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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战国时期的婚嫁制度,有很多不为人知的细节!

 海叔说春秋 2022-07-06 发布于四川

中国古人称赞女子的句子都很美,说的是“所谓伊人,在水一方”、”有美一人,清扬婉兮”,把女子的美是说到极致了。

中国古人也都严谨,尤其是春秋战国时代,说什么都绕不过周礼,什么事情都要讲规矩,说民间的爱情也是含蓄的,比如“知我者为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还有“关关雎鸠,在河之洲,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对爱情之事,即便是君子也是有所克制的,不是那么赤裸裸的。但一写到诸侯贵族们的爱情,就是各种乱来。

从古至今,所谓爱情的终局就是婚姻,虽人们总说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可是就算爱得死去活来,终归还是要走进那个殿堂。这个事情对中国人来说,就是对贵族们也是非常神圣的事情。周礼中曾经记载过一个“六礼”,非常的严格,不过用我们现代的眼光来看,我们会很惊奇的发现,这种婚姻制度体系,原来老祖宗在两三千年前就给我们定下了。

关于“六礼”,分别就有六个步骤。第一步男方要是看上了哪家的姑娘,就要派人带着彩礼,到女方求婚,这是所谓的“纳采”,古代也说为“下达”。女方若是许了婚约,男方还要向女方家里确认许婚的是哪一个姑娘,这是“问名”。“问名”而后,男方则要到宗庙里去占卜问卦,若是得到了吉卦,就要派人去女方报告,是为“纳吉”。若得到了凶卦,就是说男女的生辰八字不合,这桩婚姻可能就得作废。此后,得到吉卦后,男方则要带着更为厚重的礼物,到女方去正式订立婚约,叫做“纳征”、“纳币”。此后,男方与女方商量良辰吉日,这叫“请期”。到了吉日男方就要亲自到女方家去迎接新娘子回家成亲,就是“亲迎”。“亲迎”完毕,所谓的六礼才真正的完成。

当然,这个六礼在那时候可能还是被人们严格遵循的,否则这样的礼制也不可能延续到今日,依然影响着我们。但是春秋战国时代的人们,真的就如此遵循“六礼”吗?在那个礼崩乐坏的时代,“六礼”这种无关痛痒的礼节,到底会不会为诸侯贵族们所认同?答案是否定的。在《易经》中就有着“乘马班如,匪寇昏媾”,“白马翰如,匪寇昏媾”等的记载,就是说在周朝时期就存在着“抢婚”的制度,就是你看上的姑娘不一定是属于你的,要是被别人看上了,还可能被别人抢走。什么“两情相悦”的故事,可能还真就是如诗经中的记载,是人们所憧憬向往的美好梦想而已。

有的尊贵的女子出嫁外国,身边则会跟随着很多滕女,比如秦穆公的女儿嫁给晋文公的时候,就附赠了好几个滕女,等到迎亲之日,晋文公就把怀赢接回了晋国,以此证明秦晋之好。而那些滕女大多是所嫁女子的妹妹、侄女或婢女等,那时候虽然推崇所谓的同姓不婚制度,但是只要不同姓,往往是可以忽略的,比如侄女就可以和姑母同时嫁给一个国君,舅舅也可以纳甥女为妻妾。

这种关系在现在看来基本上就可以定位为乱伦,可是在春秋战国时代却是允许的。这种体系的混乱,就在于大家年少之时尚且是叔叔侄女的称呼,等到大了却变成了枕边人,这本身就是很让人感到奇怪的地方,因此春秋战国时代的诸侯列国,常常发生所谓的乱伦事件,这种制度的弊病可能也是诱因之一。

春秋战国时代很多诸侯国发生过抢婚事件,比如楚国、卫国等国,都因抢婚事件发生过国家动乱。事实上当时的诸侯国君们的妻子大多是从国外娶回来的,国君的正妻是夫人,或称为元妃,元妃的下面有二妃和下妃等。那时候为了推行婚姻外交,诸侯国之间往往将国君的妹妹或者女儿等人嫁到外国,以达到自己的政治联盟目的,春秋战国的几乎所有诸侯国,都推行过这样的政策。

《左传》记载,郑国有个大夫叫徐吾犯的,他有个妹妹长得很漂亮,郑国的宗室公孙楚就想与之结亲,结果另外又有个宗室叫公孙黑的,也很喜欢徐吾犯的妹妹,就跑到徐吾犯的家中来强纳聘礼,搞得强纳聘礼两面不是人,跑去报告郑国执政子产。子产这个人是个推崇法制的人,事事讲规矩,但是遇到这个事情也没有办法,只要说既然两个人都想娶徐吾犯的妹妹,那么就看徐吾犯妹妹的意见。

徐吾犯就将公孙楚和公孙黑都请到家中来,让自己的妹妹看看两个人的表现,有点儿比武招亲的意思。结果公孙黑打扮很漂亮的进门,送来了各种厚重的礼物。而公孙楚则身着戎装,在堂上表演射箭。徐吾犯的妹妹在房间里看了以后,就很喜欢公孙楚,说公孙楚有男人的味道,最后也就选择嫁给了公孙楚。

这个故事显然证明着一个事实,也就是那时候的郑国人,虽有着周礼的制约,但是也有着自由婚姻的启蒙,女子对选择夫婿有着很大的权力。这跟郑国人崇尚武力有关,那时候的女子喜欢的都是“善射击”,“良御”的男子,女子都喜欢颀而长的硕人,史书中说“有美一人,硕大且俨”,用现在的眼光看,实在是有些骇异,对不起,小编对此邪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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