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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之为苗”十八:甲子轮回,第二次苗民大起义改变清朝武装结构

 长弓有心 2022-07-03 发布于广东

接续前文《“苗之为苗”十七:清朝离间隔阂,吏治腐败,终致雍乾苗民大起义》

乾隆时代,清朝国力日益上升,对外战争颇有建树,雍乾苗民大起义时间已经很久远了,清朝进入繁荣时期。上章节是雷公山地区的苗民大起义,本章节谈腊尔山区的苗民大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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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清代《苗蛮图说》

腊尔山,又称腊耳山,在湖南省凤凰县西部边境,西与贵州省松桃苗族自治县接界。属武陵山,主峰海拔1120米。山体呈台状,起伏不大。腊尔山是自唐宋以后逐渐形成的一块较大的相对稳定的苗族聚居区,整个湘西的苗民以“腊尔山苗”为核心。

关于湘西和腊尔山,沈从文在《湘西》里有一些叙述,第一段是过去人们对湘西的偏见:

一个长江下游人,一个广东人(假定他是读书的),从不到过湖南,如今拟由长沙,经湘西,过贵州,入云南,人到长沙前后,自然从一般记载和传说,对湘西有如下几种片断印象或想象:

一、湘西是个苗区,同时又是个匪区。妇人多会放蛊,男子特别欢喜杀人。

二、公路极坏,地极险,人极蛮,因此旅行者通过,实在冒两重危险。若想住下,那简直是探险了。

三、地方险有险的好处,车过武陵,就是《桃花源记》上所说的渔人本家。武陵上面是桃源县,就是“桃花源”,那地方说不定还有避秦的遗民,可以杀鸡煮酒,殷勤招待客人。经过辰州,那地方出辰州符,出辰砂。且有人会“赶尸”。若眼福好,必有机会见到一群死尸在公路上行走,汽车近身时,还知道避让路旁,完全同活人一样!

四、地方文化水准极低,土地极贫瘠,人民蛮悍而又十分愚蠢。

这种想法似乎十分可笑,可是有许多人就那么心怀不安与好奇经过湘西。经过后一定还有人相信传说,不大相信眼睛。这从稍前许多过路人和新闻记者的游记或通信就可看出。

第二段关于凤凰城和腊尔山的描述:

这地方本名镇筸城,后改凤凰厅,入民国后,才升级改名凤凰县。满清时辰沅永靖兵备道,镇筸镇总兵均驻节此地。
辛亥革命后,湘西镇守使,辰沅道仍在此办公。除屯谷外,国家每月约用银六万到八万两经营此小小山城。地方居民不过五六千,驻防各处的正规兵士却有七千。由于环境不同,直到现在其地绿营兵役制度尚保存不废,为中国绿营军制唯一残留之物。(引自《凤子》)苗人放蛊的传说,由这个地方出发。辰州符的实验者,以这个地方为集中地。三楚子弟的游侠气概,这个地方因屯丁子弟兵制度,所以保留得特别多。在宗教仪式上,这个地方有很多特别处,宗教情绪(好鬼信巫的情绪)因社会环境特殊,热烈专诚到不可想象。小小县城里外大型建筑,不是庙宇就是祠堂,江西人经营的绸布业,会馆建筑特别壮丽华美。

湘西之所以成为问题,这个地方人应当负较多责任。湘西的将来,不拘好或坏,这个地方人的关系都特别大。湘西的神秘,只有这一个区域不易了解,值得了解。
它的地域已深入苗区,文化比沅水流域任何一县都差得多,然而民国以来湖南的政治家熊希龄先生,却出生在那个小小县城里。地方可说充满了迷信,然而那点迷信,却被历史很巧妙的糅合在军人的情感里,因此反而增加了军人的勇敢性与团结性。去年在嘉善守兴登堡国防线抗敌时,作战之沉着,牺牲之壮烈,就见出迷信实无碍于它的军人职务。县城一个完全小学也办不好,可是许多青年却在部队中当过一阵兵后,辗转努力,得入正式大学,或陆军大学,成绩都很好。一些由行伍出身的军人,常识且异常丰富;个人的浪漫情绪与历史的宗教情绪结合为一,便成游侠者精神,领导得人,就可成为卫国守土的模范军人。这种游侠精神若用不得其当,自然也可以见出种种短处。或一与领导者离开,即不免在许多事上精力浪费。甚焉者即糜烂地方,尚不自知。总之,这个地方的人格与道德,应当归入另一型范。由于历史环境不同,它的发展也就不同。

第三段,关于湘西的苗人:

湘西人欢喜朋友,知道尊重知识,需要人来开发地面,征服地面,与组织大众,教育群众。凡是来到湘西的,只要肯用一点时间先认识湘西,了解湘西,对于湘西的一切,就会作另外看法,不至于先入为主感觉可怕了。一般隔靴搔痒者惟以湘西为匪区,作匪又认为苗人最多,最残忍,这即或不是一种有意诬蔑,还是一种误解。殊不知一省政治若领导得人,当权者稍有知识和良心,不至于过分勒索苛刻这类山中平民,他们大多数在现在中国人中,实在还是一种最勤苦、俭朴,能生产而又奉公守法,极其可爱的善良公民。

沈从文青年时代的人们还对湘西感到很神秘,更何况倒推到几百年前的明清时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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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疆腹地腊尔山

腊尔山苗族与汉族的文化交流史很长,但因长期没有自己的文字,又长期生活在崇山峻岭之中,保留了许多原始的文化形态。腊尔山苗族与汉族的大量交往应该始于有明一代,但当时的交流主要通过土官统治而实现。明朝腊尔山苗族直接接受一些土家族文化,间接接受汉文化。明朝正统三年(1438年),废除了建立30余年的苗长官司,腊尔山及周围苗民爆发大起义,起义断断续续持续了100余年。这次起义导致明朝于万历四十二年(1614年),在腊尔山周围修了一道长150公里的边墙。明朝将今沪溪、吉首、凤凰、花垣、保靖、古丈等县划为湘西“苗疆”,设堡哨,筑边墙,将以腊尔山台地为中心的“生苗”或“红苗”区域隔离起来,不准苗民与外界交往。明朝自己中断了苗汉文化交流,在漫长的一个多世纪中,腊尔山苗族人民又回到传统世界里,过上半原始生活,进一步强化了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生活方式,加强了地域性极强的风俗习惯和原始信仰,与中原文明的距离也越拉越远。

清朝腊尔山地区完成“改土归流”以后,大批满汉文武官吏、地主和商人接踵而来,其中不法之人开始掠夺苗人财富。乾隆中期以后,这种现象更为严重,土地迅速集中,广大苗民陷入破产境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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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清代《苗蛮图说》

乾隆五十五年(1787年),有商人到苗寨卖牛,但是牛丢了。商人报案后,凤凰厅官吏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诬陷勾补寨苗民偷牛,借此向全寨勒索赔款。苗族青年石满宜率众反抗,官军竟然当场杀害石满宜。石满宜之死激起各寨苗民的怒火,基于“血亲复仇”的理念,许多苗寨发出“要为石满宜复仇”的呼声,开始酝酿大起义。

乾隆五十八年(1790年),湘、黔交界处发生旱灾,但是捐税徭役有增无减。乾隆五十九年(1791年),四川秀山县青垄屯农民不堪土司租税压榨,起来反抗。黔东北松桃厅苗民石柳邓带领苗民前去支援,捣毁土司衙门。

据《钦定平苗纪略》载,同年十二月,石柳邓和苗族妇女乜妹到湖南凤凰厅鸭保寨苗族百户吴陇登家,参加永绥、凤凰、乾州等厅100多名苗民的聚会,商讨起义事宜,发誓要为7年前遇害的石满宜报仇。大家歃血为盟,约定乾隆六十年(1795年)一月十八日,以贵州松桃厅石柳邓、湖南永绥厅石三保、凤凰厅吴半生、吴陇登、乾州厅吴八月(学名吴世宁,时年67岁)为首在各地共同起义。并提出“逐客民,收复地”,“穷苦的人跟我走,大户官吏我不饶”的战斗口号。

但是石柳邓的活动却被汉族地主杨芳发现,他向官府告密。石柳邓不得不于一月十六日起事,石三保、吴半生、吴八月当即在各地相应起义。一时“穷苗闻风,无不攘臂已从。”自此湘黔苗民大起义爆发。这次起义爆发于乾隆、嘉庆年间,故称乾嘉苗民大起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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腊尔山苗民大起义涉及到的部分地名

石柳邓迅速占领松桃厅大塘汛,进攻正大营、嗅脑营和松桃厅城。思南、印江及镇远四十八溪的苗民纷纷响应,起义队伍达到万人以上。永绥厅石三保在鸭酉几笔镇箪总兵明安图、永绥副将伊萨纳和同知彭凤尧,歼灭清军2000人。凤凰厅吴半生、吴陇登分别在苏麻寨、鸭保寨与清军激战,并围攻凤凰厅城。乾州厅吴八月、吴廷举攻克乾州城,击毙乾州同知宋如椿。起义军迅速占据川、黔、交界处大片土地和部分城汛。当地清军纷纷溃败、逃散。

苗民起义震动清朝朝廷,乾隆立即调云贵总督福康安、四川总督和琳、湖广总督福林和禁卫军统领额勒登保等人,以福康安为统帅,分三路率兵十万前往镇压苗民起义。苗民起义军主动撤出对松桃、凤凰、永绥等厅城的围攻,分路阻击清军。

石柳邓率部深入四川秀山、贵州印江等地,配合湘西起义军围攻正大营,驻守正大营的贵州提督彭廷栋忧愤而死。吴半生在凤凰厅乌巢河与福康安所带清军主力相持半年。石三保在永绥杀得海南提督刘君辅体无完肤。吴八月在乾州厅狗拜岩歼灭福宁带领的湖广军队6000名士兵,福宁“仅以身免”。

清军在七省官兵基础上不断增兵,对苗民不分男女老幼大肆杀戮。战斗日益惨烈,起义军最后退到坪垅。为形成统一指挥,起义军推吴八月为“吴王”,石柳邓为开国将军,石三保为护国将军。吴八月带领起义军打了一些胜仗。

同年秋冬,清朝继续增兵,攻占乌巢河、高多寨等地,吴半生被俘。清军又进行诱降,乾州起义军石上进、石大贵、吴廷贵和永绥起义军张廷仲父子相继叛变。同年十二月,吴陇登叛变并诱擒吴八月。

在最困难的时候,石柳邓推吴八月的儿子吾廷礼为王,坚持战斗。起义军攻入鸭保寨和三岔坪,沉重打击了叛徒吴陇登和吴廷举的武装力量。起义军接着北渡武水,横扫石上进、石大贵老巢,然后侧击古丈,东下泸溪,再克浦市,声势复振。

嘉庆元年(1796年)三月,清军向起义军发起猛攻,并且残忍杀害吴八月,起义军狠狠反击。五月,福康安愁病交加死于军中,和琳继任统帅。六月,石三保被叛徒陇子贵诱骗至坳溪被俘。

由于军事进展迟缓,和琳企图从政治解决中寻求出路。他在征询苗族士绅意见后,提出一个《苗疆善后章程六条》:主张将苗族地区的营汛全部撤出,不再驻兵;苗寨纠纷由苗族内部自行解决,官府不再干涉;将满汉地主侵占的田地全部还给苗民,给无业苗民以土地;同时,禁止胥吏私入苗寨勒索苛扰。这是当时条件下解决湘西苗区问题的最好方案。是年八月,和琳死于军中。九月,清朝任命顽固死硬的额勒登保继任统帅,这个建议就没有人再提了。

十月,额勒登保集中10万兵力分5路进攻坪垅,双方伤亡惨重。吴廷礼不幸病故,他的弟弟吴廷义继任为王。十一月,清朝调广东将军明亮和湖南提督鄂辉率领两支精锐军队到坪垅参战,起义军从人数上处于重大劣势。十一月十七日,清军攻陷坪垅大寨,起义军退守贵鱼坡。后吴廷义受重伤为叛徒出卖被俘。起义军退守石隆。

嘉庆二年(1797年)一月三日,清军猛攻石隆。石柳邓头部受重伤壮烈牺牲。起义军大部分战死,少数被俘,无人投降。后来石三保、吴半生等重要起义军领袖被押往北京残忍杀害。至此,历时两年的乾嘉苗民大起义失败。清朝为镇压这次起义耗银2000万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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乾嘉苗民起义形势图

这次起义,有大批汉族人民参加。他们有的参与起义的领导和策划,有的充当起义军的文书或担任联络,有的潜入清营侦探敌情,或用水灌湿清军大炮,或放火惊扰敌人,有的在战场上与苗族人民并肩杀敌,壮烈牺牲。

这次大起义波及13个县厅,抗击了18万清兵。清军3次易帅,总兵、参将、都司、游击等高级军官死亡220名。经此大战,清朝在苗疆的统治力量大为减弱。清朝统治者深感苗族人民勇武,不能完全靠武力征服,不得不改变统治政策。

魏源《圣武记》载,“始奏以凤凰厅同知傅鼐总理边务,募勇修碉悉力御之”。在傅鼐策划苗疆事务中,修筑了为数甚多的碉卡堡屯,以及百余里的清代苗疆边墙。“同知傅鼐有文武才,知苗民愈抚且愈骄,而兵罢难再动,且方民弱苗强也,乃日招流亡,附郭栖之,团以丁壮,而碉其要害,十余碉则堡之,年余犄角渐密。苗妨出没,遂死力攻阻,鼐以乡勇东西援救。战且修,其修之之法,近以防闲,遥以声势;边墙以限疆界,哨台以守望,炮台以堵敌,堡以聚家室,碉卡以守以战,以遏出、以截归。边墙亘山涧,哨台中边墙,炮台横其冲,碉堡相其宜。凡修此数者,近石以石,远石以土,外石中土,留孔以枪,掘濠以防。又日申戒其民曰:'勉为之不可失也,是有三利,矢不入、火不焚、盗不踰;有三便,组聚故心固,扼要故数敷,犄角故势强。’民竞以劝,百堵皆作。……(至嘉庆四年)是年碉堡成,明年,边墙百有余里亦竣,苗并不能乘晦雾潜出没。每哨台举铳角,则知有警,妇女牲畜立归堡,环数十里戒严,于是守固矣,可以战。”据《苗疆屯防实录》,在傅鼐主持下,苗疆一共修建了汛堡、屯卡、碉楼、哨台、炮台、关厢、关门“一千一百七十二座”,“又凤凰厅接连乾州厅沿边开筑长墙濠沟一百一十余里”。

乾嘉苗民起义之后,傅鼐根据他长期在苗疆地区做地方官的经验,吸取清政府治理苗疆的经验教训,根据汉苗之间无序混乱的贸易往来这一不安定因素,重新设计了边墙的作用,“汉苗界址划分清楚”,“汉民仍不许擅入苗地,私为婚姻”,在边墙附近,设置集市,规定进行贸易的日期,并且派兵驻防,威慑苗疆“亲为弹压”,惩奸除恶,保持交易的公平。

边墙完成后,清朝统治者根据和琳(已病死)和傅鼐等人的意见在边墙及其沿线大量设置交易场所——墟场,形成以腊尔山为中心的苗汉民族交易区域。当苗汉关系紧张时,墟场就会全部封锁,当苗汉关系较为缓和时,墟场作为一个隘口,就有节制地开放。在政府监督下,一定程度上避免苗汉间可能出现的不公平交易现象,预防和阻止外来奸人对淳朴苗民欺压、掠夺和欺凌盘剥。汉苗通过“边墙贸易”逐渐建立了频繁稳定的贸易往来,促进了苗疆地区的稳定。

边墙的修建规范了苗疆的汉苗经济往来,清政府通过对边墙地区行政军事机构的设置,可以直接管理与监控汉苗之间的社会经济交往,从而极大地维护与安定苗疆社会秩序。

傅鼐主持苗疆事务,动用大军把苗民从平地赶往深山老林之中,而“收衅流民十余万户”安置在苗疆,实行“赶苗夺寨”,以边墙为界严格划分区域。这样把苗族与汉族分隔开,人为分离了汉、苗、土家族之间的关系,特别是生苗与熟苗之间的关系,长此以往,彼此产生了很深的隔阂。

清朝又以明朝边墙旧址为准,开始“清厘”凤乾二厅苗民的活动区域,希望用“苗地归苗”,“民地归民”方式,解决土地纠纷问题,同时也采纳了傅鼐“屯田养勇、寓军于农”的屯政,“选本地之勇,耕本地之田,捍卫本地之民”。据魏源《古微堂外集》,傅鼐大力推行屯田,“均亩养丁,自穑自卫;始于所属,次暨于乾州、麻阳、泸溪、保靖、古长坪……先后合屯十有二万余亩。”

当时傅鼐共征选了“计有凤凰厅勇丁四千名,永、乾、古、保四县、厅勇丁三千名,分布碉卡,有警则荷戈,无事则秉耒,不出梓里,而联络密、防范周矣”。土地不够就再从苗民手中夺取过来,“逆苗绝产均系成熟上田”。供给这些屯丁的田土,大多数靠“赶苗夺业”、抢夺苗民肥沃土地得来的。甚至为了夺取这些沃土而诬陷苗民为逆苗,栽赃嫁祸,强取豪夺。这样,大量的苗地落入汉民手中,为日后苗疆的不稳定埋下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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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自清代《苗蛮图说》

我们在上一章节探讨了苗民大起义的深层原因,这一章节再试图多探讨一点。把苗民大起义完全归结为清朝的民族歧视和压迫造成的后果,并不能从多方位展现这一重大历史事件的全部风貌。在镇压苗民大起义的时候,和珅的弟弟,清朝著名将领和琳曾经提出一个《苗疆善后章程六条》,这个建议其实是苗民起义与清朝政府镇压之间博弈出来的结果,从本质上讲是一个中央政权与地方民族政权之间分权的方案。如果我们把所有关于大起义和大镇压中那些血腥的史实细节暂且不提,我们可以重新解构苗民大起义的深层意义:对于苗疆地区,顺治、康熙年间实行“因俗而治”,给予苗疆很大的自治权,但这对朝廷政治掌控不利。于是雍正、乾隆年间,统治者推行官方统一法律,试图将苗疆纳入中央的直接管理,这却激起了苗民的不满,以吏治腐败为导火索,从而爆发苗民大起义,迫使清政府不得不放缓推进官方法律。清朝在苗疆地区的历史演进,实际上就是中央政府与民族地方之间的博弈过程,通过此消彼长的发展趋势,反映出清朝在治理苗疆时期采取的政策规制具有因时而变、因势而变的特点。

苗民大起义仍然是大一统的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国内事务,是“改土归流”过于急功近利和不彻底性带来的历史阵痛。即便有这样那样的历史反复,最终的历史发展趋势仍然是迈向真正的和彻底地“改土归流”,减少少数民族地方的独立性,继续为自中央到地方的政令统一而努力。

本章节还没有谈及另一个重要问题,虽然乾嘉苗民大起义与几乎同时发生的白莲教大起义表面上看没有直接的关联,但这两个大起义使清朝发生了重大武装力量结构变化:自清朝建立以后,汉族地方武装通过帮助清军镇压起义,以地方民兵组织“团练”的形式,重新回到历史舞台,并在今后的清朝历史演进中起到了非常重要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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