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斯曼毕生追求船只、港湾、惊涛骇浪,被称为“发现澳大利亚大陆的哥伦布”。 他于1632年到荷兰东印度公司工作,率商船在东南亚各海区做贸易。到过日本北部,1639年发现小笠原群岛。 1642年率队去大洋洲,探寻“新荷兰”,他踌躇满志,认为自己将发现“地球上剩下的未知部分,将获得丰厚的物质奖励和不朽的声誉”。 这位荷兰最伟大的航海家,先后发现塔斯马尼亚南岸,塔斯曼岛东岸,新西兰岛的西岸(在此受到毛利人的攻击,损失了四名水手,他称此地为“谋杀者湾”),以及汤加和斐济群岛部分岛屿。 1644年去澳大利亚探险,登西北岸,证实其为高原陆地,不与想象中的南部大陆相连。 为了纪念塔斯曼,一些半岛、地槽、海湾等地理目标以他的姓氏命名。澳大利亚与新西兰之间广阔的海洋,就叫塔斯曼海。 可惜的是,短视的荷兰人认为澳州不是他们梦寐以求的“黄金国”,而只是一片荒芜之地,无厚利可图。 就这样,他们放弃了自己历经数十年的努力而得到的成果,放弃了辽阔无边的土地——这最宝贵的财富。 可惜,塔斯曼本可以成为改变世界格局的人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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