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讲几个基本的说明: 问题1:为什么要将母公司个别报表从成本法调整成权益法? 先回到完成合并时的状态,这个时候母公司付出对价,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在得到母公司付出对价的同时,还确认了所有者权益。此时,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能够完全代表其在子公司所能享有的全部权益。如果在此时合并报表,站在集团层面看,合并交易仅表现在母公司将减少的资产转移到子公司(左手换到右手),实质上并未产生新的资产或权益,但从个别报表上看,母公司增加了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增加了所有者权益,为避免重复,要在合并时将母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抵销。 问题2:为什么要用权益法将母公司长投和子公司权益完全对等匹配起来? 答案是需要在合并报表时将两者进行抵销。所以问题二实际上是为什么要把母公司的长投(原长投+新长投)和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原权益+新权益)进行抵销。 问题3:如何理解母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的抵销分录? 有了前两个问题的铺垫,已经解释了母公司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进行抵销的原因,实际上就很容易理解如何进行抵销:一方面要在贷方将母公司借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全部冲减(资产贷方减少),另一方面要在借方将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全部冲减(权益类借方减少)。 如果母公司对子公司不是百分之百控股,那么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势必会有一部分是少数股东的权益,因此在贷方会产生差额,也就是出现了少数股东权益(这个报表项目在个别报表上是没有的,仅属于合并报表项目)。 图1:母公司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抵销分录 问题4:如何理解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抵销分录? 对于合并权益变动表,集团年末未分配利润由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加上集团年中未分配利润的变动额得出。但是在合并底稿中,集团年末未分配利润是由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加上子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的合计数再通过调整得出的。在这种做法下,考虑到母公司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已经包含了母公司的年初未分配利润和母公司年中未分配利润的变动额,那么只需要将子公司个别报表中的年末未分配利润还原成未进行调整过的未分配利润(即就是净利润),再将其与母公司年末未分配利润合并,最后减去子公司向集团外部股东的分配部分,即就是集团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实际金额了。 这个方法的意义在于实际上是消除了子公司向母公司分配利润等集团内部因素的影响。 此时借贷之差即为子公司还原后的未分配利润,也即子公司当年实现的净利润。 这就是对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与子公司当年利润分配的抵销分录。 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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