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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伟元自述·八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程伟元自述·八

吴营洲 

我很自豪

经过我和高鹗的大量重订,我们的再印本较诸初印本,真的更加完善了。

当然,这是我的个人看法!

具体来说,就是参照众多抄本,对其众多异文,加以筛选,去除讹误,择善而从,并加以了必要的补阙、修改、删节和增饰。

只是,我手头有关《红楼梦》的抄本,均没有涉及到八十回之后的文字。

我手头的有关八十回之后的文字,就我目前看到的,当是唯一的。

就我们对前八十回文字的修订,自认为还是很满意、很自豪的。

现不妨试举几例:

例一:抄本第十七、十八两回合用了一套回目,第十九回却没有回目。我们便将那套合用的回目归于第十七回,而为第十八、十九两回补拟了回目。

抄本第十七、十八两回合用的回目是:《大观园试才题对额,荣国府归省庆元宵》。我们补拟的第十八回的回目是:《隔珠帘父女勉忠勤,搦湘管姊弟裁题咏》,第十九回的回目是:《情切切良宵花解语,意绵绵静日玉生香》。

例二:抄本第二十二回写荣国府作灯谜游戏,目的在于通过各人制作的灯谜,以暗示各自的性情、志向及将来结局。

这是全书的重要段落,不可或缺。

或许是因为曹雪芹当时并没有完全想好,故只写了贾母、贾政、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宝钗的灯谜,而将宝玉、黛玉、湘云的灯谜暂缺,留待以后补写。却不料曹雪芹突然去世,或没有心思再改再写他的这部书了,以至于未及补写,致使原稿残缺。

我和高鹗便大胆地将原作宝钗的灯谜移作黛玉的灯谜,又增写了宝钗和宝玉的灯谜。

我以为移得合理,增作也很精彩。

但我们也有失误和疏漏:失误处在于删掉了原作惜春的灯谜,疏漏在于未给湘云补写灯谜。

例三:抄本第二十五回在写王熙凤被魇魔法弄得精神错乱时,插入了一段关涉薛蟠的描写:

别人慌张自不必讲,独有薛蟠更比诸人忙到十分:又恐薛姨妈被人挤倒,又恐薛宝钗被人瞧见,又恐香菱被人臊皮──知道贾珍等是在女人身上做功夫的,因此忙的不堪。忽一眼瞥见了林黛玉风流婉转,已酥倒在那里。

这段话后来看来,其实是十分荒谬的:

其一,贾、薛两家为近亲,贾珍与薛宝钗是表兄妹,他怎么敢对表妹起歹心呢?薛蟠岂非杞人忧天?

其二,薛蟠虽然混帐,而与林黛玉也是表兄妹,况且见面的机会很多,薛蟠怎么会“一眼瞥见了林黛玉”就“酥倒在那里”呢?

但此处,“脂批”竟称赞道:“忙中写闲,真大手眼、大手笔。”

这如果不是偶然失误,便只能说是不识好歹了。

我们的再印本将其删除,倒可当得起“大手眼、大手笔”的脂评。

例四:抄本第六十三回中用了一千多字的篇幅,大写贾宝玉、史湘云等人只是为了好玩,如何将芳官、葵官打扮成“小土番儿”,如何改称“犬戎名姓”,而且竟然让贾宝玉说出这样的话来:

如今四海宾服,八方宁静,千载百载,不用武备。咱们虽一戏一笑,也该称颂,方不负坐享升平了。

这种描写既十分无聊,又与贾宝玉的性格背道而驰,尤其侮辱了包括满族在内的少数民族,真可谓拙劣的文字,因此我们的再印本完全予以删除是绝对必要的。

例五:抄本第六十一回的开头,有一段写柳家的与小厮斗嘴的文字,既毫无意义,又有“几根屄毛”“屄声浪嗓”等粗话,故我们删掉了百余字,自感也完全正确。

例六:第十四回回末至第十五回开头一段,写贾府出殡、北静王路祭、贾宝玉“路谒”北静王等情节。文中有关北静王的文字,我们的初印本都是直呼其名“世荣”:“世荣笑道”,“递与世荣”,“世荣看了”……而我们再印本的相应处,则都改“世荣”为“北静王”了。这显然是对尊者的敬重,体现了传统的尊卑之道。

还有,写北静王赐宝玉一串念珠之后,接下来的文字,我们的初印本是“贾政与宝玉一齐谢过了”,而我们再印本的此处,则改为“贾政带着宝玉谢过了”。

是啊,父亲与儿子,岂能“一齐”?

改为父亲“带着”儿子,两字之差,使长幼之序赫然显现。

例七:晴雯之死是全书中最动人的情节之一,宝玉去看她,两个人互吐心声。她口很渴,要宝玉倒茶给她,他一倒,茶不像茶,可知已经没人理她了,宝玉心疼得不得了。而有个抄本突然来了这么一句:

宝玉心下暗道:“往常那样好茶,他尚有不如意之处;今日这样。看来,可知古人说的'饱饫烹宰,饥餍糟糠’,又道是'饭饱弄粥’,可见都不错了。”

试想,宝玉那么心疼她,此时怎么会说这等话?

这等于在骂她啊!

这句话确确破坏了宝玉这整个人的性格。

我们的再印本所以就删了这一段。

例八:我感觉还有一个更为重要的错误,抄检大观园,表面上的原因是发现“绣春囊”——上面绣着赤身男女交媾情景的一个香囊。试想,大观园门禁森严,且是一贵族之家,怎能允许这类东西出现?

这类东西怎么进来的?

我们的再印本是这么改的:有个大丫头叫司棋,她表弟叫潘又安,也是仆人,表姐弟两小无猜谈恋爱了。潘又安跟司棋幽会,送她小儿女定情的东西。后来抄家抄出来了,潘又安有一封信,司棋送他一串珠子,他说“我收到了,我送你一个绣春囊,你快点收好”。

而有的抄本却是倒过来了,说是司棋送给潘又安的,而且送了两个。

试想,司棋一个大姑娘,深居大观园,不可能跑到坊间买个绣春囊,一定是男孩子在外面买了一个给她的。

这么重要的道具,因为绣春囊致使抄捡了大观园,抄本却犯了本不该犯的严重错误。

像这样的例子还有一些。

总的来讲,就情节的完整与连贯、文字的衔接与准确等方面,我们的再印本,是胜于初印本的。

至于是不是生于抄本,在下是期期不敢妄言的!

但这也足以证明,我和高鹗对前八十回的修订,是完全必要的,完全合理的。

不过在此,在下不妨斗胆说一句:我们再印本前八十回优于抄本的事实,或也是任何人都难以抹煞的。 

再感自豪

闲暇时,我便坐在书案前,将我购来或借来的《红楼梦》抄本摊开,与我和高鹗整理的摆印本对看,还真发现了一些问题。

前八十回因为已流传三十多年了,又经过不知多少人的传抄,各类错误随处都是,而我搜罗到的后四十回抄本,由于长时间的搁置,也造成了多处蛀蚀、残缺,有的地方,原持有者或径自补缀,或任其从缺,整理起来尤为困难。

然而我发现,我们的摆印本,委实有许多地方是优于抄本的。

这也是我感到自豪的地方之一。

因为我给读者提供了一个更好的更为完整的版本,

众所周知,在线装书或抄本中,首页或末页是最为容易脱落、破损而出现残缺的。我发现,在第三十回末尾,是湘云将要离开贾府,宝玉等眼看着她上车去了,大家方才进来,“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

然而在第三十七回的开头,我注意到,所有抄本的开头都与前回故事不接榫,不是说“这年贾政又点了学差,择于八月二十日起身”,就是说“却说宝玉每日在园中任意从横旷荡”等,唯有我们的摆印本是:“话说湘云回去后,宝玉等仍不过在园中嬉游吟咏不提。且说贾政自元妃归省之后……”

也就是说,在《红楼梦》的各本中,在此处,唯有我们的摆印本是完整的、连贯的、顺畅的。

当然,这可不是我和高鹗的“补缀”得好。

我可不敢贪这之功,而是我搜罗到的这个抄本,或者说我们摆印的底本,恰巧此处是没有缺漏的。

有者自有,缺者自缺,我和高鹗在整理过程中,都是非常尊重原抄原文的,绝不刻意增删补缀。

比如说,各抄本第三十五回末尾大致都是:“只听黛玉在院内说话,宝玉忙叫:'快请。’要知端的,且听下回分解。”而第四十六回的起首,各抄本都是:“话说贾母自王夫人处回来,见宝玉一日好似一日……”这也明显不接榫。而我们的摆印本,也是如此不接榫。因为我搜罗到的抄本就是这个样子啊!

在第七十四回,述及凤姐携王善保家的“抄检大观园”搜查到晴雯的箱子时,各抄本都没有在晴雯摔过箱子后,与王善保家的那一大段对话。

我反复阅读了各抄本的这一节,感觉少了一大段文字,虽也“通顺”,却不甚合理了!

试想,王善保家的在抄捡别处时,都是狐假虎威、狗仗人势、神气活现的,何以任凭晴雯挑衅后,只觉“没趣”了?

而我们的摆印本所独有的这一大段对话,约二百八十来字,不仅使得前后文连成一气,更使整体内容与其他抄本更合情理。

这段文字,委实太精彩了,忍不住转抄如下!请注意,括号中的文字,则是我们摆印本所独有的:

只见晴雯挽着头发闯进来,豁一声将箱子掀开,两手捉着底子,朝天往地下尽情一倒,将所有之物尽都倒出。王善保家的也觉没趣(儿,便紫胀了脸,说道:“姑娘你别生气。我们并非私自就来的,原是奉太太的命来搜察,你们叫翻呢,我们就翻一翻,不叫翻,我们还许回太太去呢。那用急的这个样子!”晴雯听了这话,越发火上浇油,便指着他的脸说道:“你说你是太太打发来的,我还是老太太打发来的呢!太太那边的人,我也都见过,就只没看见你这么个有头有脸的人,管事的奶奶!”凤姐见晴雯说话锋利尖酸,心中甚喜,却碍着邢夫人的脸,忙喝住晴雯。那王善保家的又羞又气,刚要还言,凤姐道:“妈妈你也不必和他们一般见识,你且细细搜你的,咱们还到各处走走呢。再迟了,走了风,我可担不起。”王善保家的只得咬咬牙,且忍了这口气,看了一看),也无甚私弊之物,回了凤姐,要往别处去。

这说明什么?说明这二百八十来字,当是抄本的一面(页),不知什么原因,所有的过录本都给抄漏了,唯独我搜罗到的抄本不缺!

类似其他抄本皆无,唯我摆印本独有的文字或段落,还有一些,诸如第二十二回回末的“破失俟再补”之文等,只是不便详述。

在此不妨再重复一遍:这说明什么?

在我看来,这说明我和高鹗在整理《红楼梦》时,态度是认真的,在排版过程中,虽有修订,但都是尽量尊重所据“原本”的。

当然,虽然“原作”必须尊重,绝不妄改,但在“文字狱”阴影的笼罩下,我们必须尽量避免敏感的“碍语”,以保平安。这也是个一两句话碍难说清的话题。

另外,又为了推广流传,实在有必要去除些粗俗秽语。

无论谁都会承认,我们的整理摆印本,确比某些抄本少了许多“碍语”,也较为文雅了。

除了明显的误漏字和赘字,以及“碍语”“秽辞”与误解者外,我们对这部书稿,并没有任意的删补、改动。

删改失当

然而在我仔细翻阅我们的再印本时,发现仍存在一些“纰缪”,甚至还有些是我们改错了的。

说来不仅仅感到遗憾,甚或备感惭愧。

我知道,喜欢这部书的人很多,读书比我们读得更细的人更多。

那天,我在一家书肆闲坐时,恰巧来了一位据说是在宗学教书的先生,当他得知我是这部书的整理者、摆印者时,很是高兴,也很是激动,遂和我攀谈起来。

彼此都是读书人,且都喜欢这部书,虽是初次相识,但说话并无隔阂,也无忌讳。

他说:你们的摆印本,虽然纠正了抄本上的一些脱漏、别字等,但也因你们不理解文意,或是自作聪明的改动,倒增加了不少新的错误,尤其是大大降低了原作的思想艺术性。特别是你们的再印本,在初印本的基础上,单单前八十回又改动了一万字左右,有些甚至是越改越坏。有些改错的,是你们两次摆印本共有的,或者是从抄本中延续下来的,有的则是你们再印本所独有的。

他说:抄本第四回的回目是“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乱判葫芦案”,在你们的回目里,则成了“薄命女偏逢薄命郎,葫芦僧判断葫芦案”,虽然只改了一字,却感觉差了千里,而且从对仗上说,让“判断”对“偏逢”,也失工稳。

他说:第二十八回贾宝玉唱的那首“抛红豆”。其中咏叹恋人深陷相思苦恼中的感觉,是“忘不了新愁与旧愁,咽不下玉粒金莼噎满喉”。“玉粒”指米饭,“金莼”指莼菜,这皆是江南特产。米饭和莼菜搭配,暗示了一位江南小恋人的生活习惯。而以金玉形容珍贵的米饭和莼菜难以下咽,也强调了愁绪之强烈。令人惊讶的是,你们可能并不理解“金莼”之与江南地域关联的特殊性,把“金莼”改为“金波”,让那液体也能噎住喉咙,不但违背了生活常识,而且也失去了特定的文化内涵。更何况“莼鲈之思”是著名典故,晋代的张季鹰为江南美食莼菜羹鲈鱼脍而辞官洛阳,历来成为美谈。这里的一字之改,把你们的没文化全给暴露出来了。

他说:第四十回老祖宗带刘姥姥坐船去探春的住所时,正赶上开早饭,王夫人问在哪里摆放早饭,老祖宗说:“你三妹妹那里就好。”但是在你们的再印本里,删除了“就”字,这样,把本来是基于去探春屋里的前提而需要的一个“就”字,成为一个泛泛的“好”的判断,显然失去了老祖宗说话应有的那种稳重和妥帖。

他说:在探春屋里开早饭时,先交代了薛姨妈在自己住处吃了早饭,因为薛姨妈一家虽是常住贾府,但日常生活是自家负责的,她进大观园凑热闹,已是用过早饭,只坐在旁边喝茶。所以当刘姥姥说话引得众人大笑时,只有薛姨妈是把茶喷到了探春裙子上,而史湘云则喷出的饭,探春也是把饭碗扣到了迎春身上。但在你们的再印本中,一概改为茶和茶碗,这一改,不但没有了层次感,也没有体现出薛姨妈日常生活的特殊性。

他说:如果你们对前八十回有改错的,倒也情有可原,令我不解的是,在你们的后四十回中,初印本有些地方本来不错,可再印本却给改错了。像第一百零一回,凤姐在回家的路上,遇见了已死多年的秦可卿,吓得汗如雨下,毛发悚然,待她急急忙忙回到家中时,贾琏见她脸上神色更变,不似往常,待要问她,又知她素日性格,不敢突然相问,只得睡了。而你们的再印本,却改成了:“贾琏已回来了,凤姐见他脸上神色更变……”完全跑到反面去了。

他说:还有,你们的初印本印错了,你们的再印本改了,竟然改得更错了。像第九十八回有一句:“宝蟾方才要走,又到门口往外看看,回过头来向着薛蟾一笑。”这里“薛蟾”应是“薛蝌”,但你们却给改成了“宝蟾”。在这里,本来是金桂、宝蟾设计勾引薛蝌,可经你们这一改,不仅文字不通了,而且乍一看,好像薛蝌同时也在调戏宝蟾。

他说:还有其他一些舛错,我就不细说了。

听他谈话,感觉他是个性情中人,既快人快语,又直言直语,我虽然听得脸一红一红的,却也觉得他说得在理。

需要说明的一点是,我是江苏人,打小就生活在南方,自然知道“玉粒”指米饭、“金莼”指莼菜,而负责整理这一回的,是高鹗。他是北方人,是他不懂,是他妄改。

我说这话,并不是推卸责任,而是客观述说。

当然,我肯定也是有责任的,摆印前没有细读一遍。 

脂评漏删

在我翻阅再印本时,还发现另外一些“纰缪”,就是抄本上的有些“脂评”,没删干净,乃至混入了“正文”。

诸如第十三回有一句:

接着又听喝道之声,原来史靖侯的夫人来了,史湘云、王夫人、邢夫人、凤姐等刚迎入正房,……

此处的“史湘云”就是由“脂评”混入了“正文”的。

试想,若“史湘云”同“王夫人、邢夫人、凤姐”一同迎接史靖侯的夫人,按名教礼节,她不能越礼排在王夫人前头,而只应排在凤姐后面。

而此处,是有一句“脂评”的:“伏史湘云。”

又如,第十七回有段文字:

想来那《离骚》《文选》所有的那些异草,有叫作什么藿荨的,也有叫作什么纶组、紫绛的,还有什么石帆、水松、扶留等样的,见于左太冲《吴都赋》,又有叫作什么绿荑的,还有什么丹椒、蘼芜、风连,见于《蜀都赋》。

此处的“见于左太冲《吴都赋》”,“见于《蜀都赋》”,均是抄本上的双行夹批。

再如第三十七回贾芸送宝玉白海棠时所写的信:

不肖男芸恭请:

父亲大人万福金安。男思自蒙天恩认于膝下,日夜思一孝顺,竟无可孝顺之处。前因买办花草,上托大人金福,竟认得许多花匠,并认得许多名园。因忽见有白海棠一种,不可多得。故变尽办法,只弄得两盆。若大人视男如亲男一般,便留下赏玩。因天气暑热,恐园中姑娘们不便,故不敢面见。奉书恭启,并叩台安。

男芸跪书,一笑。

此处的“一笑”二字,也是抄本上的双行夹批而漏删的。

想来我也是“一笑”了!

另外第七十四回有段文字:

遂到惜春房中来。因惜春年少,尚未识事。吓的不知有什么事,故凤姐少不得安慰她,谁知竟在入画箱中寻出一大包银锞来,约共三四十个。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又有一副玉带版子,并一包男人的靴袜等物。

这里的“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同样属于“脂评”。

试想,本是十分连贯的一段话,偏在中间插入“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八个字,从而造成了文气的前后不通顺。因此,这个“为察奸情,反得贼赃”,必是脂评。

忽一日,我恍然意识到,在我们再印本的后四十回中,可能还有“脂评”阑入正文者!

如第一百二十回写袭人嫁给蒋玉菡后,有一小节:

看官听说,虽然事有前定,无可奈何,但孽子孤臣,义夫节妇,这“不得已”三字也不是一概推委得的。此袭人所以在“又副册”也。正是前人过那桃花庙的诗上说道:

千古艰难惟一死,伤心岂独息夫人!

从内容来看,这是跳出故事叙述对于袭人作出的整体评价,且对袭人在“金陵十二钗”大橱内列入“又副册”,作了原因追溯,全书正文没有这种写法,而且这种对袭人归人“又副册”的原因判断,并不符合作者原意——袭人并非因贞节问题与告密等道德污点被列人“又副册”的,而是因她的丫头身份,晴雯同样列在“又副册”——关键是,“看官”的提醒方式,是脂评习惯使用的对于读者的称呼特点,据我粗略统计,前八十回各种脂评本中,总共有三十四条脂评使用了“看官”这个字眼,例不胜举。而全书正文中,仅第一回开端采用了“列位看官”或“看官”的说法,而且我还注意到,有些抄本,还将这个“列位看官”用双黑线涂抹删掉了。

说来真真是越想越惭愧,在下只能以“无错不成书”来自我宽慰了。

宝钗递烟

那天我翻看我们的再印本时,在第一百零一回,忽然看到了“宝钗给凤姐递烟”这一情节,不由地噗嗤笑了:怎么会呢?怎么会有这么荒唐、可笑的情节呢?

原文是这样的:

(王熙凤到宝玉、宝钗房中)只见宝玉穿着衣服歪在炕上,两个眼睛呆呆的看宝钗梳头。凤姐站在门口,……凤姐因向宝玉道:“你还不走,等什么呢。没见这么大人了还是这么小孩子气的。人家各自梳头,你爬在旁边看什么?成日家一块子在屋里还看不够?也不怕丫头们笑话。”说着,哧的一笑,又瞅着他咂嘴儿。宝玉虽也有些不好意思,还不理会,把个宝钗直臊的满脸飞红,又不好听着,又不好说什么,只见袭人端过茶来,只得搭讪着自己递了一袋烟。凤姐儿笑着站起来接了,道:“二妹妹,你别管我们的事,你快穿衣服罢。”

我知道,这部书对当今社会生活的描写,几乎是无所不包的。但是这样一部大书,除了此处,却从未有过抽烟的描述。

那么,这部书几近百万言,何以写尽了品茶、饮酒、山珍海味……却从不涉及抽烟一事呢?

这就关涉到曹雪芹创作这部书的一个“大原则”,即在第一回书便公然申明的,全书所写:“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

这个“大原则”,其含义是十分“深远”的。

就我而言,一向反对把这部书歪曲成“清宫秘史”,也不赞成把“红楼”中的人与事同曹雪芹的“家世”一一刻板地对应起来,但是,“史实背景与家世沧桑”在曹雪芹笔下的“流露”与“追忆”,则无疑是一种客观“存在”。而且,曹雪芹恰恰是在这里深切感受着人生和生活的无奈。所谓的“满纸荒唐言”,所谓的“谁解其中味”,都显然不排除曹雪芹的源于“史实背景与家世沧桑”的感慨。但是,作者生活的时代与处境,又决定了他对很多事情是不能明言的。于是,唯有明确声明自己的书“无朝代年纪可考”。

任谁都能感知得到,作者的这种“假语存言”,恰恰形成这部书最鲜明的艺术特色之一。

现在再回到“抽烟”这个话题。我国从前是没有烟草的,它是明代才开始从南美地区传进来的。而抽烟这种习惯,则是在明末清代才广泛流行的,此前是没有的。

那么,曹雪芹如果在自己的书里写下抽烟这件事.,则无异于宣告他笔下的红楼故事,即发生在清代——这就完全违背了他的“无朝代年纪可考”的大原则。所以,所以他在书中,绝对不写抽烟这件事。

然而,在我们的摆印这部书里,竟出现了“宝钗给凤姐递烟”这一情节,真的让我有点儿哭笑不得。

虽然仅此一处,但也显示出我和高鹗至少是“忽视”了“无朝代年纪可考”的大原则。或者说得严重一点,则是我和高鹗没有“理解”“领悟”曹雪芹为什么要坚持这一大原则的本意与实质。

当然,在前八十回里,我们自然也看到了一些显示清代生活特点的文字,例如“打千”“克什(食)”等等。这不仅是清代人的语言,而且是满族人的语言。但这也并不奇怪,曹雪芹毕竟是一位生活在清代的作家,语言的时代特色,是无孔不入的,在几十万言的大书中,要完全避免“当代”的某些生活刁俗的细节乃至语言,很难做到。而对抽烟的“回避”,则无疑是雪芹的一个精心的“安排”。

我清楚,这个情节是高鹗有意无意加进去的。

作为东北人高鹗,随手写下宝钗给凤姐“递了一袋烟”,也似乎是可以理解的。

有民谚云:“东北有三怪,窗户纸糊在外,大姑娘叼个大烟袋,养个孩子吊起来。”

听高鹗说,他们东北的年轻女子,抽烟是相当普遍的。因此,高鹗在整理后四十回时,顺手写下他所熟悉的生活,也是很自然的。

当然,这一情节虽是高鹗有意或无意加进去的,而我在摆印之前,的确没有注意到。

倘若注意到了,我肯定是会删掉的。

在我看来,且不说这有违曹雪芹创作这部书的“大原则”,就小说的整体来看,宝钗这“一袋烟”递得有点儿“画蛇添足”,不仅没有为凤姐的形象添彩,相反还有损凤姐这一形象。这个高鹗,真真有点儿费力不讨好。

我忽然发现,在前八十回中,也有被我们改错了的。

诸如第八回有一句话:“宝玉与宝钗相近,只闻一阵阵凉森森甜丝丝的幽香,竟不知系何香气……”我们的再印本却给改成了:“宝玉此时与宝钗挨肩坐着,只闻一阵阵的幽香,不知何味……”将抄本中的“相近”硬改成了“挨肩坐着”,未免太露相,叫林妹妹见了太难堪!

同是第八回有一句话:“话犹未了,林黛玉已摇摇的走了进来……”我们的再印本却给改成了:“话犹未完,黛玉已摇摇摆摆的进来……”抄本中的“摇摇的”,是形容黛玉的瘦弱病躯,而给改成“摇摇摆摆的”,这竟是形容詹光、单聘仁的丑态了,未免太唐突林妹妹了。

这两处,绝对是高鹗改的,而我只是失察。

不是说凡是改错了的,都是高鹗干的;凡是改对了的,都是我的功劳。但这两处,绝对是高鹗改的!

苍天在上!

我不知道高鹗能不能看到我的这篇“自述”,倘若看到的话,希望他能站出来,以正视听。给读者一个交代,还自己一个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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