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胡适提倡世界公民——只论是非、常识和公义,不讲国家和民族主义

 UncleYoung 2022-07-08 发布于云南

做世界公民,中国知识分子中由胡适最先提倡和引入中国。

1914年,美国和墨西哥之间爆发七个月的战争。其时美国为强国,墨西哥为弱国。

当时胡适正在美国康奈尔大学留学。这时康大所在小城的绮色佳杂志(Ithaca)有一篇社论:“My country,right or wrong,my country”,大意为:美国即使欺压弱小的墨西哥,占夺其土地,不管自己国家行为的是非,它总是自己的国家,只要我是美国人,就要支持。这是一种明显的”国家主义“言论。

康奈尔大学

胡适就给这个杂志社写了一篇文章,出现在1914年5月15日的胡适日记中:

  • “自美墨交衅以来,本之'Ithaca Journal’揭一名言:”吾国乎,吾愿其永永正直而是也,然曲耶,直耶,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言意但论国界,不论是非也。
  • 我以为此谬见“是耶,非耶,终为吾国耳”之所以为然,是因为有两个道德标准。人人都不反对万事皆有一个对错及正义与否的标准,至少文明国家应如此。假如吾国违宪向吾征税,或非法将吾之产业充公,或未经审判即将吾入狱,吾誓必力争,不管其是否以“吾国”法律之名义行此事。
  • 然而涉及国家间事,吾即放弃那个对错和正义与否之标准,且颇自得地宣称“是耶,非耶,终吾国耳”。以此观之,余以为吾人奉行道德的双重标准,其一用之于国人,另一用之于他国,或“化外之民”,余此说不亦对乎?余以为吾人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否则无法争论此事。

胡适的文章大意是:此等只问国界、不论是非;但论民族血统、不问善恶之说,不对的。若一个国家的政府,违反宪法,向公民非法征税,或非法将我的财产充公,或未经审讯将我投入监狱,这种国家行为,侵害个人利益,也违反宪法精神,国家是对还是错?

胡适反对的不是爱国,而是国家主义。胡适厌恶愚昧的国家主义和狭隘的民族主义。国家主义的主要是:对内,它把国家凌驾在个人之上;对外,它把国家凌驾在他国之上。

胡适是一名世界主义者,但这一点不妨碍他对中国的钟爱。在胡适7月26日的日记中:“吾国与外国开衅以来,大小若干战矣,吾每读史至鸦片之役,英法之役之类,恒谓中国直也;至庚子之役,则吾终不谓拳匪直也。”

日记中,胡适称义和团为“拳匪”,表达了对是非的基本态度。

他认为:当自己的国家政权,包括自己的人民不讲道理,而常识和公义在世界那一边,应该选择的是世界。不论是何民族,若在世界受到尊重,不管国内国外,只应奉行一个是非标准。此一标准应超越民族利益,以人类长远的幸福和公义为凭。

随后胡适的日记中也曾写下世界著名公共知识分子的名言:

《亚里斯提卜》第十三章苏格拉底说他既不是一个雅典人也不是一个希腊人,只不过是一个世界公民。——普卢塔:《流放论》

世界是我的祖国,人类是我的同胞。—加里森(1805-1879):《解放者简介》(1830)

图片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内容仅做交流和学习使用。

打开网易新闻,阅读体验更佳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