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建设领域合同类型及固定总价合同使用的乱象

 渐华 2022-07-06 发布于山东

对于目前建设领域合同类型的类型大致可分为以下类型:

一、单价合同

清单模式下单价合同可分为固定单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二、总价合同

总价合同的分类比较特殊,如果是采用工程量清单方式招标形成的总价合同(暂且称之为可调总价合同)和采用经审定批准的施工图纸及其预算方式发包行程的总价合同(暂且称之为固定总价合同)。

三、成本加酬金合同

以上合同类型我重点想和广大网友们分享一下自己对总价合同的理解,以及对目前固定总价合同使用乱象进行探讨。

现在一些城投公司不管多大项目、无论工期多久很多都采用清单计价模式下的总价合同,还是叫固定总价合同,其实我个人觉得他们完全错误的理解了固定总价合同的定义,以及错误的使用了固定总价合同。理由如下:

首先看一下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的情况吧:

固定总价合同适用于以下情况:

(1)工程量小、工期短,估计在施工过程中环境因素变化小,工程条件稳定并合理;

(2)工程设计详细,图纸完整、清楚,工程任务和范围明确;

(3)工程结构和技术简单,风险小;

(4)投标期相对宽裕,承包商可以有充足的时间详细考察现场、复核工程量,分析招标文件,拟订施工计划。

(5)合同条件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十分清楚,合同条件完备,期限短(1年以内)

目前市场上好多工程的工期都超过一年,可是业主在招标的时候为了规避自己的风险,而是不分青红皂白地采用固定总价合同,这样违背了固定总价合同的使用标准,给本来经济就捉襟见肘的施工单位又压上了一根稻草。所以我认为这一现象亟待改观!也是为了体现合同的公平性!这种完全将风险转嫁给施工单位的做法是不可取的,也是违背了社会主义本质性质的。就拿21年来说钢材的大幅涨价真是让很多施工单位苦不堪言!我相信呼吁总是会有回声的,如果没有那就是呼吁的声音不够大!期待不久的将来此种现象能有所改观!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