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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业总、分包公司之间的博弈将更加激烈

 老蒋财税 2022-07-19 发布于北京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总包公司与分包公司之间必然会爆发更加激烈的博弈,除了传统的“谁强势谁获益更大”之外,谁懂得的营改增的知识多、谁做的纳税规划更全面、以及谁更懂得应用规则,谁就更可能在博弈中获得更大的利益。

这里举一个子简单的例子来进行说明:

首先,作为总包公司,它从自身的利益角度出发,如果采取的是最简单的直接分包方式,就可以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直接要求分包公司必须按照最高税率给自己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管分包公司的税负是高是低(比如分包公司是一般纳税人,则要求必须给自己全部开具11%的专票)。作为分包公司只好接受,然后自己去想法怎样取得更多的增值税的进项税额用于抵扣。

如果总包公司自己再做点筹划,将工程所需的建材和劳务分开,由总包公司自己采购建材,而将劳务分包给分包公司,并且利用自己的强势地位要求分包公司不允许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则总包公司就可以获得17%的建材进项和11%的劳务进项,那么总包公司就能够更加降低自己的税负而获得更大的利益。或者总包公司在与分包公司签订合同时,将分工公司提供的建材和劳务在合同中分别规定价格和税率(如17%和11%),总包公司同样可以获得最大的抵扣额。而分包公司则只能接受,然后去想法获得更多的进项税额。

其次,作为分包公司(假如是一般纳税人),在与强势的总包公司签订合同时,可以尽量利用规则,降低自己的税负。比如清包工、甲供工程,就可以直接选择简易税率,给总包公司开出仅3%的税率。或者直接争取负责全部建筑材料的采购,这样就可获得17%的进项用于抵扣以降低自己的税负。

而且,在甲供工程中,也可以争取更大的建材采购份额,甚至可以要求改变甲供为“甲控”(即由总包方指定建材商家和标准,由自己负责进行采购)。

分包公司所做的这些规划方式能否成功,取决于总包公司对营改增后的税收政策的了解是否透彻、税收规划是否做得到位、考虑问题是否全面。假如总包公司对营改增后的政策一知半解,分包公司就能够在博弈中获胜。

当然,建筑企业涉及到的增值税问题要比上述举例的两个方面复杂得多,那么作为博弈的双方,谁能占便宜谁会吃亏,起决定性的因素的,是谁更能熟练地掌握和运用规则。

即使是总包方和分包方都非常了解营改增的政策,双方都能够熟练地应用规则,那么,博弈的双方也可以坐下来对等地进行谈判,而不至于因为不懂被而对方蒙蔽,导致最后吃哑巴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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