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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不合格项和审核记录

 remag 2022-07-16 发布于湖北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的不合格项和审核记录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无论是内部审核,还是质量认证审核,审核员在审核发现不合格后,均应判定不符合标准的条款。下面盘点总结了在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审核中常见的不合格项,以供参考。

一、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条款:4)

  1、质量手册(标准条款4.2.2):

  (1)各部门执行的文件与手册的规定不一致。

  (2)质量手册未包括或引用形成文件的程序。

  (3)对标准的剪裁不合理。

  (4)质量手册不是最高管理者签发。

  (5)质量手册不能完整反映该组织的性质特点。

  (6)程序文件中规定的控制和操作方法与现行的运用不一致。

  (7)程序文件与质量手册不协调一致。

  (8)质量手册的发布、修改、管理比较混乱不能保证最新有效版本

202156

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

2、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控制(标准条款4.2.3)

  (1) 程序没涉及失效文件的控制。

  (2)外来文件、发外文件未列人控制范围。

  (3)电子媒体和其他形式的文件未受控。

  (4)发布的文件无批准人。

质量管理体系现场审核记录中应描述从4.1到8.5.3的全部条款,当组织对某一条款删减时,在现场审核记录中应标出条款删减的编号并说明原因,不能漏审条款.现场审核记录所填写的内容包括:现场审核到的符合和不符合质量管理体系要求的客观事实,可以为认证机构评价组织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提供证据,具体要求如下:

4.1质量体系总要求

  简要介绍组织按标准要求建立了文件化的质量体系,体系中所确定的过程及内审、管理评审、持续改进实施的符合性.该条款也可以在各条款审完之后综合描述.

  4.2.1文件要求总则

  质量体系文件层次,质量手册,质量程序文件数量,作业文件数量,质量记录数量.

  4.2.2质量手册

  简要介绍质量手册中对有关条款的删减及其符合性,过程描述的符合性,是否引用程序文件.

  4.2.3文件控制

  审核到的 ;文件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抽查质量体系文件是否经审批,是否有受控标识(抽数量不少于3个);需要文件的部门和场所是否得到适用文件的有效版本;外来文件是否有识别标识并受到控制,是否发放到需要的部门和场所;文件更改控制的符合性;作废文件控制的符合性.

  4.2.4记录的控制

  审核到的 ;质量记录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抽查到的质量记录名称、保存期限,以及质量记录控制符合与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5.1管理承诺

  最高管理者如何作出管理承诺,包括:顾客要求,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国家、行业标准,方针、目标、管理评审、资源保障.

  5.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

  最高管理者如何了解到顾客的要求,如何确保满足顾客的要求.

  5.3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内容是否包括对满足要求和持续改进的承诺;制订的指导思想;如何贯彻实施;是否对适宜性进行定期评审.

  5.4.1质量目标

  质量目标是否分解,是否包括产品要求的网站内容,并可测量.

  5.2.4质量管理体系策划

  质量体系策划方案或质量体系建立工作计划;质量体系变更时是否策划,以保持质量体系的完整性.

  5.5.1职责和权限

  组织内各级人员的职责是否有明确规定,各级人员是否清楚这种规定.

  5.5.2管理者代表

  是否指定了管理者代表,管理者代表是否清楚自己的职责.

  5.5.3内部沟通

  为保证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组织采取哪些内部沟通方式,如:会议、简报等.

  5.6管理评审

  管理评审的时间间隔是否符合要求,管理评审的时间和主持者;管理评审的网站内容(评审输入);管理评审提出的问题(评审输出);对问题的原因分析,采取、实施的改进、纠正或防止措施及有效性证实(8.5.1、8.5.2、8.5.3).

  6.1资源的提供

  组织为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质量体系确定并提供哪些资源.

  6.2人力资源(能力、意识和培训)

  是否规定了从事影响产品质量(Quality)工作人员的 ;资格、能力要求 ,依据所规定的 ;能力要求 ;对人员进行了能力评定;对未满足能力要求的人员采取、实施了哪些措施(如培训等);采取措施有效性评价的证据;抽查了哪些人员的培训记录或资格证书.

  6.3基础设施

  组织为保证产品符合要求,具备哪些设施、设备和支持性服务设施,并对其进行维护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

  6.4工作环境

  为保证产品质量是否确定了工作环境的要求,对工作环境符合性实施了现场审核的客观证据.

  7.1产品实现的策划

  对产品、项目或合同是否进行了策划,策划结果的证据.

  7.2.1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确定

  组织采取了哪些方式以确定顾客的要求和适用的法律、法规要求,如:市场调研、走访顾客等.

  7.2.2与产品有关的要求的评审

  抽查了哪些顾客合同的评审记录(抽样量不少于3个,少于3个应说明原因),合同评审的日期和合同签订日期,参加评审者,评审内容;口头合同执行情况;合同变更的执行情况.

  7.2.3顾客沟通

  组织采取了哪些与顾客沟通的方式;组织在产品提供之前、提供之中、提供之后与顾客沟通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将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为持续改进提供机会(8.5.1).

  7.3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设计和开发

  设计和开发策划、设计和开发评审、设计和开发验证、设计和开发确认、设计和开发更改的控制符合和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7.4.1采购过程

  是否制定了选择、评价和重新评价供方的准则,抽查了哪些供方的什么评价记录(抽样量不少于3个,少于3个应说明原因)

  7.4.2采购信息

  采购文件是否规定了产品的规格、型号、执行标准、质量要求等内容,组织如何保证采购文件所规定的要求是充分与适宜的.

  7.4.3采购产品的验证

  采购产品验证的执行情况.

  7.5.1生产和服务提供

  组织质量体系所覆盖产品生产过程所需的控制文件和实施过程控制的证据;使用的生产设备和设备的维护情况;现场使用的测量设备;关键过程控制情况;放行和内、外部交付活动实施的符合性及售后服务的实施情况.对28F类和有现场安装过程的公司审核时,审核施工(安装)过程的记录应清楚地描述:施工现场的过程控制符合或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从审核记录中能清楚地看出审核员审核了施工(安装)现场.

  7.5.2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特殊过程)

  组织确认了哪些过程为特殊过程;特殊过程能力评定准则和进行了评价的客观证据(包括工艺、设备和操作控制者资格);实施过程监控的客观证据.

  7.5.3标识和可追溯性

  在生产现场和库房审核该条款时,应记录审核到的产品名称、标识方法、标识内容等;以及采取了哪些可追溯性标识方法.

  7.5.4顾客财产

  如果组织没有顾客提供产品时,审核记录中在相关部门对该要素要有说明,如: ;无顾客提供产品 ;,并在审核计划和审核报告矩阵表中有相应的安排和标识,不能漏审条款.

  7.5.5产品防护

  产品搬运、包装、贮存和交付过程中实施防护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

  7.6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

  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符合与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

  8.1测量、分析和改进-总则

  为保证产品和质量体系符合性及持续改进的有效性进行策划的证实材料;采用了哪些统计技术.

  8.2.1顾客满意

  顾客反馈的质量信息或顾客满意调查表或市场调研证实材料等及对顾客满意度分析评价的证据和分析评价的频次和方法.利用分析结果为持续改进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机会(8.4、8.5.1、8.5.3).

  8.2.2内部审核

  审核到的 ;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内审计划和实施内审记录,内审不合格报告,审核报告是否对质量体系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综合评价;审核员的独立性、公正性.对发现的不合格是否进行了原因分析,采取、实施了纠正和防止措施,并验证其实施效果.(8.5.2).

  8.2.3过程的监视和测量

  对关键过程进行控制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或主管(负责)部门对执行部门进行定期检查的客观证据,或实施工序审核的客观证据.

  8.2.4产品的监视和测量

  进货检验、过程检验、最终检验符合与不符合质量体系要求的客观证据包括:检验标准及编制依据、检验记录及对 ;规范 ;的符合性、检验员资格等.

  8.3不合格品控制

  审核到的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不合格品控制符合与不符合要求的客观证据.

  8.4数据分析

  对顾客满意度、产品实现过程(包括进货检验、产品加工、过程检验、最终检验)所产生数据进行分析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并利用数据分析结果为持续改进和采取预防措施提供机会(8.5.1、8.5.3).

  8.5.1持续改进

  组织通过管理评审和数据分析等活动进行持续改进和有效性评价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是否开展了质量改进活动及实施证据.

  8.5.2纠正措施

  审核到的 ;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组织通过对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实施纠正措施并验证其有效行的客观证据(objective evidence/real evidence).

  8.5.3防止措施

  审核到的 ;防止措施控制程序 ;及是否符合 ;标准 ;要求;组织通过管理评审或过程监控或数据分析等活动对潜在的不合格进行原因分析,采取、实施预防措施并验证其有效行的客观证据.

  (5)不能识别文件的修订状态

  (6)未标识保存的作废文件。

  (7)外来文件没有办理识别性的手续。

  (8)未对文件进行定期评审。

  (9)文件的发放没有控制,随便复制。

  (10)保管不善,不能迅速出示文件。

  (11)文件更改记录没有或不适当。

  (12)文件被非授权人复制或更改。

  (13)现场使用的文件不是有效版本,或有效版本与作废版本并存。

  3、记录控制(标准条款4.2.4)

  (1)供方的质量记录未纳人控制范围。

  (2)未规定电子媒体形式的质量记录控制方法。

  (3)质量记录保存环境不符合要求。

  (4)质量记录未规定标识、贮存、保护、保存期、处置的方法。

  (5)质量记录填写不全,质量记录上无记录者签名。

  二、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标准条款:5)

  1、管理承诺(标准条款5.1)

  (1)最高管理者不知道对管理承诺应提供哪些证据。

  (2)组织成员对质量方针、质量目标各有各的理解。

  (3)资源配置不足,检验人员素质差,内审人员未经培训。

  2、以顾客为关注焦点(标准条款5.2)

  (1)拿不出文件证实顾客的要求已得到确定。

  3、质量方针(标准条款5.3)

  (1)质量方针空洞,体现不出企业特色,与质量目标的关系不明确。(2)下级人员不清楚质量方针。

  (3)拿不出对质量方针的评审证据。

  (4)有的部门也制订了质量方针。

  4、质量目标(标准条款5.4.1)

  (1)质量目标的内容不完全,没有包括产品要求所需的内容。

  (2)质量目标与质量方针给定的框架不一致。

  (3)质量目标无可测量性。

  (4)质量目标的实现不能提供证据。

  5、质量管理体系策划(标准条款5.4.2)

  (1)对质量管理体系中允许的剪裁没有详细说明。

  (2)更改期间,质量管理体系的完整性得不到保持。

  6、职责和权限(标准条款5.5.1)

  (1)人员间的接口关系不明确,遇到具体问题常有扯皮现象。

  (2)不清楚由准决定或处理某些事情(如:如何处置不合格品等)

  (3)组织图不能清晰地反映相互关系、职级关系等。

  7、管理者代表(标准条款5.5.2)

  (1)没有以文件的形式对管理者代表的职责进行明确。

  (2)管理者代表的职责不完整。

  8、内部沟通(标准条款5.5.3)

  (1)不明确沟通的目的

  (2)沟通的工具不明确。

  9、管理评审(标准条款5.6)

  (1)管理评审未保存记录。'

  (2)管理评审内容不符合要求。

  (3)管理评审不是由最高管理者执行。

  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资源管理(标准条款6)

  1、资源提供(标准条款6.1)

  (1)资源提供的途径不明确。

  (2)资源配置不充分。

  2、人力资源(标准条款6.2)

  (1)能力需求未确定。

  (2)未保存教育、培训、技能和经验的记录。

  (3)培训后未进行考核。

  (4)未进行质量意识方面的培训。

  (5)检验人员、内审人员、计量人员未取得培训资格

  (6)以学历代替上岗证。

  (7)以培训代替上岗资格认可

  3、基础设施(标准条款6.3)

  (1)设施和设备不充分。

  (2)未按规定保存设备维护记录。

  4、工作环境(标准条款6.4)

  (1)工作环境不符合规定。

  四、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实现(标准条款:7)

  1、产品实现的策划(标准条款7.1)

  (1)未针对特定的新产品、项目、过程和合同编制质量计划。

  (2)建立和实施质量计划时,忽视了对必要的人员和资源的配备

  2、与顾客有关的过程(标准条款7.2)

  (1)产品要求不明确,没有形成文件。

  (2)没有规定产品要求,对产品要求评审的内容理解有偏离。

  (3)没有依据标书检查合同。

  (4)评审的结果与跟踪措施未记录或记录含糊

  (5)未对零星、口头的顾客要求(以口头订单、合同形式体现)进行评审。

  (6)交货时发现组织没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7)产品要求发生变更时,未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8)合同、订单处理过程中,与顾客沟通不够。

  (9)对顾客的投诉没有处理记录。

  3、设计和开发(标准条款7.3)

  (1)参与设计的不同组别(设计部门之间,设计部门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接口没有规定

  (2)设计输人没有形成文件,未作评审。设计输人中未包括适用的法令和法律。

  (3)未编制设计开发计划(策划的结果),计划未随设计的进展而适时修改。

  (4)每次设计的人员职责、阶段划分不明确。

  (5)设计输出资料不完整,没有满足输人的要求,输出中未包含或引用产品验收准则,重要的产品特性未作出规定。-

  (6)设计输出文件发放前未批准

  (7)设计未评审/验证/确认,或评审不合格仍投产。

  (8)评审、验证、确认后的跟踪措施未记录。

  (9)设计更改未标识,没有形成文件。

  (10)更改审批人员没有授权依据。

  4、采购(标准条款7.4)

  (1)对供应商的评价结果,尤其是跟踪措施没有记录。采购单上的供应商为未经批准的供应商。

  (2)采购文件、采购单发出前未经审批。

  (3)顾客指定的供应商,组织对其不评审也不验证其产品。

  (4)无选择和评价供应商的准则。

  (5)采购文件的内容未清楚地在表明订购产品的要求(如产品的质量要求验收要求等)

  (6)对质量差的供应商,没有采取纠正措施并跟踪验证。

  (7)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复审经批准的供应商。

  (8)采购单的修改没有管理规定。

  (9)采购产品的验证方法不明确,或虽明确但不执行。

  (10)组织或顾客在供方现场实施验证时,未在采购文件中对验证的安排和产品放行的办法作出规定。.

  (11)对服务供应商(如计量器具检定供应商、委托的检验机关、运输公司等)等未进行评审等控制活动。

  5、生产和服务提供的控制(标准条款7.5.1)

  (1)控制生产和服务过程的信息不全,缺乏作业指导书或作业指导书不够详细正确而影响产品质量。

  (2)作业人员的作业不符合作业指示。

  (3)设备没有进行正常的维护。

  (4)工作环境没有得到有效控制。

  (5)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质量控制点没有监控措施。

  (6)操作者没有经过培训或培训无记录。

  (7)生产过程无计划管制(如投入、在制、产出的日常控制)。

  (8)失效的图纸、规范等还在使用。

  (9)领用的原材料没有规定的标识或检验状态。

  (10)未规定产品放行的条件。

  (11)发运了型号不正确的产品。

  (12)货车运输公司或船舶运输公司未经评审。

  (13)对运输中的货物损失没有采取纠正措施。

  (14)货物没有正确地进行标识,随货文件不完整。

  (15)没有规定交付后(售后服务)的管理措施,或规定了但未执行,或没有效果。

  (16)合同规定的售后服务未执行或执行后没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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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确认(标准条款7.5.2)-

  (2)未对确认的过程和方法进行规定。

  (3)过程更改后来进行必要的再确认。

  7、标识和可追溯性(标准条款7.5.3)

  (1)生产中产品无证明其身份的适当标识(过程卡、随工单、路线卡等)。相似的物品不易区分。

  (2)在有可追溯性的场合,产品标识不具有惟一性,无法追溯。

  (3)可追溯性实施中出现“断裂”现象而无法实现可追溯性。

  (4)产品标识系统过于简单,或过于繁杂,无法做到'使用适宜的方式’标识产品,不具有可操作性。

  (5)产品标识在使用中消失而未按规定补加标识。

  (6)产品分割、分装时,未按规定将标志转移至每一部分。

  (7)当产品有有效期限限制时未对产品作出有效期标识。

  (8)包装标识不符合要求。

  (9)不合格品未加标识。

  (10)标识消失、涂改时有发生。

  (11)检验状态改变了,其标识没有变化。

  (11)检验状态规定的部位、印鉴、签署、记录不完善。

  (12)现场产品无检验状态标识或标识错误。

  8、顾客财产(标准条款7.5.4)

  (1)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验证。

  (2)未对顾客的产品进行明确标识,未作好适当隔离。

  (3)顾客产品损坏、丢失或不适用时,未记录并向顾客报告。

  (4)未将顾客提供的检测设备、无形产品(软件等)纳入控制对象。

  9、产品防护(标准条款7.5.5)

  (1)未按规定做好包装运输标志、防护标志。

  (2)搬运人员未进行技能和安全知识培训。

  (3)未按规定(组织自行规定)定期对库存的进行检查。库存品出现变质损坏。

  (4)未接包装作业指导书进行包装作业。

  (5)仓库出人库管理混乱

  (6)仓库账物不符仓库混乱,不同产品不能清楚地界定。

  (7)未按仓库规定(如先进先出。隔离存放)进行

  (8)顾客的产品未隔离存放,不能实施追溯。

  (9)合同的特殊包装要求未向作业人员详细解释。

  (10)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未经批准。包装材料未经检查。

  (11)随发文件不完整。

  10、监视和测量装置的控制(标准条款7.6)

  (1)测量设备校准状态标识不是唯一的或没有校准状态标识。

  (2)对自制的测量设备.无校准程序。

  (3)测量设备超过校准期.

  (4)校准结果未记录或记录不适当。

  (5)使用中的设备未进行系统的管理(如维护等规定)。

  (6)设备的测量能力与测量要求不一致。

  (7)测量软件使用前未经确认。

  (8)不对测量设备,而只对设备中的仪表进行校准。

  (9)测量人员不按规定调整。

  五、测量、分析和改进(标准条款:8)

  1、总则(标准条款8.1)

  (1)监视和测量活动不能确保符合性利实施改进。

  (2)未采用统计技术的需求。

  (3)统计技术使用中有错误,可能是缺乏培训,也可能是无相应的作业指导书。

  (4)数据收集不规范。

  2、顾客满意(标准条款8.2.1)

  (1)没有规定收集分析、利用顾客满意程度信息的方法。

  (2)顾客满意度下降时,未采取改进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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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内部审核(标准条款8.2.2)

  (1)未进行审核策划或策划的内容不完整。

  (2)每次审核时未编制审核计划。

  (3)内审员未经培训或资格证实。

  (4)内审后纠正措施的跟踪验证缺乏记录,或验证记录未报告相关部门及人员,

  (5)内审员与被审核部门有直接责任关系。

  (6)审核的内容不充分,流于形式。

  4、过程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3)

  (1)未确定需要进行监视和测量的实现过程。对特殊过程、关键过程未进行收视和测量。

  (2)过程监视和测量方法不恰当。

  5、产品的监视和测量(标准条款8.2.4)

  (1)没有产品的验收准则。

  (2)监视和测量的阶段不明确。

  (3)所有规定的检验未完成,且又未经授权人员批准就放行了

  (4)检验记录不全或保存不妥。

  (5)抽样检验不规范。

  (6)检验人员不合格。

  6、不合格品控制(标准条款8.3)

  (1)没有程序或程序不适用。

  (2)出了不合格品不标识。

  (3)出了不合格品不进行处理.或处理的权限不清

  (4)返工/返修的产品没有再次验证

  (5)返工或返修两者之间区分模糊不清,让步接收未经顾客或授权人员批准。

  (6)组织没有对售后的产品出现不合格时的处理措施。

  7、数据分析(标准条款8.4);

  (1)数据收集不规范。

  (2)数据分析没有提供以下的信息: 顾客满意;与产品要求的符合性;过程、产品的特性及其趋势;供应商(供方)。

  (3)数据分析发现问题时,未实施改进活动。

  8、改进(标准条款8.5)

  (1)未策划和管理持续改进的过现,对持续改进认识不清

  (2)本编制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

  (3)对顾客投诉不分析、不处理。

  (4)改进、纠正和预防措施实施了但未见记录。

  (5)采取预防措施的根据和原因不明。

  (6)未对纠正、预防措施的实施进行评审。

  (7)未将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状况提交管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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