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尝试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人,是大唐时代的唐太宗李世民。 唐太宗李世民执政23年,正如台湾柏杨先生评价的:“用他高度的智慧,殷勤而小心地治理他的帝国,不久就为中国开创了一百三十年之久的第二个黄金时代。” 贞观王朝的三省职权划分则初步体现了现代化政治特征:分权原则。中书省发布命令,门下省审查命令,尚书省执行命令。一个政令的形成,先由诸宰相在政事堂举行会议,形成决议后报皇帝批准,再由中书省以皇帝名义发布诏书。诏书发布之前,必须送门下省审查,门下省认为不合适的,可以拒绝“副署”。诏书缺少副署,依法即不能颁布。只有门下省“副署”后的诏书才成为国家正式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当时的贤臣魏征就供职于门下省)。这种政治运作方式在一些方面与现代民主国家的“三权分立”制有相似之处。 最为难能可贵的是,唐太宗规定自己的诏书也必须由门下省“副署”后才能生效,从而有效地防止了帝王个人可能作出的不慎重的决定。 遥想那黄金盛世年代,不仅国富且民足,“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且百姓都能安居而乐业,“齐纨鲁缟车班班,男耕女桑不相失”;更值得称道的是,社会秩序和谐而安定,“九州道路无豺虎,远行不劳吉日出”。 如今海外华人聚集的地方,依旧叫“唐人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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