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律师愿与你共担风险,你却不愿与律师分享利益!

 王律师辉 2022-07-07 发布于河南




从事律师工作多年以来,人间百态历历在目,有暖心的事情,亦有寒心的事情,在办案的同时也阅人无数,阅己,阅友,阅客户;“品”字三个口,口代表人,三个表多数,意即众多的人口成品,品质好坏靠众人口碑,众人口碑好为品优,众人口碑坏为品劣。
不在乎你拥有多少财富,只在乎你如何待人接物管理财富,曾有几人,令我感动非常,现代社会从钱看品,不愧是一个重要的角度之一。
1、一个服务多年的客户,曾经的富甲一方到一贫如洗,由于服务多年非常信任,由于经济困难无法支付律师费,签了合同后也没有催要,但几年过后逐一支付,心里无比的佩服,当为楷模,望自己在与他相同境况时可与他一样。
2、另一个是被执行人,我们认为不好打赢(证据和诉讼时效都可能有问题)的案件,对方当事人出乎意料的当庭认可事实并同意调解,履行期满虽未能履行,但申请执行后十几万元的执行标的,硬是几年内陆陆续续一次几千几百的履行完毕了,输了官司赢了人品。
3、这是一个打工者,因工作失误被骗了几十万,找到我们代理案件,最终还是败诉,由于经济原因没有足额付代理费,约定几年后还,我们已经遗忘了,但突然有一天微信转了款,我们都搞得莫名其妙,还是当事人的提醒我们才想起了这个案件,这件事让我们再一次不经意间感受到人性之美,品为可贵。
好的说了,说说寒心的,律师与当事人交心,信任是开展工作的基础,往往为了当事人的利益,会出于维权成本的原因给当事人除了收费上的优惠外,还会采取分期付款或风险代理的模式,为客户降低前期维权成本。
1、约定好的法律顾问费,按约定先服务3个月,三个月后付款,服务到期了一分也没有给,当初的好心和信任都变成了伤心和懊恼后悔,律师马上决定从此变了,不再这样了;受伤了,心的部位!
2、约定好的分期付款,先付一部分,案件进行一阶段付款或结束后再付尾款,案件结束后,只能呵呵了,又一次相信人性了,我们又被改变了;还有更可恶的按阶段付款,到了付款节点要一次给一点,就一次不给完,有些还是不付差旅费(无语至极),律师不得不两面作战,一面打仗一面催粮,痛苦不堪。
3、少数风险代理案件回款了,当事人联系不上了;或不愿意付款了,这是每个律师都可能经历过的事情,没有回款天天找你,一旦回款,就变了,所以很多律师不再风险代理了,就像我们不相信爱情了一样。
这些好心和信任,当然我也承认有急于成交和多挣点钱的成份在里面,但这最终都把律师变成了当事人,走上了被迫营业的道路上了。
律师愿与你共担风险,你却不愿与律师分享利益!有很多律师宁愿普通代理(先收费模式)也不愿风险代理,这些律师都伤透了心。
努力不被这些负能量改变,努力继续,勇敢信任前行,因为一旦失去了信任,我们还能相信什么,虽然被伤害过,但只要有值得付出的存在,希望就在,人性就值得期待!把握好风险,负重前行。

信就是所望之事的实底,是未见之事的确据。(希伯来书 11:1 和合本)

做工的得工价,不算恩典,乃是该得的;(罗马书 4:4 和合本)
以上内容为本人执业过程中的亲身经历,不能代表全部,仅为个例,不能以偏概全,如有不妥请及时告知!同时欢迎各位同仁留言吐槽,与大家共勉,一起见证法治的进步!

作者:王辉  河南鼎德律师事务所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