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案例索引 (2022)最高法民再212号姚正普、赵文科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02 案件当事人 再审申请人(一审原告、二审被上诉人):姚正普、赵文科。 被申请人(一审被告、二审上诉人):庆阳市博华盛典家居有限公司。 一审第三人:庆阳市诚鑫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03 基本案情 案外人姚正普、赵文科于2020年1月3日对庆阳中院查封的诚鑫公司名下“世纪城”1号公寓楼6层575.89平方米房屋提出书面异议。庆阳中院于2020年2月26日作出(2020)甘10执异16号执行裁定书,裁定驳回案外人姚正普、赵文科的异议请求。姚正普、赵文科不服该裁定,在法定期间向该院提起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04 裁判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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