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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事业单位公共服务水平的同时,也对纳税管理工作提出更高要求

 渐渐见见 2022-07-29 发布于四川

前言

事业单位纳税管理是一项综合性较强的工作,与会计核算、预算执行、业财融合、纳税意识等方面存在密切联系。目前,事业单位在这几个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需要不断完善。随着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要求事业单位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也对纳税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事业单位要想做好纳税管理工作,政府部门要完善相关政策制度;事业单位管理人员需要高度重视,加强内部沟通,促进业财融合,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事业单位员工需要增强纳税意识,群策群力,相互协作。只有多管齐下,才能不断提高事业单位的纳税管理水平,有效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

一、事业单位纳税管理存在的问题

1.权责发生制落实不到位

会计核算是税收申报的重要基础。事业单位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通常是依据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随着政府会计制度和准则陆续颁布,我国已基本建立起了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的政府财务会计核算体系,有利于事业单位准确核算和申报税费。但是,新制度的执行和落实工作,往往不是一蹴而就的,而是与准则认知能力、职业判断能力、账务处理能力和报告编制能力等密切相关。

首先,对于事业单位等政府会计主体而言,贯彻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具有收益外部化、成本内部化的特点,因此,部分单位根据自身利益,选择性地执行政府会计制度。比如,部分事业单位常在季度末或年终,根据当期盈利情况,选择是否计提绩效工资,从而规避或延迟缴纳企业所得税;按照进度确认收入,但是没有同时计提未开票销项税,延迟缴纳增值税。

其次,由于我国目前还没有形成健全的政府会计准则体系,收入、费用等重要科目还没有发布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导致会计的确认和计量环节存在大量的模糊空间,增加了会计职业判断的难度。

后,事业单位财务人员长期受到收付实现制核算方式的影响,形成了较为严重的路径依赖,导致权责发生制核算方式应用不足。比如,部分财务人员仍然习惯按照收款时间确认收入,收到发票就全额确认费用,待摊费用、预提费用等科目使用较少;固定资产的改扩建支出,更倾向于费用化处理。总体而言,部分事业单位在纳税管理过程中,权责发生制落实不到位,可能被税务机关认定为操纵会计利润,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容易产生税收风险。

2.预算执行进度滞后

预算执行进度会直接影响事业单位的纳税管理工作质量。由于预算模式、预算管理、转移支付等多方面的原因,导致预算执行进度滞后,进度前慢后快的情况比较明显,年底突击花钱的现象较为突出。

一方面,预算执行进度滞后,在预算管理方面弱化了监督约束作用,影响了积极财政政策的政策效应;在财务管理方面,体现为费用确认进度滞后,费用分布前低后高,年底费用猛增。事业单位内部请示汇报多、审批流程长、效率低下,导致款项支付、费用报销、发票获取、资产入账等与实际脱节,加剧了费用确认滞后等问题。另一方面,由于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主要是财政性资金,相对比较稳定,因而在收入确认方面较为宽松。即使财政部门未及时拨付款项,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也常常按照实际工作量或项目进度来确认收入,导致收入确认在前、费用确认在后。企业所得税通常按季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如果收入费用期限错配,就会导致事业单位年初预缴所得税,年终汇算清缴需要退税,以及年底大量增值税进项税不能及时抵扣。这样既容易引起税务机关的重点关注,又降低了资金的时间价值。

3.业财融合不充分

由于业务工作和财务工作的目标不一致,以及信息化水平较低等原因,事业单位各部门之间容易形成信息壁垒,造成内部沟通不畅,影响了纳税管理效率。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落后,会计工作通常处于业务链的末端,存在重核算、轻管理;重报告、轻分析等问题。财务人员对单位的业务流程、项目实质、具体进展等不太了解。财务部门通常只在收付款时,才了解到项目的具体情况,而此时一些重要的合同条款,如发票类型、税率等,早就已经敲定,无法更改。业务人员同样缺乏必要的财税知识,他们通常比较关注业务承揽、项目推进、收款付款等工作情况,而发票核验、物资验收、资产入库等工作需要不断督促,直接影响了费用、折旧、进项税等科目的确认。

4.纳税意识不强

近年来,我国持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由于事业单位的收入来源、工作职能、人事管理等方面,与行政单位仍然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导致职责不分的现象普遍存在。

首先,事业单位的行政化特征比较显著,在管理体制上固化为规则,在心理上形成习惯,在观念上积淀为文化。事业单位财务人员的成本效益意识不强,会计核算意识不强,纳税意识不强。其次,由于事业单位的行政化特征,上级主管部门掌握了预算资源和人事权,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比较重视上级分派的任务。业务部门开源节流、降本增效,更容易取得成效;财务部门进行税收节流和优化管理的效果,并不能立竿见影,而且财税工作容易出错,导致事业单位的管理人员虽然重视税务风险管理,但在税收筹划方面却并不积极。

再次,事业单位收入的财政性特征,影响了单位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敏感性。由于政府部门的扶持,事业单位对税收优惠政策的敏感性较低。事业单位由于收入来源比较稳定,资金压力相对较小,而且市场竞争程度较低,力度较小的税收优惠政策往往难以引起事业单位的足够重视。

最后,由于人事管理机制等原因,事业单位的薪酬水平相对较低,晋升通道较窄,绩效激励的效果不明显;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流于形式,与单位业绩和员工业绩脱钩,平均分配的现象比较普遍,影响了员工的积极性。财务人员提出的纳税管理相关的合理建议,往往应者寥寥,而且缺乏激励措施,久而久之,财务人员逐渐丧失了优化纳税管理和加强税收筹划的动力。

三、事业单位纳税管理的优化措施

1.积极完善和落实政府会计制度

财政部门需要不断完善政府会计制度,尽快出台具体准则及应用指南,明确收入费用确认的条件、方式和时间节点等。待摊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和预提费用的确认条件及摊销期间,需要进一步明确。固定资产的大修和改扩建支出的处理方式,研发支出中研究支出和开发支出的区分方法,这些都应该进行明确。此外,还要尽快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审计和公开机制,发挥审计监督和社会监督的积极作用,促进事业单位有效地落实政府会计制度。事业单位应该加强对财务人员的培养,督促他们熟练地掌握和运用政府会计制度,提升执行能力。在部分制度不完善的情况下,相关业务可以参考企业会计制度的成熟做法;重要的涉税业务处理,还可以咨询税务机关的意见,形成规范的核算方法,避免与税务机关的指导意见产生较大偏差,降低税务风险。

2.加强预算管理

事业单位应加强预算管理,合理地编制预算,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建立预算执行的监督机制,实时跟踪预算执行进度;督促业务部门建立项目合同台账,所有项目都要落实到人,确保项目按时推进,避免年底突击花钱。财务人员应该实时跟踪项目的款项支付、发票开具、资产验收入库等环节;对长期挂账的项目,应该定期催办清理。事业单位要简化内部审批流程,各部门应紧密配合,提升工作效率,确保各个环节紧密衔接、高效运转。

3.推进业财融合

事业单位要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交流。财务人员要掌握基本的业务知识,财务流程应该合理地进行前置,适当介入招投标、合同签订、物资验收等环节;实地参与项目推进,在财务工作中融入业务流程,提出合理建议。另外,业务人员也要了解发票、税率等基本财务知识,认识到业务活动对财务工作的影响,充分掌握合同中的重要条款、收付款的必要条件等;遇到纳税管理方面的问题,及时与财务人员进行沟通,减少涉税问题,从而提高业务工作效率。

4.增强纳税意识

事业单位需要主动转变观念,增强纳税意识,掌握财税法律法规,加强财税核算,依法履行纳税义务。管理人员应该重视纳税管理,鼓励财务人员进行税收筹划。事业单位财务人员应该树立节税意识,主动争取税收优惠政策,尽量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财务人员还要积极研究税收优惠政策,比如国内旅客运输进项税抵扣、进项税加计抵减等,确保税收优惠政策应用尽用。

结语

事业单位应将纳税管理作为重要考核内容,进行适当激励,提升财务人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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