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O1:哪些可作为专业能力评价材料? NO2:对专业能力评价材料时间上有哪些要求? 答:任现职期间5个不同年度每年1份病案或其他材料(共5份)。 ![]() 划重点 ![]() NO3:哪些可作为成果代表作? ![]() 划重点 ![]() NO4:对业绩成果代表作有哪些要求? 答: 提供任现职期间的1项代表作(复印6份)。 ![]() 划重点 ![]() NO5:答辩怎么进行? ![]() 划重点 答辩由评委现场提问,申报参评人员当场作答。问题由评委根据申报参评人员提交的专业能力评价材料和业绩成果代表作提出,所以一定要提前熟悉自己提交的材料。 ![]() NO6:进修、借调到其他单位的,可否用在进修、借调单位工作期间的病案? 答:只要是申报参评人员主持、主诊、主治或参与的病案均可。 EN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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