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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余文唐 2022-07-11 发布于福建
【类别】 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行为和处罚 【来源】 《治安管理处罚法精要与依据指引》2006年版
【全文】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


  “殴打他人”,是一种比较典型的以强凌弱的行为。起因虽然有不同,有的或因一些小事或口角引起,有的纯粹是毫无道理地逞强耍威风,稍有一点看不顺眼就大打出手。其行为方式主要是采用拳打脚踢,一般只是造成他人身体皮肉暂时的疼痛或者很轻微的伤害。这种行为虽然对被殴打的人造成的实际伤害不是很重,但是动辄动手打人,是一种严重侵犯他人人权的行为,必须予以惩处。实践中要注意区分殴打他人与结伙斗殴的界限。殴打他人,是指一方的一人或几人殴打对方的一人或几人的行为,属于一种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而结伙斗殴,是指成群结队、互相殴打的行为,是双方都有多人参加的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由于二者性质不同,决定了对这两种情况的处罚的对象不同,一般而言,殴打他人只是单方的过错,应处罚打人者,而结伙斗殴则是双方都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一般对双方行为人都要给予处罚。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是指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伤害他人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用石头、棍棒打人、驱使动物咬人、用针扎人、开水烫人等。这种伤害行为已经给他人的身体造成了轻微伤害,但尚不够刑事处罚。治安管理处罚法还对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规定了加重处罚的情形,即: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行为;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行为;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行为。这几种情形,不论是行为给受侵害人造成的客观危害,还是行为人本人的主观方面的恶性,都相对比较严重,因此需要给予相对较重的处罚。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或者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或者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相关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19970314]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19860412]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
(相关资料: 司法解释2篇 地方法规1篇 案例8篇 裁判文书825篇 相关论文26篇 实务指南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印发《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19900402]
 第一条 本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有关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与技术为基础,结合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制定,为轻伤鉴定提供依据。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二条 轻伤是指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者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轻微伤害的损伤。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三条 鉴定损伤程度,应该以外界因素对人体直接造成的原发性损害及后果为依据,包括损伤当时的伤情、损伤后引起的并发症和后遗症等,全面分析,综合评定。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四条 鉴定人应当由法医师或者具有法医学鉴定资格的人员担任;也可以由司法机关聘请或者委托的主治医师以上人员担任。
  鉴定人有权了解案情、调阅案卷、病历和勘验现场,有关单位有责任予以配合。
  鉴定人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应用科学的检测方法,保守案件秘密,遵守有关法律规定。(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五条 帽状腱膜下血肿
  头皮撕脱伤面积达20平方厘米(儿童达10平方厘米);头皮外伤性缺损面积达10平方厘米(儿童达5平方厘米)。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六条 头皮锐器创口累计长度达8厘米,儿童达6厘米;钝器创口累计长度达6厘米,儿童达4厘米。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七条 颅骨单纯性骨折。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实务指南
 第八条 头部损伤确证出现短暂的意识障碍和近事遗忘。
(相关资料: 裁判文书1篇 实务指南
 第九条 眼损伤
  (一)眼睑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二)眶部单纯性骨折;
  (三)泪器部分损伤及功能障碍;
  (四)眼球部分结构损伤,影响面容或者功能的;
  (五)损伤致视力减退,两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7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2以上),单眼矫正视力减退至0.5以下(较伤前视力下降0.3以上);原单眼为低视力者,伤后视力减退1个级别。
  视野轻度缺损;
  (六)外伤性斜视。
(相关资料: 实务指南
 第十条 鼻损伤
  (一)鼻骨粉碎性骨折,或者鼻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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