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普法: ● ● ● ● 常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 第一批明码标价参考式样的公告 2022年6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第56号令公布了《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取消了标价签监制制度,要求经营者销售、收购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明码标价。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商品价格明码标价行为,为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提供便利,现就明码标价参考式样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营者销售商品应当标示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 二、经营者提供服务应当标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和价格或者计价方法。 三、经营者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自行增加标示与价格有关的质地、服务标准、结算方法等其他信息。 四、经营者可以选择采用标价签(含电子标价签)、标价牌、价目表(册)、展示板、电子屏幕、商品实物或者模型展示、图片展示以及其他有效形式进行明码标价。 附件: 1、 商品标价签参考式样 2、 服务收费价目牌参考式样 3、 计次收费停车场价目牌参考式样 4、 计时收费停车场价目牌参考式样 5、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目牌参考式样 6、 商品房价目表参考式样 附件1 商品标价签参考式样 附件2 服务收费价目表参考式样 附件3 计次收费停车场价目牌参考式样 附件4 计时收费停车场价目牌参考式样 附件5 住宅小区停车收费价目牌参考式样 附件6 商品房销售价目表参考式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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