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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农村小夫妻,耗尽三代积蓄52万,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

 竺言小聚 2022-07-22 发布于重庆
2014年,农村小夫妻,耗尽三代积蓄52万,在城里买了一套房子,几年后房价升到100多万,夫妻欣喜不已时,突然有人拿着房产证上门:房子是我的,请立刻搬走。

小苏和妻子来自农村,一直是在南京打工。为了不让孩子做留守儿童,2015年,他们举全家之力,包括爷爷奶奶和父母的全部积蓄,买了一套68.1平的安置房。

这套安置房,比商品房便宜10多万,总价52万。房主陈先生很好说话,答应可以分几次付清。2015年,分三次付了35万,2019年付了10万,剩下的7万,约定过户时付清。

安置房得5年才能过户,为了让小苏放心,2015年,陈先生把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都给了小苏保管,名字却还是陈生的。

此时,买卖双方其乐融融,小苏夫妻甚至十分感激陈先生,觉得遇到了好房主。孩子也顺利就读了房子附近的小学,一家人过得温馨而幸福。

小夫妻早出晚归,努力挣钱,希望尽快凑到7万块,如期过户。2020年,快到房子过户的日子时,家门口突然出现7、8个雕龙画凤的年轻人。他们拿着房产证,要求小苏一家腾房。

看对方来势汹汹,小苏没敢看对方的房产证,而是立刻打电话给房主陈先生,却根本打不通。那伙人撂下一句话,让他们尽快搬走,接着扬长而去。

担心、失望、恐惧涌上心头,找到当时的中介,中介表示,他们爱莫能助,建议小苏找律师。房主找不到,中介没办法,可是小苏一家住在这里,人家找他们却很容易,很快电梯里就贴满了原房主的照片,上面写着:欠债还钱,明天带工具砸门。

小苏夫妻相信了,大概是房东欠了别人的钱,拿房子抵债了。出事后,就再也联系不上陈先生了,小苏夫妻只好找了律师。他们最担心的是,房子现在到底在谁的名下。

律师申请了调查令,到房管局查到,房子现在已经不在陈先生名下,而是过户给了庞先生。

小苏夫妻不明白的是,房产证明明在他们手里,房子怎么过户的呢?调查后发现,陈先生办理了挂失,重新办理了房产证,并于2019年,和庞先生签了房屋买卖合同,过户到了庞先生名下。

律师觉得有些棘手了,如果庞先生是善意第三人,并且房子已经过户到他名下,那小苏一家就再也无法要回房子了,只能要求陈生归还当初的买房款。然而现在的房价,早已不是当初的房价,52万,不可能买到这样的房子了。

细心的律师注意到,2019年,像小苏家住的房子,当时房价在120到140万之间,取中间值,大约130万,庞先生和陈先生签的合同,房价是73万多,远远低于市场价。

这一点很可疑,于是,小苏夫妻将陈生和庞生一起告上法庭,认为他们签的合同无效。没想到,陈生压根不承认把房子卖给了小苏,他说他跟小苏借了钱,房子是抵押给小苏的。房子空着,就让小苏家暂住,还清了钱,就把房子要回来。

小苏:这太假了,买房合同在这里,我们本身没什么钱的人,而且买房前互相不认识,怎么可能借钱给他?

对于恶意买房,陈生和庞生一口否认。为此,他们提供了房屋买卖和过户手续。法官发现,合同上的价钱是73万多,而他们在法庭上陈述的是110万。

这时,陈生讲述了一个三角债的故事。陈生借了戴先生110万,想要把以房还债,可是戴先生不肯。刚好庞先生想要买房,就以帮陈生还债的方式,支付房款。也就是说庞先生不需要支付房款给陈生,只要帮他还债就行。

那么事实到底是怎样呢?戴先生说,庞先生确实是要买房,帮陈生还了欠款。

法官却提出质疑,小苏一家一直住在那套房子里,如果庞先生确实要买房,得去看一下房吧。他就没看到房子里住着人,并且房子已经卖出去了吗?

庞先生说,他的确去看了房,只不过没有多问。接着他提供了两张房屋室内的照片。仔细一看,却和小苏家的装修布置完全不符合。

法官再次要求庞先生说明买房款的款项,这次他改了口。他说110万的房款,有45万,是戴先生欠他的钱。他实际只支付了65万给戴先生。2018年12月4日,分两次支付,一次30万,一次35万。

他提供了银行的流水,显示他和戴先生之间很多往来。可是梳理下来,没有哪一项是买房款项。

陈生通过挂失房产证,补办房产证,再从房屋的勘察,买房款项和转账记录,完全无法自圆其说。他和庞生被认定恶意串通,庞生是恶意第三人,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小苏夫妻说:“听到判决的那一刻,他们有种伸张正义的感觉。”

作为普通的老百姓,大多数人,买一套房,就耗尽了全家老小的所有积蓄。买房子的时候,真的是得多方打听,慎之又慎。如果避无可避,遇到不讲诚信的人,收集好所有证据,相信法律也会给我们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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