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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说明b】从概念到客体的推论,此直接性非彼直接性

 黄帝内经参详 2022-07-28 发布于山东

——小手一点——

(正文约1100字) 

以《大逻辑》为准P390-393

1.过去人们曾拿客观性与存在、实存和现实性加以比较,它们相比较的共同基础就是它们都是直接性。

在存在论领域,直接性就是纯存在和定在;

在本质论领域,直接性先是实存,然后是现实和实体性;

在概念论的领域里,除了作为抽象普遍性(知性以“共同之点”为特征的概念)的那种直接性之外,它现在就是客观性。

如果不涉及哲学概念区别的精确性的话,这些名词尽可以当作同义词——因为这些规定毕竟都是从“概念的必然性”发生的。

2. 不同直接性的不同规定性

纯存在是纯粹无规定性的最初直接性;定在是这个最初直接性的最初规定性(定在作为直接的存在或存在着的规定性就是质);

实存和物是从“根据”而来的直接性,是有根据的直接性,“根据”是从本质的纯粹反思规定(同一和差别)而来的扬弃本质自身纯粹内在性的“反思关系”,§“根据就是内在存在着的本质”。

但现实和实体性则是从那作为现象还是非本质的存在和它的本质性之间的区别被扬弃而发生的。

3.概念通过扬弃它的抽象和中介,把自身规定为“客观性”这样的直接而素朴的直接性。

黑格尔认为日常生活并无概念,但有表象;“哲学本身就是要去认识那在别处只是表象的东西的概念。

不同的直接性,其间的差别还是很大的。人们或许难于承认某物能够“是/存在//ist”(这是一座金山)而不“实存”,但人们至少不会把“是/存在”和“实存”这个词混同起来,人们会说这件货物“是”贵的,而不会说这件货物“实存着”贵。

另外,存在、映现、现象、现实、纯存在等直接性之间虽也有区别,但它们“与客观性的区别尤其大”。

4.在作为判断之完成的那个确然判断(概念的判断)中,主词失去了与谓词对立的规定性,这就使人想起由此产生的双重意义的“主观性”,相应地也就出现了双重意义的“客观性”。

主观性的双重意义:a.主动性、能动性、“P270自由的威力”、“P272创造的威力”;b.P393与概念对立的外在性及偶然性的意义”。

客观性的双重意义:a.与独立概念相对立的意义,亦即于绝对同一主观唯心论“自我=自我”相对立的“客体”(在较不确定的意义上,客体一般是指主体任何一种兴趣或活动的对象)或者“客观世界”。b.黑格尔认为的:客观的东西是“自在自为之存在”的东西,“没有限制和对立”。

“在我们的研讨现在的立场上,客观性首先具有概念的自在自为之有的意义,具有扬弃了在其自身规定中建立的中介而成为直接的自身关系那种概念的意义。所以这种直接性本身是直接地并且整个地被概念渗透了的,正如概念的总体是直接地与概念的有同一那样”。P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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