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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天读康德《纯粹理性批判》之:先验感性论2&3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

 解毒时光 2022-07-08 发布于北京

对于先验感性论,康德主要是通过对纯粹数学的考察,去思考先天综合判断的可能性的问题。这背后,就是在人思维之中,去寻找那些用以认识对象的先天原则,康德认为有两种基本的纯形式,也就是空间和时间。

在《先验感性论》中的第2、3小结中,康德围绕着空间的概念,在形而上学层面和先验层面进行阐明,并最终出结论。也就是对于空间的论述分为三个部分——

第二小节: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第三小节:空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由上述概念得出的结论

我们先统一去看康德在形而上学和先验层面的阐明,然后天再去跟随他得出结论。

Day 15、16-2020年5月25、26日

看到这里可能会有一个疑惑,这个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有什么区别?

在康德的论述中,形而上学阐明主要是从一种纯粹的概念层面,不涉及到概念的在现实中的应用,而先验阐明则是在确定了概念之后,这个概念应用在认知论时的状况的说明。所以形而上学阐明是一种更根本、更纯粹的阐明方式,而先验阐明则是将形而上学阐明在认知领域的再次论证。

2. 空间概念的形而上学阐明

在对空间概念进行论述之前,首先还是要明确一下,我们感受到的空间是什么。康德对于这个问题是连同时间一同进行描述的,并且也通过人的感觉的分类,构筑起空间和时间的联系。

借助于外感官(我们内心的一种属性),我们把对象表象为在我们之外、并全部都在空间之中。在空间之中,对象的形状、大小以及相互之间的关系是确定的,或是可以被确定的。

这里要先稍微展开一下,康德所谓的外感官,是借用了经验学派的理念——外感官就是五官,内感官就是道德感、美感、生命感、存在感。可以简单的说经验学派的外感官就是生理性的感官,而内感官就是心理性的感官。

但康德并没有完全继承这种认识,而是加了一个括号内的解释,也就是他认为外感官和内感官本质上都是带有心理属性的,或者说在认知论层面来看,外感官是人内心的一种接受外部刺激的能力。

这部分康德将空间与人的外感官建立了一个联系,也就是空间是借由外感官产生的,那产生的究竟是什么?

首先是我们界定除了我之外的某个对象的方式,也就是当我们认识一个不是我们自己的对象时,这个对象是在空间中的,并且,对象的形状等特性就是可以被确定下来的。

简单的来说,当我们认识一个除我之外的东西时,它必然在空间中,也必然有着一种可以确定下来的空间属性。

内感官则是内心借以直观自身或它的内部状态的,它虽然并不提供对灵魂本身作为一个客体的任何直观,但这毕竟是一个确定的形式,只有在这形式下,对灵魂的内部状态的直观才有可能,以至于一切属于内部规定的东西都在时间的关系之中被表象出来。

随后,康德用与外感官相对的概念——内感官来确定时间。

康德认为内感官是我们的内心直观自身或者内部状态的一种能力,那这种能力能到什么程度呢,康德做了一个限定,这能力不足以直观灵魂,但却可以直观灵魂的内部状态。

在此把灵魂提出来有些影响理解,如果我们抛开灵魂来看,实际上康德的意思就很简单,内感官就是人反思自我的能力,对自我内心状态体察的能力。就此下了一个判断,一切在内部的东西,都需要通过与时间的关系被表象。

在此,不能把这个判断看作一个论证,而是一种类似于定义的东西。也就是说康德把跟外感官相联系的形式称为空间,把与内感官相联系的形式称为时间。所以他会有如下的说明:

时间不能在外部被直观到,正如空间也不能被直观为在我们之内的东西一样。

就像我们刚才所理解的,这里之前并不是对空间和时间的解释,而只是提出定义,在这之后,康德就开始发问:

那么,空间与时间是什么呢?

关于空间与时间是什么,这实际上是一种针对时空观的发问,康德接下来针对这个提问给出了三个不同的解释,代表了三种不同的时空观。

它们是现实的存在物吗?

或者他们虽然只是事物的诸规定乃至于诸关系,但却是哪怕事物未被直观到也仍然要归于这一事物本身的东西?

要么,它们是这样一些仅仅依附于直观形式、因而依附于我们内心的主观性状的东西,没有这种主观性状,这些谓词就根本不可能赋予任何事物?

我们把这三个设问连起来看,因为这三个设问的背后代表着三种不同的时空观。包含了在康德之前比较流行的两种即牛顿式的时空观和莱布尼茨式的时空观以及最后康德提出来的一种全新的时空观。

有趣的是,牛顿和莱布尼茨是在那个时代中,代表英国和欧洲大陆的两个科学大家,他们之间也有很多羁绊,比如对微积分发明者身份的争夺上,这些争夺最终也延续到了世界观中最基本的“时空观”上,两个人分别提出了两种完全不同的观念,也都获得了各自支持者的肯定。

康德的第一个设问,“它们是现实中的存在物吗?”就是针对牛顿的时空观。根据牛顿的理论,时间是一个类似于巨大的空箱,而时间仿佛就是一条河流。世界上一切的物体,都被放在空箱子里,顺着时间的河流而下。

牛顿的这种形象的时空观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种论断,就是空间和时间是独立于一切对象而在现实中存在的东西,甚至有可能是先于一切对象存在、并构成一切对象存在框架的东西。

不知道是单纯的为了跟牛顿不同,还是真的有所洞见,莱布尼茨则提出了一种很新奇的时空观。他认为存在着一种没有提及、不占空间的一种最小化的实体“单子”,简单的理解就是包含着宇宙间的基本原则的一种信息体,其本质就是一种逻辑关系,因为莱布尼茨相信万事万物的本质就在逻辑关系中。

而时空就是单子当中所包含的反映世界的形式,即便事物不被直观,单子也存在于它们之中,也就是时空是事物本身所具有的特性。当我们去认知事物的时候,我们会察觉到事物本身存在的那些逻辑关系,并把它们中的一些识别为空间和时间。

洛克曾经把事物中的质和量进行划分,并提出了第一性的质,也就是形状、大小、数量关系等等,和第二性的质,也就是颜色、冷热等。因为第二性的质是由于人的感官能力闲置而被确定的,就像颜色,人对事物颜色的认定,是取决于人类的感光能力,这种质就是第二性的,而形状、大小那些质就是物体本身所固有的。

莱布尼茨认为数量关系、逻辑关系是第一性质的基础,也就是存在于事物当中的,起决定性作用的,而这些关系的表现中,被人识别出来的就有空间和时间。这也就是康德提出的第二个设问,意思就是时间和空间是事物的规定和关系的而表征,即便人们不去认识事物,这些表征也依然存在于事物当中。

针对牛顿和莱布尼茨各自的观点,康德并没有做出评价,而是提出了他自己的一个全新的时空观念。他认为空间和时间是依附于直观形式的,也就是依附于人类思维中的一些特性,如果人不去发挥这种认知能力的话,时空概念是不会被赋予物体的。

这种时空观也反映出康德的一贯观点,即作为认知的主体,也就是我们人类自身,在思维中具有一些先天的、不依存于经验的特性,只有这些特性参与到认知过程中,我们才能够得到完整的知识,也就是说人不是单纯的反映被认知的对象,而是能动的参与到对象的认知过程中去。

为了搞清这些问题,我们首先阐明空间的概念。

所谓阐明(expositio),我理解为将一个概念里所属的东西作出清晰的(哪怕并不是详尽)的介绍;当这种阐明包含那把概念作为先天给予的来描述的东西时,它就是形而上学的。

在此,康德针对于三种不同的时空观,没有急于给出结论,而是先确定一种分析方法——阐明,即将一个概念里的东西进行明晰的介绍。当这种阐明是将概念作为先天给予的来描述时,就是形而上学的阐明;当将概念运用到认知论中进行描述时,就是先验阐明。

接下来康德就先着手从四个方面,进行空间的形而上学阐明。这四个方面实际各自从否定和肯定的方面论证了两个问题。第一、二方面是从否定和肯定的角度确定了空间的先验性,而第三、四方面是从否定和肯定的角度确定了空间的直观性。最后,合成的结论就是空间是先验直观的。

一、空间不是什么从外部经验中抽引出来的经验性概念。因为要使某种感觉与外在于我的某物发生关系(也就是在空间中不同于我所在的另一地点中的某物发生关系),并且要使我能够把它们表象为相互外在、相互并列,因而不只是各不相同,而且是在不同的地点,这就必须已经有空间表象作为基础了。

首先康德明确了空间不是什么,即不是外部经验中抽取出来并形成的经验性的概念。为什么呢?按照康德的理解:

一方面,我们在确定除了我之外的某物的时候,本身就已经明确了这个事物就是在空间范围内与我不在同一地点的,也就是在确定这个物体的同时,甚至之前,我们就必须要有空间的概念,并用空间的概念来去区分我跟这个物体;

另一方面,如果空间是从经验中抽取出来的话,那我们应该是先认识到某个物体,并从这个物体中的一些特点,比如长宽高来去抽取出关于空间的概念,也就是空间是后于某个物体存在的。

这就产生了矛盾,所以假设空间是从经验中而来的概念,必然是不正确的。所以康德给出了如下的判断:

因此空间表象不能从外部现象的关系中由经验借来,相反,这种外部经验本身只有通过上述表象才是可能的。

二、空间是一个作为一切外部直观之基础的必然的先天表象。对于空间不存在,我们永远不能形成一个表象,虽然我们完全可以设想在空间中找不到任何对象。

因此,空间被看作是现象的可能性条件,而不是一个附属的基本规定,而且它是一个先天的表象,必然成为外部现象的基础。

在否定了空间来自于经验这一假说之后,康德需要给出明确的论断。在此他用了一个思维实验的技巧:

首先,如果让我们设想一个物体时,我们没办法离开空间,也就是我们无法设想一个不占据空间的东西。即便是如今科技发展到当今,在设想某一种“场”的存在的时候,我们依然要将空间引入,来确定场发挥作用的边界。

其次,虽然我们没法设想一个没有空间的物体,但是反过来,我们却能够设想出没有物体的空间,无论是所谓的真空也好,或是更加具有禅意的空也好,我们在认知当中,可以找到等待被填满的、暂时是没有物体的、纯粹的空间。

那么根据这样两个设想的情况,康德就认为,由于我们可以设想单独存在的空间,但不能设想没有空间的物体,所以空间是一种先决条件,是一种更根本的存在,而不是物体的附属规定。既然不依存于物体、不依存于经验,那么空间就必然是先天的表象。

对于这种思维实验,后来的哲学家们有很大的怀疑,因为这种实验是基于人类的心理,而并没有很强的逻辑事实。什么叫可以想象,什么叫不能想象,会不会存在某些人可以想象,但某些人却不能想象?所以这个部分的论证还是有待商榷的。

在康德确信了空间是先天的之后,他就要解决另一个问题。因为在前面对于判断的提出中,我们知道先天的判断其实也有两种,一种是分析的,一种是综合的。如果说空间是先天的,那么他也可能是通过分析概念得来的,这样以来空间就跟人的认知能力无关了,所以康德需要解决的就是空间概念不是推论得出的,而是人在认知当中的直观。

三、空间绝不是关于一般事物的关系的推论的概念,或者人们所说,普遍的概念,而是一个纯直观。

所以,康德在此就直接否定了空间是一般事物关系中推论的概念,而强调是一个纯直观的概念。

因为首先,我们只能表象一个唯一的空间,并且,如果我们谈到许多空间,我们也是把它们理解为同一个独一无二的空间的各部分。这些部分也不能先行于那唯一的无所不包的空间,仿佛是它的组成部分(由它们才得以符合起来唯一的空间)似的,相反,它们只有在唯一空间中才能被设想。

如果我们要通过很多的现象去推论什么的话,那么首先我们要认识这些现象,然后在这些现象中找出共同点,进行概念的推演。但对于空间来说,我们所理解的空间,就是一个整体的、独一无二的、无所不包的空间。

我们经验所触及到的那些空间都是在我们所理解的那个整体的空间之中。所以我们并不是从分散的各种空间推出来一个整体的空间,而是在确定了一个整体空间后,去认识或设想那些分散的、特殊的空间。

由此可见,在空间方面一切有关空间的概念都是以一个先天直观(而不是经验性的直观)为基础的,一切几何学原理也是如此,例如在一个三角形中,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这绝不是从有关线和三角的普遍概念中,而是从直观、并且是先天直观中,以无可置疑的确定性推导出来的。

进而康德认为,既然我们是先认识到整体的、绝对的、普遍的空间概念之后,才又去认识经验性的空间,那么空间就一定是先天的,同时是直观的。在这里强调是直观,实际上就是要明确空间这个概念并不是被对象所占据的一种属性,而是在人认识对象的过程当中发生的。

对此康德用三角形举例子,比如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这个判断不是从点、线和三角的概念中推导出来的,也就是不是一种分析的判断,而是人通过思维,在直观的过程中发现的(并不需要通过看很多三角形的经验),所以这个判断是一个先天综合判断,这个判断过程,就是先天直观的运用。

四、空间被表象为一个无限的给予的量。

虽然我们必须把每一个概念都设想为一个被包含在无限数量的各种可能表象中(作为其共同标志)、因而将这些表象都包含于其下的表象;但没有任何概念本身能够被设想为仿佛把无限数量的表象都包含于其中的。

然而,空间就是这样被设想的,(因为空间的所有无限的部分都是同时存在的),所以,空间的原始表象是先天直观,而不是概念。

承接前面的判断,康德又从正面的角度,来去明确空间是先天直观的这一论断。实际上这一段论述显得有些多余了,可能是康德为了工整,一定要从正面肯定一下。

核心的意思,大概就是对于一个概念,我们往往都是从诸多表象中抽取出来的,这样概念跟表象就有了一个层级关系。比如我们从白马、黑马、黄马中获得了马的概念,马在层级上要高于白马或黑马,马的外延更大,而白马则通过进一步的界定,将内涵扩大了,外延缩小了。

所以概念跟现象之间一定会存在着内涵和外延不同的情况,也就是一个概念,是无法将所有的现象的内涵和外延都包含进来。

那么带着这种观点去考察空间,康德认为康德是被设想为无限的,是包含着所有的可能存在着的空间的一切属性的一个整体。也就是说假设我们说空间是一个从现象中归纳出来的概念,那么它就不能包含所有不同的、独特的、无限量的空间的所有特性,但现实中的空间却就是被认为包含了这些。所以空间一定不是从现象中抽取出来的概念,而是先天就存在的,是先天直观。

就此,康德完成了空间的形而上学阐述,可以看到,他并没有就一些具体问题进行展开,而仅仅在概念本质上进行分析。在形而上学阐述中明确了空间是先天直观之后,接下来要考虑的就是空间的这种先天直观是如何在纯粹数学中呈现的,也就是:

3. 空间概念的先验阐明

我所谓先验的阐明,就是将一个概念解释为一条原则,从这条原则能够看出其它先天综合知识的可能性。

在这,康德又一次明确了形而上学阐明和先验阐明。形而上学阐明可以简单看作是在理论上的分析,而先验阐明就可以看作是将理论用于某一领域的实践检验。此前已经判断了空间是先天直观,那么如果将这条原则应用在其它先天综合知识中——其实在这康德就是指应用在纯粹数学中——是可行的,那么这个原则就可以确立了。

为了这一目的,就要求:

1)这一类知识确实是从这个给定的概念推导出来的,

2)这些知识只有以这个概念的给定的解释方式为前提才是可能的。

几何学是综合地却又是先天地规定空间属性的一门科学。

那么如何进行先验阐明,或者说如何去将一个原则在某一门科学中进行检验呢?

康德明确了两个基本要求,一个就是这门科学中的知识是从这个给定的概念中推导出来的,并且,这些知识只有按照这个概念的解释方式才能称为可能。而几何学,恰好是能够验证空间概念的一门科学。

还记得,在导言中,针对“先天综合判断是如何可能的?”中的“可能”,有这两个层次的理解,一个是根据什么而得以可能,另一个是以什么方式得以可能。接下来,康德就要从这两个层次展开对空间这种先天直观是如何使得几何知识为可能。

那么,空间的表象究竟必须怎样,才会使有关它的这样一门知识成为可能?

在这,康德已经默认了几何学的存在,因为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那么我们只需要去由此倒退,这种已经存在的已经成熟的科学,要求我们有一个怎样的空间观念呢?

它必须从本源上就是直观;因为从单纯的概念中引不出超出概念之外的命题,这却是几何学中发生的情况(导言,5)。

因为几何是一门关于空间的科学,所以康德认为几何学所具有的“先天综合”的特点(在导言中已经论证),就要求空间是直观的,因为如果空间是从经验中所推导出的概念,那么基于概念是无法引出超出概念之外的命题的,也就是概念只能进行分析而无法进行综合。

但这种直观必须是先天地、即先对于一个对象的一切知觉而在我们心里,因而必须是纯粹的而不是经验性的直观。因为几何学的定理全都是无可置疑的,亦即与对它们的必然性的意识结合在一起的,例如空间只有三种量度;但这一类的定理不可能是经验性的命题或经验判断,也不是从这些经验中推导出来的(导言,3)。

同时,因为几何学本身是先天的,即几何学的定理都是以普遍性和必然性为根本的,所以几何的基础,也就是空间的直观也一定不是以经验为基础、从经验中推导而来的,而是一种先天直观。

到此,康德解释了可能的第一个层次,也就是怎么样解释空间,才能让几何学成为可能。接下来他要明确可能的第二个层次,也就是空间是如何让几何学发生的,即人是如何认识到几何学的知识的。所以康德提出了这样一个问题:

那么,一个先行于客体本身并能于自身中先天地规定客体概念的外部直观如何能够寓于内心中呢?

显然只有当这表象仅仅作为主体受客体刺激并由此获得对客体的直接表象即直观的形式性状,因而仅仅作为外感官的一般形式,而在主体中占有自己的位置时,才得以可能。

在此康德给出的解释,实际上是描述了空间被我们认识的过程:客体—>刺激主体—>主体运用外感官的一般形式—>主体获得客体的直接表象。

经过这么多的论证,康德本质是希望说明,空间是人外感官的一般形式,而作为我们认识对象的客体,提供的仅仅是内容,这些内容对外感官加以刺激的时候,调动起先天存在的形式,人的思维通过对内容和形式的结合,或者说按照形式将内容进行加工之后,就产生了对客体在空间上的知识。

所以,只有我们的解释才使作为一种先天综合知识的几何学的可能性成为可理解的。任何一种做不到这一点的解释方式,即使表面上也许与它有些类似,但依据这个标志就可以最可靠地与它区别开来。

最后,康德回溯了他之前提出的两个要求:

1)这一类知识确实是从这个给定的概念推导出来的,

2)这些知识只有以这个概念的给定的解释方式为前提才是可能的。

肯定了只有把空间确认为先天直观的时候,并且只有这样的情况下,几何学才能成为可能。接下来,康德就要在这两种阐明的基础上,得出他自己的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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