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执行后的罪犯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收缴处置。如无家属或家属未收到,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如火化等)。关于死刑犯死后遗体如何办的问题, 太原死刑辩护律师总结现有法规法律提供法律依据如下: 一、死刑犯死后遗体如何办 1、死刑执行后的罪犯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收缴处置。 2、如无家属或家属未收到,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如火化等)。 3、对罪犯执行死刑,没有人被判死刑或家人拒绝接受死刑根据有关规定:“最高人民的暂行规定的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民政使用死刑的罪犯的身体或器官的死刑罪犯尸体或器官可供使用: (1)无人接受死亡,家庭成员拒绝接受死亡; (2)死刑罪犯自愿将尸体移交医疗卫生单位使用的; (3)经家庭同意使用。 4、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死刑的解释》第二百二十八条。 二、死刑犯死后有哪些注意事项 死刑执行后,由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处理下列事项: 1、对死刑罪犯的遗书、遗书及时复核,保存档案,以备日后参考。涉及案件线索等问题的,应当抄送有关部门; 2、限期通知罪犯家属收尸,通知火化条件接收骨灰。逾期不受理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有关单位处理; 3、外国罪犯被执行死刑后,通知外国驻华使、领馆的程序和期限,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太原死刑辩护律师提醒你死刑执行后的罪犯尸体,由执行机关通知其家属收缴处置。如无家属或家属未收到,执行法院将依法处理(如火化等)。希望以上内容能对你有所帮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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