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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自然而然,非必然亦非偶然——研究生《自然辩证法》课程中“自然”概念源流考(五)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7-28 发布于山东

五、自然而然,非必然亦非偶然

“自然”本义即为万事万物的“自身如此”、“自己而然”,自生、自成、自为、自化、自灭,等等。本义之自然,其基本区分点在于事物自身存在的方式,事物存在是必然性前提,在此基础之上,物又何以在?一分为二,自在和他在,各有所在;自然即自在,他然即他在。自然之自在,郭象名之曰“独化”

从宇宙论的角度看,何以自然?宇宙万物何从来,是人类永恒思索的话题,屈原在《天问》中追问道:“上下未形,何由考之?冥昭瞢暗,谁能极之?”天地尚未成形之前,如何考证?明暗昼夜未剖之前,谁能究其根源?在人类现实存在的有限性和思维的至上性的巨大张力中,终极之问必然涉及宇宙或世界的最终本源问题,“使然而在”还是“自然而在”必居其一,前者必然滑向各种形式的客观唯心主义的创世论,后者则萌生素朴唯物主义自然论。

自然论往往囧于如何具体阐明由混沌未形到朗朗乾坤的转变过程。唯其困难,不得不以直观体悟式的语言强说之,以求“得意忘言”之效,甚至也会出现“此中有真意,欲说已忘言”的情形。如郭象《庄子·知北游注》:

                花开花落 自然而然

“谁得先物者乎?吾以阴阳为先物,而阴阳者即所谓物耳,谁又先阴阳者乎?吾以自然为先之,而自然即物之自尔耳。吾以至道为先之矣,而至道者乃至无也,既以无矣,又奚为先?然则先物者谁乎哉?而犹有物,无已。明物之自然,非有使然也。”

何谓物?《庄子·外篇·达生》中列子讲:“凡有貌象声色者皆物也。”《荀子·正名》中荀子讲:“故万物虽众,有时而欲无举之,故谓之物;物也者,大共名也。”郭象追问道,有什么东西必比物”的出现还早呢?我以为是“阴阳”为先,可阴阳本身也是物啊,那么,还有什么东西比阴阳出现的还早呢?我以为是“自然”,可自然又不过是物自身如此罢了。我以为是“至道”为先,可至道最接近“至无”,既然到了无即没有任何东西的地步了,至道又怎么可能为先呢?既然如此,那么到底会是什么东西在物之先呢?层层追溯,以此物溯彼物,一切皆物,无穷无尽。物自然而然,并没有什么其他东西使物而然。

其实,就老子的“道”而言,虽然“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但终究不离“物”这个大共名的统摄,如《老子·第二十五章》讲:“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吾不知其名,强字之曰道,强为之名曰大。”虽然“道”在《老子·第十四章》也被提到:“视而不见,名曰夷;听之不闻,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诘,故混而为一。其上不徼,其下不昧,绳绳兮不可名,复归于无物。是谓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是谓恍惚。”这里复归于“无物”,毕竟不是归于“虚无”,无状之“状”,无物之“象”,毕竟还是有状有象的,这只能说明,道不是一般意义的上具体物,如“夫物芸芸,各归其根”,而是抽象的特殊物。所以,在自然论看来,一切皆物,舍此无他,性、情、才、欲等等只不过是物的不同层次表现而已。这也体现了世界物质统一性的辩证唯物主义普遍原理。

各种具体事物之间相互联系、相互作用,如《老子·第二章》讲:“故有无相生,难易相成,长短相形,高下相倾,音声相和,前后相随,恒也。”对于万事万物之间这种自然而然地“相因”性辩证对立统一的关系,中国文化总称之为“天”或“天道”。但此“天”非谓苍苍莽莽之天、风雨雷电之天。庄子经常用“天”来替换“老子”的道并赋予纯粹至善之义,《庄子·山木》:“有人,天也;有天,亦天也。”在庄子那里天有苍莽之天,有天道之天,循天道而行即谓返其真,否则即以人背天害理。如《庄子·秋水》:“(河伯)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传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保持自然禀赋即谓天,假于人意即为人,“无以人灭天”,故尊天道贬人事,对于这种对立悖行,荀子《解蔽》批评庄子“蔽于天而不知人”。

那么自然天道的运行方式是什么呢?天人之辨是前提,天人合一是追求,庄子在《大宗师》中说到:“知天之所为,知人知所为为者,至矣!知天之所为者,天而生也;知人知所为者,以其所知养其所不知,终其天年而不中道夭者,是知之盛也。虽然,有患:夫知有所待而后当,其所待者特未定也。庸讵知吾所谓天之非人乎?所谓人之非天乎?且有真人而后有真知。”何谓真?《庄子·渔父》中借渔父之口以教孔子:“真者,精诚之至也。不精不诚,不能动人。故强哭者虽悲不哀……真者,所以受于天也,自然不可易也。故圣人法天贵真。”郭象注曰:“真者,不假于物而自然者也。”

《庄子·大宗师》讲:“死生,命也,其有夜旦之常,天也。人有所不得与,皆物之情也。彼特以天为父,而身犹爱之,而况其卓乎!人特以君为愈乎己,而身犹死之,而况其真乎!”命必有死生,天必分昼夜,人常滞于物情、溺于外物。特别的是,人们侍苍天犹父,以身爱天,如天有四季寒暑,人有春种夏锄秋收冬储、寒增衣暑退裳,更何况那卓著的天道呢?蝇营狗苟顺于物情,不如从容顺应于天道。庄子以“泉涸,鱼相与处于陆,相粷以湿,相濡以沫,不如相忘于江湖之中”作喻,泉未涸之时,鱼儿怡然自得,相忘于江湖之中,江湖在大道存,鱼儿乐;泉已涸之后,鱼儿相濡以沫,苟延残喘,乃物之情,江湖亡大道废,鱼儿有相濡以沫之仁义,终不能保命全身。所以,与其爱生恶死,陷于物情而废天道,不如坠肢体、黜聪明,顺应于更高层次的天道。人心不足,天道难测,郭象注卓著天道之“卓”曰:“卓尔,独化之谓也。夫相因之功莫若独化之至也,故人所因者天,天之所生者,独化也。人皆以天为父,故昼夜之变,寒暑之节,犹不敢恶,随天安之。况乎卓尔独化,至于玄冥,又安得不任之哉!既任之,则死生变化,惟命之从也。”“知天人之所为者,皆自然也;则内放其身而外冥于物,与众玄同,任之而无不至者也。”玄冥之境,玄冥乃万物独化的状态和境界,“是以神器独化于玄冥之境,而源流深长也。”(庄子序)庄子“上知造物无主,下知有物自造也。”

独化即造物无主而块然自化自生,“无既无矣,则不能生有;有之未生,又不能为生。然则生生者谁哉?块然自生耳。自生耳,非我生也。我既不能生物,物亦不能生我,则我自然矣。”(庄子·齐物论注)何谓“块然”,郭象《齐物论注上》:“大块者,无物也。夫噫气者,岂有物哉,气块然而自噫耳。”《庄子·应帝王》说:“於事无与亲,雕琢复朴,块然独以其形立。”成玄英疏:“块然,无情之貌也。”独化之谓,难以言传,故庄子和郭象皆用直觉体悟式块然、掘然、泯然、蜕然、冥然等词意会之。

独化乃相对于造物无主而言,天道自然,“物之生也,莫不块然而自生。则块然之体大矣,故遂以大块为名。”除了块然大体之天道外,事物之间亦息息相关,“天下莫不相与为彼我,而彼我皆欲自为,斯东西之相反也。然彼我相与为唇齿,唇齿者未尝相为,而唇亡则齿寒。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弘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也。”(《庄子·秋水注)天地万物之间普遍联系,即对立又统一,既相辅又相成,郭象称之为“相因”。虽然“相因之功,莫若独化之至也。”但这是从本体上说的,在自然天道“独化”玄冥之境下,方有精神性的无所待而逍遥,方有天地万物“自尔”、“相因”的场所和境域,但是,对于天地间具体万物而言,一方面,“凡物云云,皆自尔耳,非相为使也。”各适己性,“物各有性,性各有极。”《庄子·逍遥游注》“性之所能,不得不为也;性所不能,不得强为。”(《庄子·外物注》另一方面,万物之间又相因相生,“故彼之自为,济我之功弘矣,斯相反而不可以相无也。”正因为相因相生,方有庄子所谓“物化”。

《庄子·齐物论》中周蝶互梦:“周与蝴蝶,则必有分矣。此之谓物化。”成玄英疏:“夫新新变化,物物迁流,譬彼穷指,方兹交臂。”《庄子·刻意》:“圣人之生也天行,其死也物化”。李善 注:“化,谓变化而死也。不忍斥言其死,故言随物而化也。”“愚者窃窃然自以为知生之可乐,死之可苦,未闻物化之谓也。”“物化”作为庄子“万物一齐”的论点,以心斋坐忘立场看,天道流行,一切皆流,事变物化。这也符合老子对道的基本解说:“道常无为而无不为。侯王若能守之,万物将自化。”(《老子·三十七章》在天道“无为而无不为”的前提下,“万物将自化”,简言之“物化”。庄子在魂交形接中体悟到万物浑融为一,物我虽必有分,但终将相因相生而化,郭象以“死生之变”为物化,成玄英以“物理之变化”为物化,陈鼓应以“物我界限之消解,万物融化为一”为物化。万物化生不息,方显自然天道之生机,如清戴震《原善·卷上》所讲:“生则有息,息则有生,天地所以成化也。”否则,天道“独”而不“化”则陷于寂灭,“化”而不“独”则陷于外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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