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质疏松症的非药物治疗药物治疗选择抗吸收药物治疗提供口服双膦酸盐(阿仑膦酸盐或利塞膦酸盐)或静脉注射唑来膦酸盐作为最具成本效益的干预措施。替代选择包括地诺单抗、伊班膦酸盐、激素替代疗法 (HRT)、雷洛昔芬和雷奈酸锶[ ✓ ] 提供静脉注射唑来膦酸盐作为髋部骨折后的一线治疗选择[ ✓ ] 在开始狄诺塞麦之前,确保制定长期的个体化骨质疏松症管理计划,并确保患者和初级保健医生都知道未经与医疗保健专业人员讨论不应停止或延迟狄诺塞麦治疗[ ✓ ] 避免意外停用狄诺塞麦,因为它会导致椎体骨折风险增加,因此必须在未考虑替代疗法的情况下停止使用[ ✓ ] 如果停止狄诺塞麦治疗,建议在最后一次注射狄诺塞麦后 6 个月静脉输注唑来膦酸盐,随后监测血清 I 型胶原交联 C 端肽 (CTX) 指导进一步治疗的时机[ ✓ ] 在哪里无法监测血清 CTX,考虑在首剂唑来膦酸 6 个月后进一步静脉输注唑来膦酸[ C ] 将 HRT 用于治疗绝经后骨质疏松症的人群仅限于年轻的绝经后女性(60 岁或以下),这些女性的不良恶性和血栓栓塞事件的基线风险较低[ ✓ ] 与患者讨论 60 岁后继续使用 HRT,并根据个体风险收益分析进行治疗[ C ]。
合成代谢药物治疗考虑将特立帕肽或 罗莫单抗(新药)作为骨折风险极高的绝经后妇女的一线治疗选择,尤其是椎体骨折患者(参见干预阈值和策略部分)[ C ] 考虑将特立帕肽作为骨折风险极高的 50 岁及以上男性的一线治疗选择,尤其是脊椎骨折患者(参见干预阈值和策略部分)[ C ] 考虑将特立帕肽用于绝经后女性和 50 岁及以上男性的二线治疗选择,将罗莫单抗用于不耐受双膦酸盐治疗的绝经后女性,尤其是椎体骨折患者[ C ] 在特立帕肽或 罗莫单抗(新药)治疗的批准持续时间(分别为 24 个月或 12 个月)后,立即开始使用阿仑膦酸盐、唑来膦酸盐或地诺单抗治疗[ ✓ ] 考虑将雷洛昔芬作为女性合成代谢药物后后续治疗的一种选择[C]。
治疗方案概述用于治疗骨质疏松症的药物可根据其主要作用方式分为两大类: 大多数药物都属于一类或另一类,但 罗莫单抗 具有双重作用,既能刺激骨形成,又能抑制骨吸收 抗吸收药物比合成代谢药物便宜得多 考虑每位接受骨质疏松症治疗的患者的长期管理策略很重要,因为使用某些药物的时机很重要;例如,特立帕肽一生只能使用一次,而狄诺塞麦在开始治疗前需要仔细考虑,因为一旦开始治疗就很难停止。
FRAX ®模型是通过研究来自欧洲、北美、亚洲和澳大利亚的基于人群的队列而开发的。FRAX ®工具以其最复杂的形式是计算机驱动的。根据风险因素的数量,还提供了几个简化的纸质版本,可以下载供办公室使用。 FRAX ®算法给出了 10 年的骨折概率。输出是髋部骨折的 10 年概率和严重骨质疏松性骨折(临床脊柱、前臂、髋部或肩部骨折)的 10 年概率。 国家骨质疏松症指南组。 骨质疏松症防治临床指南。2022. 发布日期:2008 年。 最后更新:2021 年 9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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