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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光美:“新清史”曲解清代多语合璧政策

 skysun000001 2022-07-25 发布于北京

作者:强光美

来源:《历史评论》202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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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民族语言文字的共存、并用与合璧书写是清朝政治文化的显著特征之一。所谓“合璧”,是指在同一场合或书写载体中同时出现两种及以上文字,且内容相互对照或配合。以柯娇燕为代表的“新清史”学者强调,清朝通过多民族语言文字合璧书写强化了对边疆地区的经营,这是其区别于传统中原王朝的重要表现,而与辽、金、元等所谓“征服王朝”(Dynasties of Conquest)一脉相承。与此同时,他们又夸大明清差异。这种割裂历史连续性的处理方式,容易使人忽视合璧书写在元朝以后的发展演变,从而对清朝推行合璧书写的历史传承性,形成某种片面理解。

一方面,多民族语言文字合璧书写是人们在长期的经贸往来和文明碰撞之中,为方便交流而自发形成的一种书写模式,起初并不带有明显的政治意图。目前已知较早的合璧文献,可以追溯到公元1—3世纪左右流通于西域的“于阗马钱”。另一方面,我们更不应忽视一个基本事实,那就是一向被“新清史”学者视为典型汉人政权的明王朝也曾大量使用合璧书写,并对继起的清朝产生更为直接的影响。从历史的延续性来看,清朝的合璧书写不仅仅效仿自辽、金、元,而且直接受到明朝的影响,甚至可以说在相当程度上是对中原明王朝政治文化遗产的继承和发展。

合璧书写由于兼具实用性与象征性的双重功能,逐渐发展为历代王朝可资利用的统治手段已是不争的事实,少数民族政权可以用,中原王朝亦可使用。“新清史”学者将一个王朝有没有使用多民族语言文字合璧书写作为判定其政权属性的依据之一,并不符合历史的逻辑。


原题《清朝“内亚性”的再商榷——以多民族语文合璧书写为视点》,摘自《清史研究》2021年第4期

作者单位:北京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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