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是乡镇政府加强社会治理的最前沿,是国家治理体系的“神经末梢”,也是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第一线,提升和规范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意义重大。自2022年1月1日起,济源在全省先行先试,赋予11个镇政府和5个街道办事处六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执法权。 鉴于各镇(街道)执法人员少、执法经验不足、难以熟练开展执法工作的实际,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建立生态环境执法人员信息库,探索实行“线索移交、联合执法、指导办案”工作模式,确保执法权下放镇(街道)后“接得住、管得好”。 5月30日,针对群众重复举报的某养殖场粪便、污水直排的环境问题线索,济源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执法人员亲临现场,指导王屋镇执法人员开展现场调查。从查阅资料到污水收集池防渗,再到废水排放口核查;从案件办理流程到调查询问要点,再到法律法规条款的适用,执法人员耐心指导,悉心示范。 截止5月底,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共向镇(街道)移交环境问题线索39个,实行联合执法、指导办案30余次,各镇(街道)承办的生态环境案件正在调查办理中。 为进一步抓好执法权下放,济源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定期组织镇(街道)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业务培训,提供调查取证及各类程序性执法文书模板,指导各镇(街道)全面提升生态环境执法效能,助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济源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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