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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为有处有还无——浅谈曹雪芹的艺术创作及《红楼梦》的主旨

 吴营洲文存 2022-07-11 发布于河北

无为有处有还无

——浅谈曹雪芹的艺术创作及《红楼梦》的主旨

吴营洲

惜字如金的曹雪芹,竟让同一副对联“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在书中出现了两次。一次是在第一回,一次是在第五回(第一百一十六回有一联与此相仿,“假去真来真胜假,无原有是有非无”)。由此可知此联在曹雪芹心中的地位及意义。

然而,遍观两百多年的红学史,无数论者对上联“假作真时真亦假”颇为关注,探幽发微,成果喜人,尤其是对“真事隐去”“假语存言”的阐释,使无数读者意识到了所谓“真”“假”当是破解《红楼梦》的一把钥匙,而对下联“无为有处有还无”,则似乎重视不够。也许是我孤陋寡闻,截至目前还不曾见过有谁对此做过系统探讨。现在,想就此问题,谈一下自己的粗浅认识。

首先声明一点,“有无”本属哲学术语。“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曹雪芹选用它,自然有其深意。它和“真假”有相通之处,却又高出“真假”一个层次。不过在这里,我且藏拙,不谈其哲学意蕴,只谈曹雪芹在艺术创作过程中,为了更好地表述其创作主旨,而在红楼人物、红楼故事、红楼场景诸方面使用的“有”和“无”。

红楼人物的“有还无”

《红楼梦》是部文学作品,其中的许多人物,都是曹雪芹因为创作主旨的需要而虚构出来的,名“有”实“无”,即在书中“有”,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诸如宝玉、元春、焦大、李嬷嬷、一僧一道、“金陵十二钗”等。

先说元春。因为有人称《红楼梦》是曹雪芹的“自叙传”,所以总有人把贾宝玉比附为曹雪芹。可是依据史料,曹雪芹并无这样一位“姐姐”。有人如裕瑞者,曾说“元春”是曹雪芹的“姑辈”,即曹寅的女儿,而曹寅的两个女儿,一个嫁给了镶红旗平郡王纳尔苏(成了“王妃”),一个嫁给了康熙的某侍卫,均非“皇妃”。在“寿怡红群芳开夜宴”(第六十三回)中,探春掣了个“必得贵婿”的签,众人打趣道:“……我们家已有了个王妃,难道你也是王妃不成。”在这里,作者故意将元春的“皇妃”身份说成“王妃”,不过是在暗示读者,《红楼梦》隐含了曹家故事。

另外,元春身为“皇妃”,可以称为“贵妃”,也可以称为“元妃娘娘”,而在“元春省亲”时,偏偏称其为“贾妃”。按惯例是没有这等称谓的。其实,贾妃者,“假妃”也。也就是说,她不是“妃”。元春名字中有一“元”字,又生于“大年初一”,给人的印象是没有谁比她更大。而“大年初一”恰又是“太祖太爷”的生日,由此可知她是“至高无上”的。在她“省亲”时,连她的祖母、父母都要跪接行大礼,可知她已是“君”的象征了。

再就是,贾妃这个形象,与其他女儿相比,显得缺少个性,苍白无力。这当然不是曹雪芹创作文学形象的功力不够,而是根据他的创作主旨,需要这样一个抽象的至高无上的权威。贾妃就扮演了这样一个符号式的角色。这个角色重要吗?严格说来不太重要,就像京戏里的“皇帝”,走一两个过场戏也就完了,但是没有她绝对不行。作者创作的这个角色,我们不必费大力气在清代的史料中去找所谓的生活原型;压根儿就没有。

焦大也名“有”实“无”。焦大是贾府老奴,从小儿跟着太爷们出过三四回兵,从死人堆里把太爷背了出来,得了命,自己挨着饿,却偷了东西来给主子吃。两日没得水,得了半碗水给主子喝,他自己喝马溺。听起来倒也煞有介事,实有其人,可是仔细想想就觉得不对榫了。这个焦大究竟多大年纪?人们一般认为七十来岁,抑或更大些,和贾母不相上下。可一个“随太爷出过三四回兵”的,肯定是“圣朝”定鼎之前的人,而书中说“定鼎”已有百年,那么这个焦大起码也有一百二十岁了。这可能吗?(曹雪芹设计这个人物的用意之一,就是表述焦大为贾家几代主子舍生忘死的忠义,也就是贾家上代为清王朝立下的汗马功劳。贾家原先有那么大的功劳,如今却落得一败涂地,而败落的原因,并不是由于自身原因造成的,这就更让人感到败落的不能接受。)

与焦大相类似的,还有贾宝玉的奶妈李嬷嬷,年龄大的也有违常情。清代时就有人指出了这一点:“李嬷嬷龙钟潦倒,度其年纪,在贾母之上,不足为宝玉乳也。”(曹雪芹之所以让李嬷嬷“年龄错乱”,恐怕是为了彰显她的那句“气话”:“把你奶了这么大,到如今吃不着奶了,把我丢在一旁……”是曹家把康熙“奶大了”,而雍正“如今吃不着奶了,把我丢在一旁……”。其怨恨之情,不言而喻。)

冷子兴同样名“有”实“无”。在书中,冷子兴是周瑞家的女婿,都城中的古董商,贾雨村的好朋友。有一次卖古董和人打官司,便叫女儿来向荣国府讨情。就其故事本身之于《红楼梦》而言,无足轻重,但他的价值在于“演说”过荣国府,借他的口,使荣宁二府的主要人物都一一亮了相。脂砚斋对他有句批语很中肯:“此人不过借为引绳,不必细写。”所以说,他不是实有其人,只是个“线索人物”。

“一僧一道”更是名“有”实“无”。在书中,他俩总是联袂而行,这是有违生活本真的。僧是僧侣,道是道人,彼此信仰不同,道不同不相与谋,焉能终日里形影不离出双入对?这二位在太虚幻境里,唤作茫茫大士、渺渺真人,均是仪表不凡,道风仙骨。到了凡界,却成了癞头和尚、跛足道人,一副埋汰相了。有时候,二者还合而为一,幻化为空空道人。空空道人,又名“情僧”。就是这个“情僧”,又把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石头上刻着的故事,从头到尾抄录下来,问世传奇,这便是所谓的《石头记》。其实,“空空”为佛家术语,却冠于“道人”头上。而那癞头和尚,本是佛家子弟,却时常“画符”。“画符”乃道家伎俩。而且这一僧一道,总是飘忽不定,来去无踪,怎么会是现实生活中的人物呢。(曹雪芹为什么会安排这样两个人物呢?我们认为他俩不仅仅是“线索人物”,另外的寓意是,实因曹雪芹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困惑,有许多无奈,他希望有个“谁”来指点迷津,救苦救难。)

再就是“金陵十二钗”。“十二金钗”这个称谓,古已有之,早在南朝时,梁武帝有一首《河中之水歌》,其中写道:“头上金钗十二行,足下丝履五文章。”此处的“金钗十二行”,本是用作形容美女头上金钗之多,后以“十二金钗”喻指众多的妃嫔或姬妾。是曹雪芹在创作《红楼梦》时借用了这个词。而曹雪芹笔下的“十二金钗”,并不是所谓的“妃嫔或姬妾”,而是姐妹、姑嫂、母女、妯娌,和妻妾之类牵扯不上。另外,十二钗里面真正生于金陵的,大概只有宝钗、凤姐,贾府四春、湘云、李纨以及巧姐,都为京城人氏,秦氏则来历不明(据说“家住江南姓本秦”),妙玉在苏州呆过,没说是否去过金陵,黛玉也来自苏州,一生没去过金陵,怎么能说这些人是“金陵十二钗”呢?再就是,金陵十二钗颇有凑数之嫌,像王熙凤的女儿巧姐,只是一个黄毛丫头,怎么能以“钗”冠之?

最后说一下贾宝玉。贾宝玉同样是名“有”实“无”,他是曹雪芹创作出来的一个文学形象。与曹雪芹极为熟悉的脂砚斋曾有一批:“按此书中写一宝玉,其宝玉之为人,是我辈于书中见而知有此人,实未曾亲睹者。”(第十九回)由此可知,“现实生活”中并没有贾宝玉这么个人。不过,脂砚斋接着批道:“又写宝玉之发言,每每令人不解;宝玉之生性,件件令人可笑。不独于世上亲见这样的人不曾,即阅今古所有之小说传奇中,亦未见这样的文字。于颦几处更甚。其囫囵不解之中实可解,可解之中又说不出理路。合目思之,却如真见一宝玉,真闻此言者,移之第二人万不可,亦不成文字矣。”细读这段文字,方知宝玉其人,“实未曾亲睹者”,但曹雪芹把他写活了。在书中,述及宝玉处,脂砚斋时常称,“如闻其声,见其形。”“的是宝玉生性之言。”“活见从纸上走一宝玉下来,如闻其呼,见其笑。”“若不如此,亦非宝玉。”如此等等,均是指曹雪芹小说写得好,“如见如闻”。

当然,宝玉与元春诸人,均不是曹雪芹向壁杜撰出来的,一如王夫人在怡红院大发淫威时,脂砚斋曾有一批:“况此亦是余旧日目睹亲闻,作者身历之现成文字,非捏造而成者,故迥不与小说之离合悲窠臼相对。想遭冷落之大族子弟见此虽事有各殊,然其情理似亦有点契于心者焉。”(第七十七回)

红楼故事的“有还无”

在《红楼梦》中,许多故事是名“有”实“无”的。诸如“元春省亲”、“甄家遭变”、“护身符”等。

既然元春名“有”实“无”,那么“元妃省亲”自然也就子虚乌有了。脂砚斋曾称“元春省亲”是“仿舜巡”。透过脂批我们可以感悟到,所谓的“元春省亲”,其实是“康熙南巡”。另外脂砚斋还生怕读者不懂,又批道:“借省亲事写南巡,出脱心中多少忆昔感今。”

当然,有关“元春省亲”的种种描写,并不是曹雪芹凭空想象出来的。我们认为元春的“生活原型”有两个,一个是康熙,一个是乾隆的富察皇后。“省亲”的场面则参照了“康熙南巡”及富察省亲时的情景。(不过,此为另一话题,在此不表。)

甄士隐的家庭变故,也是名“有”实“无”。甄士隐本是姑苏乡宦,禀性恬淡,不以功名为念,每日只以观花种竹、酌酒吟诗为乐,然而祸起萧墙,元宵节那天,甄士隐的家人霍启(祸起)抱着甄士隐的女儿甄英莲(真应怜)去看社火,不慎将英莲丢失。甄士隐自此烦恼构疾。不想三月十五这日,他家隔壁的葫芦庙起火,于是接二连三,牵五挂四,将一条街烧得如火焰山一般,甄家也因此被烧成了一片瓦砾场。脂砚斋将此称作“士隐家一段小枯荣”。

“士隐家一段小枯荣”,其实隐含了贾府一段“大枯荣”。甄家的变故,其实是贾家变故的一个缩写版。而“贾家的败落”,又是曹家败落的真实写照。《红楼梦》中有句话,“因曾历过一番梦幻之后,故将真事隐去。”此言极是。所谓“甄士隐”,就是“真事隐”,符号而已,不是个实有的人。其实甄英莲也不是实有其人,作者只是透过她的命运,来暗示书中众女儿的命运。在癞头和尚说英莲“有命无运”时有句脂批:“你看他开卷第一个女子便用此语以订终身,便知托言寓意之旨”。由此可知书中众多女子,都是“有命无运”的。

书中另有一首关于英莲的谶诗,后二句是:“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此处有一脂批:“前后一样,不直云前而云后,是讳知者。”“讳知者”什么?我们知道,雍正亲谕江南总督范时绎去查封曹家的时间,是雍正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如果把文书由京城传到江宁的行程计算在内,曹家实际被抄的时间,当是在元宵节前夕。所以说曹家的彻底败落(即最后被抄家),当是在雍正六年的元宵节前。正因为此,此处另有一句脂批:“伏后文。”“后文”者,就是第五十四回凤姐讲的那个笑话。凤姐笑道:“再说一个过正月半的。几个人抬着个房子大的炮仗往城外放去,引了上万的人跟着瞧去。有一个性急的人等不得,便偷着拿香点着了。只听'噗哧’一声,众人哄然一笑都散了。这抬炮仗的人抱怨卖炮仗的捍的不结实,没等放就散了。”湘云道:“难道他本人没听见响?”凤姐道:“这本人原是聋子。”众人听说,一回想,不觉一齐失声都大笑起来。又想着先前那一个没完的,问他:“先一个怎么样?也该说完。”凤姐将桌子一拍,说道:“好罗唆,到了第二日是十六日,年(雍正五年)也完了,节(元宵节)也完了,我看着人忙着收东西(家被抄了能不收拾东西)还闹不清,那里还知道底下的事了。”众人听说,复又笑将起来。其实这笑声的背后,是有一种椎心之痛的。(附带说一句,甄士隐是个虚构出来的人物,但贾雨村在“现实生活”中是实有其人的。当然,这又是另一个话题,此处不表。)

所谓的“护官符”也是名“有”实“无”。“护官符”是指地方上权贵的名单,新上任的官员必须保护他们的利益,才能站住脚跟。《红楼梦》中“护官符”的作用十分重要,某些教科书是这样总结的,它交代了社会的背景,引出了“贾王史薛”四大家族的关系,推进了情节的发展,暴露了官场的黑暗,并为后来的故事埋下了伏笔。但实际上,曹雪芹并没有写“四大家族”。薛家母子三人在书中,只是寄居贾府的客人,而不是薛府的主人。在具体描写中,他们一次都没有作为薛府的主人出现过。史湘云也只是常来贾府的客人,而不是史府的千金。王子腾、王子胜,还有王仁,更是从来没有露过面。忠靖侯史鼎虽然来过贾府,却无一句具体描写。曹雪芹只写了一个贾府,而且只是写了贾府里的那个荣国府,也就是说,他只写了四大家族里的八分之一。

至于书中“无材补天”“绛珠还泪”“衔玉而生”“梦游太虚幻境”“魇魔法姊弟逢五鬼”“开夜宴异兆发悲音”等,更是名“有”实“无”。读者自有明鉴,无需多叙。

红楼场所的“有还无”

《红楼梦》中最大的活动场所,自然是大观园,而这大观园,

“有”实“无”。

“大观园”是元妃省亲别墅的“俗称”。它的位置及大小,作者做过说明:园在两府之中,东取宁府会芳园地,西用荣府东大院旧园,连属小巷,拆除所有下人一带群房,以归并改建,周围共三里半。而如此规模的私家园林,无论是南京还是北京,都是没有的。

由于大观园在曹雪芹的笔下,写得太“逼真”了,“使读者惊心炫目,如亲历其境”,两百多年来,总有人探寻其遗址遗迹,甚至有过“京华何处大观园”的热烈讨论,最终却无果而终。俞平伯先生这样认为:“反正大观园在当时事实上确有过一个影儿,我们可以这样说,作者把这一点点的影踪,扩大了多少倍,用笔墨渲染、幻出一个天上人间的蜃楼乐园来。这是文学上可有应有的手腕,它却不曾预备给后人来做考证的呵……假如在北京城的某街某巷能够找出大观园的遗址来,在我个人自感很大的兴味,但恐怕事实上不许我们有这样乐观的想法呵。”(《读〈红楼梦〉随笔》)

水月庵也当是名“有”实“无”。“水月庵”别名馒头庵,是书中位于“北门外”的一座尼庵,它在《红楼梦》中也不可或缺。宝玉在“水月庵”撞破了秦钟和小尼智能儿的好事,凤姐在“水月庵”干出了图财害命的勾当,芳官跟着“水月庵”的智通出了家,贾芹曾在水月庵窝娼聚赌,即便在八十回之后的文字中也有“水月庵掀翻风月案”一回。那么,水月庵具体在哪儿?胡文彬先生在其著作《读遍红楼》(书海出版社出版)中,有一节“无为有处有还无”就是谈“水月庵”的。胡文彬先生考证出,“水月庵”在江南有两处,一处是江苏长洲县的水月庵,一处在曹寅的奏折中提及过;北京有四处,北京西单牌楼西南闹市口一处,宣武门内西城根太平湖东坡一处,东四牌楼北五条胡同路一处,西直门内北小街一处。胡文彬先生分析说,曹雪芹童年时代是在江宁织造府度过的,他把记忆中的水月庵写入小说中的可能性是有的,但如果联系《红楼梦》中所提到的一些地名,如小说中有“鼓楼西大街”、“化枝巷”(西单北甘水桥附近、德胜门内三不老胡同)、“兴隆街”(崇文门外)、“天齐庙”(西城门外)、“天香楼”(什刹海旁)、“清虚观”(地安门外后海之北旧鼓楼大街)等等,对在北京写作《红楼梦》的曹雪芹来说,更具体,更直接一些。

其实,水月庵同大观园一样,都是艺术化了的地名。

不必说大观园、水月庵了,即便是贾府,也是作者虚构出来的,现实生活中没有,读者不要当真。但是,作者分明又告诉了我们,大观园、水月庵、贾府这些场所虽然是没有的,但贾府及大观园的衰败并最终灭亡,却是实有其事。

红楼主旨的“无为有”

《红楼梦》一书,开宗明义地告诉读者,其故事“无朝代年纪可考”,“无大贤大忠理朝廷治风俗的善政,其中只不过几个异样女子,或情或痴,或小才微善,亦无班姑蔡女之德能。”(第一回)这是在申明一个“无”字。

然而接着又告诉读者,“若云无朝代可考,今我师竟假借汉唐等年纪添缀,又有何难?但我想,历来野史,皆蹈一辙,莫如我这不借此套者,反倒新奇别致,不过只取其事体情理罢了,又何必拘拘于朝代年纪哉!再者,市井俗人喜看理治之书者甚少,爱适趣闲文者特多。历来野史,或讪谤君相,或贬人妻女,奸淫凶恶,不可胜数。……竟不如我半世亲睹亲闻的这几个女子,虽不敢说强似前代书中所有之人,但事迹原委,亦可以消愁破闷,也有几首歪诗熟话,可以喷饭供酒。至若离合悲欢,兴衰际遇,则又追踪蹑迹,不敢稍加穿凿,徒为供人之目而反失其真传者。”这是又申明了一个“有”字。

在此处,脂砚斋有一长批:“事则实事,然亦叙得有间架、有曲折、有顺逆、有映带、有隐有见、有正有闰,以致草蛇灰线、空谷传声、一击两鸣、明修栈道、暗渡陈仓、云龙雾雨、两山对峙、烘云托月、背面敷粉、千皴万染诸奇书中之秘法,亦不复少。余亦于逐回中搜剔刮剖明白注释以待高明,再批示误谬。”这则是在替作者申明:“无为有处有还无”。

曹雪芹为什么要把他的书写的似有实无、似无实有呢?这是由于他的创作主旨所决定的。关于曹雪芹的创作主旨,我们认为有两个:一是“叙情”,一是“辨冤”。“叙情”部分,甲戌本凡例里的“作者自云”已经说清楚了:“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忽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推了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何堂堂之须眉,诚不若彼一干裙钗?实愧则有余、悔则无益之大无可奈何之日也。当此时则自欲将已往所赖上赖天恩、下承祖德,锦衣纨绔之时、饫甘餍美之日,背父母教育之恩、负师兄规训之德,已至今日一事无成、半生潦倒之罪,编述一记,以告普天下人。虽我之罪固不能免,然闺阁中本自历历有人,万不可因我不肖,则一并使其泯灭也。”而“辨冤”部分,书的字面上“无”,但若细心品味,便会感到文字背面实“有”。

我们知道,曹家曾做过三代四任江宁织造,威威赫赫,几近百载,而最后竟落得:“树倒猢狲散”,“家亡人散各奔腾”,“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试问,一个钟鸣鼎食的大家族,为何落得如此下场?

若想弄通这个问题,首先得明了曹家、李家是因何被抄的?

据雍正五年的一道谕旨称,曹家被抄是因为“织造款项亏空甚多”。而据清朝官制,织造一职主要是负责宫内及官用绸缎等纺织品。这份差事,当是实报实销,花多少钱向内务府通报一声就行了,怎么会有“亏空”?既然如此,“亏空”何来?从曹家、李家的实际情况看,“亏空”的形成主要是“接驾”所致。康熙在位时,六度“南巡”,其中四次驻跸织造府。这就是赵嬷嬷所说的:“江南的甄家……独他家接驾四次。”

众所周知,“接驾”是要花费银子的。虽然康熙三令五申,规定“南巡”费用由内务府负担,决不扰民,但地方上哪个不是“尽其所有”,倾心孝敬。人们知道,“谕旨”不过是表面文章,图个爱民之名罢了,康熙的骨子里还是喜欢隆重热闹的。诸如康熙四十一年,康熙打算再度“南巡”,事先,他在李煦的一份奏折上批道:“朕九月廿五自陆路看河工去,尔等三处千万不可如前岁伺候。若有违旨者,必从重治罪。”然而真到“南巡”时,一切供张一如上次,康熙并未“从重治罪”。有记载称,康熙“南巡”时,“巷陌皆有鼓吹”,“人家皆结彩张灯焚香”,“沿途立碑亭牌坊,献御膳,演戏文”。一处创行,各处效尤。而且,一次比一次铺张,一次比一次奢华。更有甚者,有官员沿路大造“行宫”。

另外,接驾时的有些支付,本是无法“报销”的。诸如打点随驾的侍卫人员,相当于打点而今的领导秘书,就是“情有可原”而“于法不合”的。另如扬州江天寺的行宫,本是江南地方官集资或摊派建造的,曹寅、李煦就各出了两万金,偏说是盐商在“献爱心”;本来开销几十万,偏说工价仅“数千”。这种事例并不鲜见,能不“亏空”?

曹李两家的“亏空”,在康熙眼里不算“贪污”,然而康熙一死,情形就不同了,雍正则将这些债务视作“贪污挪用”。经清算,李家共亏库帑四十五万两,于是对李煦“当即罢官”、“抄没”。对曹家,雍正倒是法外施恩。曹家未清偿的库帑约四万五千余两,限其“分三年补完亏空”。不幸的是,此时的曹家已是彻底“精穷”了,竟然无法在限内“补完”。

由此可知,因为康熙“南巡”造成的亏空,不仅由曹李两家承担了经济责任,进而承担政治责任及至家族被抄,难道不是一桩“冤”事吗?

有冤,自然要诉。如何诉?直接找皇帝掰扯吗?不能!那是找不自在。罪上加罪。既然不能直接诉,那就只能委婉地诉,他们得让世人知道事情的真相抑或原委。于是就有了这部“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的千古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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