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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籍调拨小议

 星河岁月 2022-07-18 发布于江苏
近日网上传出版本馆向各地图书馆、博物馆调拨古籍善本之事,沪上三位专家仲威、郭立暄、柳向春发表声明,认为此举颇有可议之处,遂引起网上热议。综合各方意见,大概有以下几点:
 
一、文物法方面,古籍善本均为国家珍贵文物,《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文物调拨权属于文物行政部门,不知此次是否为文物行政部门所调拨?还有关于调拨的前提、程序和步骤,都要有充分的法律依据。许多文物为捐赠品,调拨可能会违反捐赠人意愿,与该法第五十二条冲突。如此大规模文物调拨行为前所未有,其中的法律问题及其所带来的影响不容忽视。
 
二、图书馆法方面,古籍为图书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图书馆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共图书馆需向公众免费提供文献信息查询、借阅活动,则古籍从公共图书馆调出之后,如何保证公众的查询、借阅权,是否有全盘考虑?古籍善本承载的很多文献信息具有唯一性,如此空前巨量的珍稀文献调动,光整理、上架、编目等,恐怕没有数年甚至十数年时间,不一定能完成,何况接收单位是否具有阅览功能尚不可知,那么如何保证读者服务工作不受影响,是很重要也是很复杂的问题。
 
三、经济等方面问题,《博物馆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调拨、交换、借用国有博物馆藏品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合理补偿的方案。”调拨需要考虑对原收藏单位做经济等方面的补偿。
 
四、学术问题,如此大规模古籍调动,大量古籍收藏单位变更,《中国古籍善本书目》《中国古籍总目》及各家各类馆藏书目、专科书目等版本目录学著作所著录的古籍收藏单位及索书号等信息将面临大规模失效问题,这些著作很多都是前辈学者几十年努力的学术成果,几近全废,学术损失不可估量,而弥补这一损失所需要的时间、代价恐怕难以计算。加上近年全国大多数古籍收藏单位刚刚完成古籍普查,如此一来海量普查数据也要面临变更,万千普查员的辛劳将失去很大一部分价值。
 
五、管理问题,古籍管理是非常专业的业务工作、学术工作,版本馆原本只是收藏现代图书的机构,并无管理古籍的职能和经验,突然接手如此大规模古籍善本的管理工作,首先如何保证足够数量、足够专业的管理人员就是很大的问题。
 
附:网上公开信息查到的中宣部二二工程(中国版本图书馆)专家咨询委员会成员(不全):
 
张西平(北京语言大学特聘教授)
徐宝锋(北京语言大学教授)
张国刚(清华大学历史系教授)
倪晓健(原首都图书馆馆长)
张智雄(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
沈旭昆(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教授)
姚伯岳(天津师范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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