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 工程建设标准局部修订公告 第6号 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V由上海建筑设计研究院会同有关单位进行了局部修订,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局部修订的条文,自1998年1月1日起施行,该规范中相应条文的规定同时废止。现予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7年9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 GBJ15—88 主编部门: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的通知 (88)建标字第196号 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已经修订完毕。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修订后的《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J15-88为国家标准,自1989年4月1日起施行。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委员会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负责。出版发行由中国计划出版社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88年8月24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建委(81)建发设字第546号文件的通知,由上海市民用建筑设计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室内给水排水和热水供应设计规范》TJ15-74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进行了比较广泛的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原规范执行以来的经验,吸取了部分科研成果,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经我委组织审查,完成了报批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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