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气阳为天,杳杳,而上冲乎阳。浊气阴为地,冥冥而下从其物。 注:此谓太初之时并不分阴阳,以太极而生阴阳,阴阳之气一分,成阳而清气而上升,阴为浊气而下成万物。上升为生于万物。 A:清浊交分,人物混成,造化始于无,相因而曰三生。天一地二,尽乾坤之体,坤为土也,乾为金,金亦土也。 B:四正四隅,何遐尔之为正,艮为土地应乎坤。巽为风也风出木。 C:坎离未判,以清浊明水火。震兑之前,以左右用金木。 D:易八卦者,以刚柔相本。连四象者,分顺逆而生成。 E:二仪分列,各色四象之形。乾坤金土,遂作五行之用。 注:命理之五行是依据河图、洛书之八卦与五行。欲对命理有基础研究者,必当先予明了河图、洛书、相生、相克之关联。 注:河图以 一六为水居北。 二七为火居南。 三八为木居东。 四九为金居西。 五十为土居中。 是为五行相生之次序也。顺时钟旋以相生。 注:洛书以 载九履一,左三右七。二四为肩,六八为足。五居其中。 以: 一六水克二七火。 二七火克四九金。 四九金克三八木。 三八木克五中土。 五中土克一六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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