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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氏与宗社考证

 布狄厄布狄厄 2022-07-29 发布于安徽

姓氏与宗社考证 (豆瓣) https://book.douban.com/subject/26368855/

本書内容分爲兩個部分。第一部分是研究我國古代的基本族群。本書在考古文化以及語言學的基礎上研究了基本族群的問題。結論是我國古代的基本族群爲夏族、戎族與胡族。同時論證了商朝出自戎族,而周朝出自胡族。第二部分在基本族群的基礎上研究夏、商、周的起源。結論是夏族起自黄帝、炎帝,其起源地在甘肅東部的隴山地區,然後向東移殖到黄河中下游;商族起自契,其起源地在吉林哈達嶺一带,然後向南移殖到太行山東麓;周族則起自后稷,其起源地在内蒙古、寧夏交界處的黄河沿岸,然後向南移殖到涇河中上游。夏商周起源考证  .科学文库[引用日期2021-12-24]

[08]關於叔、戚的考釋

一 叔

(一)叔之本義

(1)尗、菽與豆《說文》有尗字:“尗,豆也。尗象(此二字各本作'象尗’,段玉裁改爲'尗象’)豆生之形也。”段注解釋尗爲象形字:“豆之生也,所種之豆必爲兩瓣而戴於莖之頂。故以一象地,下象其根,上象其戴生之形。式竹切,三部。今字作菽。”(《說文解字注》,第336頁。)故《玉篇》:“尗,書六切,豆也。”(顧野王:《大廣益會玉篇》,中華書局,1987,第73頁。)段注又解释尗爲重要之糧食作物:“尗、豆古今語,亦古今字,此以漢時語釋古語也。《戰國策》:'韓地五穀所生,非麥而豆,民之所食,大抵豆飯藿羹。’《史記》豆作菽。”(《說文解字注》,第336頁。)按《戰國策》記張儀說韓王曰:“韓地險惡山居,五穀所生,非麥而豆。”姚宏注:“古語衹稱菽,漢以來方呼豆。”吴師道注:“按此,非麥即豆也。麥少又以豆飯。”(《戰國策·韓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第934頁)故韓地險惡,民以豆飯及藿羹爲食。

藿爲豆葉,《說文》:“藿,尗之少也。”(《說文解字注》,第23頁。)《廣雅》:“豆角謂之莢,其葉謂之藿。”王念孫:“藿爲豆葉而云尗之少者,尗之少時叶嫩可食。或以物言,或以時言,其實一也。……《小雅·小宛篇》'中原有菽,庶民采之。’傳云:'菽,藿也。’”(王念孫:《廣雅疏證》,第338頁。)故民以豆與豆葉(藿)爲食。由於尗爲豆之象形字,故當爲最早出現之豆字。後來稱爲菽,而漢以後稱爲豆。但采菽是既收其豆,復采其葉,故與收割其他作物有所不同。

(2)叔

叔爲尗加又(即手),當即指採尗。但由於採菽與收割其他作物有所不同,可以做如下推測:採菽往往是採葉子,特別是嫩葉,因此要採集其頂部,因而與高稈農作物(如麻類)之收割相似。對於這種新的勞動方式,製造一個新的形聲字“叔”來表示。《說文》:“叔,拾也。从又、尗聲。”(《說文解字注》,第116頁。)故叔之本義爲收割與拾取,其語音爲尗,是一種基本的勞動方式。

總而言之,尗爲豆之原始象形字,菽爲今字,豆則爲秦漢以後之用字。叔爲采尗之勞動方式,但後來亦用叔表示菽或豆,如《漢書·昭帝紀》“得以叔粟當賦”,顏師古注:“皆聽以叔粟當錢物也。叔,豆也。”(《漢書·昭帝紀》,第228頁。)

(3)《說文》對叔之解說

《說文》對叔字之解說如下:“叔,拾也。从又、尗聲。汝南名收芋爲叔。叔或从寸。”段注:“《豳風》'九月叔苴’,毛曰:'叔,拾也。’”段注又謂:“商周故言猶存於漢之汝南也。”(《說文解字注》,第116頁。)《說文》以收芋解說叔,而段注以叔苴来解說叔,段並引用《豳風·七月》“九月叔苴”。孔疏:“苴,麻之有實者。然則叔苴謂拾取麻實以供食也。”(《毛詩正義·豳風·七月》疏,第391頁。)苴爲麻,叔苴即收麻實。凡苴之籽都在頂上,從苴之頂上進行採集麻實正是所謂撟捎。“自關已西凡取物之上者爲撟捎(段注:取物之上謂取物之顚也)。”(《說文解字注》,第604頁。)故段注引叔苴(收麻實)以解释叔,完全符合叔之本義。

然而段注不符合《說文》。由於《說文》言收芋而非叔苴,而且《說文》又曰:“芋,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芋也。”(《說文解字注》,第24頁。)《正字通》批評《說文》“鑿而背理,草木之怪異者非一,芋雖大葉實根,何駭人之有?”《正字通》又說:“芋葉似荷而長不圓,根白可食,或曰莖可作羹、臛及葅。”(《正字通》,第906頁。)芋在土下,如此則收芋與收苴絕然不同,故段注與《說文》不一致。細加考查,可知《說文》此處當


從苴之頂上進行採集麻實正是所謂撟捎。“自關已西凡取物之上者爲撟捎(段注:取物之上謂取物之也)。”(《說文解字注》,第604頁。)故段注引叔苴(收麻實)以解释叔,完全符合叔之本義。然而段注不符合《說文》。由於《說文》言收芋而非叔苴,而且《說文》又曰:“芋,大葉實根駭人,故謂之芋也。”(《說文解字注》,第24頁。)《正字通》批評《說文》“鑿而背理,草木之怪異者非一,芋雖大葉實根,何駭人之有?”《正字通》又說:“芋葉似荷而長不圓,根白可食,或曰莖可作羹、臛及葅。”(《正字通》,第906頁。)芋在土下,如此則收芋與收苴絕然不同,故段注與《說文》不一致。細加考查,可知《說文》此處當有誤字,叔字解說中“汝南名收芋爲叔”之芋字原當爲芓字,形近而訛。《說文》:“芓,麻母也。……一曰:芓即也。”段注:“《儀禮傳》云:'牡麻者,枲麻也。’然則枲無實。芓乃有實。統言則皆稱枲,析言則有實者稱芓,無實者稱枲。麻母言麻子之母,《喪服》所謂苴。斬衰貌若苴,齊衰貌若枲,苴粗於枲矣。《詩》'九月叔苴’,則又呼麻子爲苴。”(《說文解字注》,第23頁。)故將芋改爲芓,汝南名收芓爲叔,則《說文》與段注互相貫通,若合符節。

[3] 關於甲骨文與金文,在徐中舒《甲骨文字典》1989年版中未收戚字。在容庚《金文編》1985年版中亦未收戚字。(該書初版於1925年,1985年當爲第四版。)在劉興隆《新編甲骨文字典》2005年版(第863頁)有戚字,作[插图],其釋義爲祭祀之禮器。在高明《古文字類編》2008年版(第704頁)收有甲骨文戚字,作[插图],金文戚字大體亦是斧頭,不過其中《戚姬簋》之戚作[插图](與《說文古籀補》相仿)。這些情況也許可以證實戚的本義是武器,晚期才假借爲親戚之戚。[4] 由“親戚兄弟”改變爲“兄弟親戚”,可能發生在秦漢之際,但從母系轉變爲父系的時間要早得多,二者的聯系有待進一步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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