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5年云南开智公司代印的民国二年的《步兵操典》,临时大总统袁世凯令,由陆军总长、国务总理段祺瑞签发。 民国元年(1912年)8月,袁世凯颁布了陆军军官制表,中国从此正式采用军衔制。仍为清代军官3等9级制的演化,即上将、中将、少将、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民国还把清时的镇、协、标、营、队、排,改为师、旅、团、营、连、排、班。陆军部民初时还制定了陆军平时编制,每师辖步兵2旅,每旅2团,每团3营,每营4连;骑兵团,每团3营,每营4连;炮兵团,每团3营,每营3连;工程兵营,每营4连,辎重兵营,每营4连。 北洋军的兵源主要有三。第一是募兵,主要招收青年农民入伍当兵。由于当时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经济发展极为缓慢,剥削严重,导致大量农民离开土地,而中国近代工业又非常之少,吸纳不了大量农民加入工人队伍,因而应募当兵也成为当时农民的一种 出路.连年的战争使经济更加凋敝,同时也对兵源的需求不断增加,因而当时募兵制是北洋军补充兵源的重要手段。冯玉祥在陕西就任第16混成旅旅长时,就曾派人到冀、鲁、豫偏僻农村,招收大量贫农子弟入伍。另一种为征兵制,计丁抽兵,带有强迫性质。此制从清末新军建立时即开始实行,延续至民国。还有一种就是收编其他军阀势力的军队和土匪、民军武装。这在民国早期是最常见的一种扩大军队的方法。 在士兵训练方面,北京政府曾于民国二年(1913年)颁布《步兵操典》,基本上是照搬清末颁布的《新定步兵操法》。主要训练科目为:战斗一般之要领、攻击、防御、追击、退却、夜战、持久战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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