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安市“汇丰公司”非法集资案件处置工作指挥部的要求以及《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汇丰公司”非法集资案涉案财物价格认定分工的通知》(广中法【2018】201号)文件安排,我中心讲政治、顾大局,克服人少事多等诸多的困难,全力以赴、积极认真落实市级领导关于“汇丰公司”案件赃物价格认定的工作指示,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工作方案。我中心严格按照涉案财物价格认定的相关程序和原则,在规定的时间内依法依规对这起非法集资案件中的7宗认定标的物进行了价格认定,认定总金额为593万元,并分别向协助方广安市广安区人民法院出具了7份价格认定结论书,截至目前,均无一例复议,为人民法院及时办理刑事案件中处置资产提供了准确及时的价格依据,为积极实现兑付老百姓的赔付事宜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广安区价格认证中心 袁晓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