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远观近鉴宋朝人•296·身任公职却不遵守规矩,两次被贬:段思恭

 文石斋 2022-07-15 发布于河北

远观近鉴宋朝人·296·身任公职却不遵守规矩,两次被贬:段思恭

段思恭(920-992),泽州晋城(今山西晋城)人。《宋史·卷二百七十·列传第二十九》有传。

本传记,思恭的曾祖父段约,曾任定州(治今河北定州)管理户籍的“司户参军”,祖父段昶,曾任神山县(今山西浮山)令,父亲段希尧,后晋高祖石敬瑭任后唐河东节度使、镇守太原时受聘为属官“从事”,与后晋名相桑维翰同在幕府。后唐末帝李从珂清泰三年(936),石敬瑭借助契丹灭后唐,建立后晋,段希尧累任清贵、显要职务。

思恭成人后,以“门荫”受任代理镇国军(治陕州,今河南三门峡)节度使府“使官”,。天福年间(936-943),思恭的父亲段希尧任棣州(治今山东阳信南)刺史兼代理“盐矾制置使”,思恭辞官,到棣州侍养父亲,期间带着父亲的奏章到京城开封向朝廷进贡,受任专门教育皇族、官员子弟的“国子学”教师“四门博士”,石敬瑭且赐予他五品以上官员穿的红色官服。

晋出帝开运初年(944),思恭出任华(治今陕西华县)、商(治今陕西商洛市商州区)等州监察官员的“观察支使”。后刘继勋任匡国军(治同州,今陕西大荔)节度使,聘任思恭为类似后世机要秘书的“掌书记”。开运三年,刘继勋入朝,恰逢契丹攻入开封,驻同州的军兵鼓噪喧闹,要求立思恭为主帅,思恭对军兵晓以祸福,加以拒绝,军兵不再闹事。

后汉高祖刘知远在后晋被契丹灭国的第二年(947)建立后汉,召思恭入朝,任低级侍从“左补阙”。隐帝时,发生蝗灾,隐帝下诏各地官员到所有高山大河拜祭祈祷。思恭上言:“赦免罪过,宽宥犯人,审查罪案,宽缓用刑,审案平允,则灾害不生。期望下令诸州,加快判决重案,不牵扯无辜的人,一定会召来平和之气。”隐帝听从。之后,思恭历任国家最高财政机构“三司”所属“度支部”、尚书省“驾部”官员。

后周显德年间(954-959),思恭受命到滨州(治今山东滨州)确定田赋数量,事后周世宗很满意,赐予他三品以上官员才能使用的金印、紫绶带。后思恭的父亲去世,思恭辞官回家,为父亲守孝,三年服孝期满,受任尚书省所属“尚书左丞”官员“左司员外郎”。

宋太祖建隆二年(961),思恭出任开封县(治今河南开封)令,升官职为“金部郎中”。

乾德三年(965)正月,宋朝攻灭后蜀,思恭升任眉州(治今四川眉山)副长官“通判”。其时有逃亡的后蜀军兵、百姓集结人众攻打眉州城,眉州刺史赵廷进担心不能对敌,想奔往嘉州(治今四川乐山),思恭制止了赵廷进,并率驻扎在眉州的部队进至彭山(治今四川乐山市彭山区),与敌作战。但这些军兵却都无斗志,心存观望,思恭用重赏激励军兵,宣称对先登上彭山城的必予厚赏,于是诸军奋勇向前,大败敌人。战后,思恭假称有旨,把眉州上供国家的钱帛赏给了军兵。其后三司度支部向宋太祖请求追究思恭的罪责,宋太祖爱惜思恭果断干练,不仅没有准许治思恭的罪,反而令他就地升任眉州知州。其后思恭的母亲去世,思恭请求辞官为母亲守孝,宋太祖不许,命他戴孝履职,不久召他入京,升官职为“考功郎中”,改任泗州(治今安徽泗县)知州。

其时恰逢朔方(治灵州,今甘肃灵武)节度使冯继业率领宗亲归顺宋朝,到达京城开封,宋太祖改任思恭为灵州知州,且告诉思恭:“冯继业说灵州非卫青、霍去病这样的名将不可镇守,你要去啊!”思恭回答:“臣奉诏而往,必能治理好灵州!”宋太祖很为思恭感到雄壮,赐给他武将穿的“窄衣”、金带、铜钱2000贯,又因为去往灵州途中需经过少数族部落,让他另外带了金帛,赠送其首领。

思恭到任灵州后,纠正了冯继业在任时的过失,抚慰、安定了少数族部落,访求困苦百姓的赋税,全部一一上奏朝廷,请求朝廷予以免除,得到批准。但不久回鹘国向宋朝进贡路过灵州,在灵州市场做买卖,思恭派属下吏员向回鹘人购买主要用于消积软坚、破瘀散结的药物“硇砂”,吏员和回鹘人讲价钱发生争执,思恭得报后不仅没有责怪吏员,还用刑具将回鹘使者抓了起来,几天后才释放。回鹘使者立即回国报告了回鹘国主,回鹘国主派使者带着正式文书到灵州,诘问思恭为何这样做,思恭理屈,没有回报回鹘国主。自此数年,回鹘国不再来宋朝朝见宋太祖、进贡。

思恭在灵州任职很长时间后,升官职为“右谏议大夫”,改任扬州(治今江苏扬州)知州。其时宋朝正对南唐用兵,宋太祖指示思恭兼任“沿江巡检使”,思恭得命,每当出巡,都把一州政务交于通判李岧处理,带着知州出行使用的牌印、鼓角、金钲,堂皇而行,朝廷通过驿站传递的文书,也要从扬州送到他的临时驻地,误了很多事。通判李岧因之向朝廷举报、攻击思恭,思恭反告李岧。宋太祖得报,下诏将二人交有关部门审查,思恭的供词讲不出道理,被贬官职为“太常少卿”,改任宿州(治今安徽宿州)知州。

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宋太宗即位为帝,升思恭官职为“将作监”,实任秦州(治今甘肃天水市秦州区)知州。但在秦州任上,思恭因擅自借用官库银两为自己打造器具,妄称进贡朝廷,贱买“狨毛虎皮”用作自己坐骑的饰物,被通判王廷范告发,再次被降官职为“少府少监”,改任邢州(治今河北邢台)知州。

太平兴国六年(981),思恭升官职为“少府监”。

雍熙元年(984),宋太宗在开封南郊举行祭天大典完毕,思恭上表请求恢复官职,宋太宗批准他复任“右谏议大夫”。二年,改任寿州(治今安徽寿县)知州。端拱初年(988),升官职为“给事中”,不久改任陕州知州。

淳化三年(992),思恭去世,享年73岁。

本传最后记,思恭以“门荫”之资历任显官,不知书,无学术,但多经政事,所至也颇有劳绩。

《宋史》传后之“论”说,段思恭遏止乱兵,击败群寇,临机决断,取得了超常的功绩,这也是可以了;但他不能遵守规矩,以致两次招来诉讼、降职。

我觉得《宋史》撰者对思恭后一句评价挺值得思考:身任公职,一行一动却不能遵守规矩,受到惩处,是早晚、必然之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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