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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雪山 吕懿净|耒耜为耕 礼制先声:商代籍田礼研究

 skysun000001 2022-07-31 发布于北京
作者:李雪山 吕懿净
来源:“中国农史公众号”微信公众号
原文刊载于《中国农史》202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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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耒耜进行农业生产(图源:袁靖《牛年说牛》)

殷商时期是我国农业生产具有开拓性的时期之一。关于农业的记录在甲骨卜辞里占据了相当大的比例,商人对农业的重视程度不言而喻,农业礼俗在重礼的商代社会生活中必定占据重要的地位。籍田礼又称籍礼,是农忙期之始,由统治者发起的一项集体活动,有祈年和劝农的作用。关于商代籍田礼的研究,多散见于前辈著作之中,目前尚未达成一致观点。认为商代有籍田礼的学者有杨宽、陈戍国、徐喜辰、裘锡圭、宋镇豪、彭邦炯、刘恒、祝中熹等。持否定观点的有于省吾、姚孝遂、杨升南、晁福林、雷晓鹏、陈民镇等学者。近年宁镇疆先生发文,他是反对商代有籍田礼的代表。本文以甲骨卜辞材料为基础,就商代籍田礼的流程等问题进行探讨,并对否定商代籍田礼的理由进行商榷,力求进一步明晰殷商籍田礼的原貌。

一、商代“籍”的起源与籍田的属性


以往部分学者认为商代没有“籍田礼”,且籍田礼由周人创制。究其原因,其一是受我国古代传统文献影响,认为礼乐制作始自周公;其二可能源于部分学者对甲骨文出土材料的认识不足。最近宁镇疆先生提出“甲骨文'耤’字仅指实际的耕作活动,从地点、时间及商王在其中的作用看,均与周代籍田、籍礼的一些基本特征不合。因此,商代并无“籍田”及“籍礼”,它们应该是商周因革之际周人的制度创造。” 据此他认为,籍田没有礼制的内涵。此观点尚有可商榷之处。

 古人对籍田礼的研究,主要从传统历史文献中窥得一二。甲骨文被发现之前,古人用以研究籍田礼的资料便只有自周代以后的文献资料。实际上“籍”字在殷商甲骨文中早已存在,有图片 等不同写法。关于“籍”字的原始含义,需从字形和造字法来看,最初“籍”为表意文字,形如一个人侧身手持耒耜进行耕作的样子。耒耜是殷商时期农业活动最常用的工具之一,虽然青铜铸造工艺在当时已高度发达,但木石结构的农业工具在农业生产中仍占主流。罗振玉以为“籍”字像人手持扫帚作扫除状。郭沫若从甲骨文与金文的存续关系上对“籍”字进行释读,否定了罗振玉释“籍”为“扫”的本字的结论。陈梦家认为籍在殷商甲骨文中作象形字存在,发展至西周金文时期,籍被加上声符,最终在许慎的《说文解字》中发展成形声字。并从《齐民要术》中引《说文解字》注,认为卜辞的“籍”字为人耕。张 秉权释“籍”字,像人推耒耜之形,并否定了许慎于《说文》中释“籍”为“借”的观点,认为“籍”应释为 “耕”。于省吾及姚孝遂在《甲骨文字诂林》中认为“籍”在甲骨卜辞中皆用作动词,为耕作之意。彭邦 炯认为甲骨文的“籍”字,像人扶耒柄,用脚踏刺土形。“籍”的字形,将商人耕作时的形态表达得清晰明了。目前对于“籍”字本意的认识基本达成一致,“籍”为耕作之意。

殷商时期农业发展水平较之前有明显的飞跃,甲骨文字资料中商王对农业进行卜问的卜辞数量在所有卜辞中占有一定比例,“求禾”“受禾”“求年”“受年”等卜辞成语繁见,可见商王十分重视农业活动,籍田和籍田礼在卜辞中出现多次,故笔者认为商代已有籍田礼而且已经有了详细行籍田礼的流程 (详后)。

礼是立国之器。《礼记·礼运》有:“礼者君之大柄也,所以别嫌明微,傧鬼神,考制度,别仁义,所以治政安君也。”古代的礼不仅是社会生活中的规定和仪式,还包括国家政治的制度。从种种史实考察,当时的礼和法律、官制之间并没有明确的界限。由商王直接发起籍田礼及商王观籍体现了籍田礼的政治性与权威性;商王使用“呼”“令”等词汇体现出籍田礼的强制性;从商王、贵族及诸侯,到最后由众多庶人 大规模执行籍田任务的金字塔结构看,商代的阶层已经严重分化。因此,商代籍田礼已经拥有了礼制的特征,是一种社会政治行为,是统治者用以维护等级制度与社会秩序的重要工具。具体来看,商人的礼制已经初步形成,商礼有其复杂的程序,商代军礼、纳贡礼、田狩礼、飨礼等都有充分的反映,并且渗透到商人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例如对先公先王、先妣的祭祀已存在严密的周祭制度,又如岁、尞、示、卯、伐、 宜等众多商代祭法类别,又有对祭品的数量、品类以及祭祀时间的具体要求。从考古发现来看,商代宫殿、墓葬、青铜器等众多遗存也可证明商礼的存在。

从目前研究看,商代参与籍田的人员、时令和地点均与周代相类似(详后),但行礼地点是否如周代有固定地点还不能肯定,有学者认为商代的籍田类似周代的“国”中公田,此说还要存疑。

总之,“籍”之本意为耕籍,是一种耕作技术,籍田只在商王、贵族和封国的土地进行,籍田礼有号召和示范的一面,同时也有强制性的一面,在商代已经是十分重要的统治手段。由此观之,宁先生认为 “籍”字只做实际耕作活动且商代无“籍田”及“籍礼”的观点是欠妥的。

二、商代的籍田礼流程


 以往对籍田礼流程的探索大多集中于周代,商代籍田礼的流程研究还比较薄弱。殷商时期已经出 现了籍田和籍田礼。受早期宗教因素影响,商人日常大小事情皆要占卜,因此商代籍田有浓厚的宗教因素,并产生了一套行礼流程。商代籍田礼行礼流程可分为礼前、礼中、礼后三个部分。

(一)礼前

礼前包括省田、柞、蓐三个环节。甲骨卜辞含“省”字的卜辞,相当一部分与农业有关。省田是商代籍田礼的重要准备环节。

“省田”见于甲骨文中:

(1)丙辰卜,永贞:乎省我田。

(《合集》9611)【典宾】

“柞”字从裘锡圭释为伐木之意,在甲骨文中有以下几条:

(2)乙丑,王柞艿方。

乙丑,王蓐艿方。 

(《合集》20624)【师肥笔】

(3)……柞…… 

(《合集》18835)【宾一】


蓐,宋镇豪认为即除草之意。杨宝成依据出土商代青铜铲的特殊形制、精美制作及出土于贵族大墓的情况,认为青铜铲可能是商代贵族进行籍田礼所用的工具。结合甲骨文材料,青铜铲可能从殷商时期由实用器衍生出礼器的功能,成为行籍田礼前商王贵族用于除草的工具。伐木和清除杂草见于同版,可知二者都是正式举行籍田礼前需要先后准备的工作。

(二)礼中

商代籍田礼的礼中部分包括劦田和籍田。各家对劦田的见解并未统一。陈梦家认为劦田有“力畋” 和“协耕”两种释义。饶宗颐认为劦田是籍田礼的程序之一。张政烺与彭邦炯认为劦为祭名。宋镇 豪与裘锡圭认为劦田可能是在冬天进行大规模翻耕的农业礼俗活动。“劦”在甲骨文中有以下几种书 写形式:图片,从字形上看像三个耒耜并行状,下部的“口”是土地之意。“劦”的本义应该是众人持耒耜一起耕种,所以劦田和籍田的含义应很相似,也是翻耕的形式之一,可从饶宗颐的观点,甲骨文中有关劦田的卜辞记载如下:

(4)王大令众人曰:劦田。其[受]年。十一月。

(《合集》1)【典宾】 

(5)[王大令众人]曰:劦[田],其受年。[十]一[月]。 

(《合集》2)【典宾】

 (6)贞:惠辛亥劦田。十二月。三 

(《合集》9499)【宾三】

 可见,劦田的时间基本在殷历十一月与十二月,和籍田时间大致相似。 

甲骨卜辞中劦田与籍田经常同时或前后出现,如:

(7)弜籍噩、旧田不受又。

 弜巳灾,惟懋田劦,受又年。

(《合集》29004)【无名组】


对噩地、旧田用籍,对懋地的田地用劦。杨升南认为籍与劦的区别可以在字形上窥得一二:“劦是用耜,而籍所用的工具从甲骨字形来看,是双齿的耒。”籍田与劦田时使用的农具有所不同,二者所针对的对象自然是不一样的。

本文第(6)条《合集》9499谈及十二月劦田,第(16)条《合集》9500“庚子卜,贞:王其观籍,唯往。十二 月”是贞问商王是否要十二月去观籍,两条卜辞所讲时间同为十二月。且第(7)条籍与劦同版,可知劦田和籍田是相伴进行的。

因此,劦田与籍田从技术上讲在甲骨文中区别不大,是翻耕土地的两种形式,只是二者使用农具不同而已。

(三)礼后

 籍田礼的礼后部分仍由商王、小臣和小籍臣与众负责实施。具体包括商王亲自播种与收割作物两个环节。卜辞记载了相关资料,如:

(8)贞:王立黍,受年。一月。 

(《合集》9525正)【典宾】

 (9)贞:王勿往立刈。

 (《合集》5092)【宾一】

 (10)贞:王往立刈黍于…… 

(《合集》9558)【典宾】

 (11)贞:今早不刈。 

(《合集》9560)【宾三】

(12)甲子卜,图片 刈黍。 

(《合集》9563)【师宾间A】


“立”作动词,字形上看像一人站在地上。《说文》有“立,往也”。“立黍”于《合集》9520、《合集》9521、《合集》9522、《合集》9523、《合集》9524中均有出现,其内容都是反复占卜商王是否要种黍,次数之多,可见商王对礼后环节的重视。

“刈”本意当为镰刀,也是属于籍田礼的流程之一。由卜辞可知,商王是要亲自参与收割活动的,同时,也“呼”令贵族及诸侯开始收割:

(13)呼小刈臣。

(《合集》9566)【宾一】

(14)……[不]……小臣刈龙。

(《合集》9017)【宾一】

祭祖以求得作物丰收是籍田礼的最终目标:

(15)己巳,贞:王米冏,其登于祖乙? 

(《合集》34165)【历二】


 关于射礼与飨礼是否在商代籍田礼流程之中的问题。前辈对于周代籍田礼的流程研究较多,杨宽在对《国语·周语上》分析时指出周代籍田礼有五个环节,分别为行礼前的准备、举行飨礼、正式籍礼、礼后宴会、巡查土地并监督庶人耕作,且不单单在春耕时举行,耕耘和收获时都要举行。宋镇豪也是依据《国语·周语上》将周代籍田礼的流程分为司空建坛于藉、王与百官到斋宫斋戒三天、行飨礼、膳夫农正宣布仪程安排、王亲耕、公卿大夫继之、庶民完成耕播,飨食。陈戍国则认为籍田礼有四个阶段,准备 工作、举行飨礼、正式的籍礼和籍礼之后的飨礼。从甲骨卜辞看,周代礼制的来源多萌芽于殷商时期。周代的“飨射礼、大射礼当从殷商及其前的射礼发展而來。但殷商甲骨文反映当时的射礼还不够清 晰。”商代飨礼虽然时常举行,但似与籍田礼无关,多为加强各方友好关系,笼络感情,彰显商王威仪。我们认同上述观点,故未将射礼与飨礼纳入商代籍田礼流程之中。

 要之,商代籍田礼的流程包括了礼前、礼中和礼后三个环节,而且举行的时间不仅在春耕时节,耕耘和收获时也要举行。

三、商代籍田参礼人员的构成


宁镇疆先生认为商王并未亲自参与籍礼活动:“被呼之人显然是接受任命去'耤’于某地,也就是说商王并不去。即便是王亲往观耤的卜辞,也表明王仅仅是个'旁观者’,并非要亲自为之。”但是事实上, 与籍田礼相关的商代甲骨卜辞除了“王籍”与“观籍”外,还有“我籍”,这表明了商王对籍田礼的主导地位和亲躬性。周代文献中的籍田礼除了有“王籍”以外,又出现了“帝籍”等一些专有名词,为此,一些学者否认商代有籍田和籍田礼,并认为籍田礼是由周创造的。我们认为,用周代籍田礼的“帝籍”后起内涵去否定商代籍田礼的存在,根本问题在于忽略了大量的甲骨学材料,否定了商周两代籍田礼在参礼成员组成上的高度一致性。

 商王观籍的卜辞有:

(16)庚子卜,贞:王其观籍,唯往?十二月。 

(《合集》9500)【宾一】

(17)己亥卜,贞:王往观籍图片往。贞:勿往

(《合集》9501)【宾三】


这两条卜辞是在占卜问询商王是否要行观籍之礼,观籍是一种商王要亲自前往翻耕之地进行观赏礼的活动,是籍田礼的一部分,时间为殷历十二月。

 商王参与籍田礼的卜辞还有:

(18)贞:今我籍受有年。

其受年。三

(《合集》9507正)【宾一】

(19)乙亥卜,王籍…… 

(《合集》5345)【宾一】

(20)王勿籍…… 

(《合集》17047正)【典宾】 

(21)……王弜籍…… 

(《合集》17407)【典宾】


甲骨文中的“我”,有商王、族名、地名之意。这里的“我”指商王,第一人称。以上几条卜辞都是涉及商王与籍田礼的卜辞。第17条是于己亥日卜问王是否要前去观籍。第18条是商王占问进行籍田翻耕是否会有好的收成。第 20、21条卜辞也是卜问商王是否亲自参与籍田翻耕活动的记载。事实证明,作为籍田礼最高参与者的商王,在籍田礼中起到主导作用,并非只是“观籍”与呼令某人“籍”而未亲自参与籍田礼。

 反映周代籍田的史料中出现了一个新的词汇——“帝籍”。《礼记·月令》中有“孟春之月,天子亲载耒耜……躬耕帝籍……”。清华简《系年》中又有“昔周武王监观商王之不恭上帝,湮祀不寅。乃作帝籍, 以登祀上帝天神……宣王是始弃帝籍……”有学者认为“帝籍”又可称为“王籍”,“帝籍”是周代给籍田礼赋予的礼神功能,是周为了区别于商纣而创建的政治举措。但上帝观在商代也已经拥有,周将商的覆灭,归咎于商王对自己信仰的神灵不恭。在继承商代上帝信仰的基础上,增添了德行的概念,通过“帝籍”把上帝赋予商的天命转移到自己身上。这种承袭后的改造不等于创造。把周代籍田礼专门服务于礼神的特征作为首创籍田礼的依据,来否定商代有籍田和籍田礼的事实,除了忽略大量卜辞记载以外, 还忽略了商周籍田礼背后相同的宗教因素。商代的籍田礼是以王为主导的,商王需要亲自参与籍田活动并“观籍”。周代籍田礼中周天子也是主导并需要亲执耒耜。商周籍田礼在主导者和王的亲躬性上,区别并不如否定商代有籍田和籍田礼的学者所说有明显的不同。清华简《系年》所记载周武王创制籍田礼曾作为强有力的证据,其实,不仅是一条孤证,且《清华简》成书于战国中晚期,此时简的作者也不可能见到甲骨文,由此看来否定之说并不成立,甲骨文中所反映的籍田礼在殷商时期就已经存在确凿的证据。

除了商王,商代参与籍田礼的殷商贵族,主要是诸侯和方国首领,如圃、雷、图片 、攸等:

(22)[丁]酉,宾贞:图片受年。[一二]三四

[贞]:图片[弗]其受年。[一二三四]

丁酉卜,㱿贞:我受圃籍在图片年。三月。五六

丁酉卜,㱿贞:我弗受圃籍在图片[年]。五六二告

(《合集》900正)【宾一→典宾】


 翻耕过后的步骤通常是播种。第(22)条卜辞的释义和文字隶定有争议,这条卜辞为同版甲骨的四 条关联卜辞。一种观点是以陈梦家为代表,将“圃”释为“苗”字,“我受苗籍在 年”即“我受年”,“苗籍 在 ”是加在“年”字之前的形容词。将此处的“苗”作动词解释“生长”时,有人认为是翻耕之后进行作物播种,可承接殷历十二月的翻耕活动,如:

(23)甲申卜,宾贞:呼籍,生?贞不其生? 

(《合集》904正)【宾一→典宾】

王占曰:丙其雨,生。 

(《合集》904反)【宾一→典宾】


 该片甲骨正面卜问行过籍礼后作物是否会生长,反面卜辞是第一辞所对应的验辞,意思是丙日有雨,作物会生长。

 将(22)条中“圃”隶定为“苗”,释作“生长”,虽可与(23)条承接,但从农时的角度来看,“三月”又略显不当。商王于殷历十二月行观籍礼,时隔三个月后才卜问是否会有生长这样的行为,在殷商时期有些为时过晚的。且在语法上该处应为名词。因此,隶为“苗”字恐怕略为不当。

 另一种观点出自彭邦炯,认为该卜辞中“圃”应作人名,意思是商王在问询是否应该派遣名为“圃” 的这个人去地进行籍田活动,是否会有好收成,时间为殷历三月。甲骨文中“甫”与“圃”二字同源,且卜辞常见甫族与甫地,该字亦可写作“甫”。本文以为可从彭邦炯之言,将圃做人名解释,会更为通顺。

(24)贞:呼雷籍于名。 

(《合集》14正)【宾一】


甲骨文中,也常出现“呼”某“籍”的句式。这条卜辞是在卜问雷是否要在名这个地方施行籍田礼。雷在甲骨文中可做人名、国族名或神祇名。从卜辞中可知,“雷”在这里应做人名,雷应当为当时的贵族 首领。李学勤认为“雷商孝”是雷氏的人名。殷商时期的贵族首领通常都有自己的封地,封地名称通 常与首领名称相同,雷大致在今山东省境内。本辞说明籍田礼行礼的参礼人员要经过占卜与挑选,其选址也有特定要求。可见,商王对农业祭礼的重视体现在诸多方面。

(25)壬午卜,㱿贞:呼图片籍。

(《合集》9508正)【典宾】

图片字,从率从鬼,这条卜辞的意思是在卜问图片这个人去主持籍田之事是否可行。

(26)告攸侯籍。 

(《合集》9511)【典宾】


 攸在甲骨文中做族名、人名与地名。由卜辞可知“攸”应当为商王册封的诸侯,攸侯在殷商时期地位颇高,是颇受倚重的一位贵族。陈梦家先生以为攸在河南永城之南和安徽宿县之西北之间。

 商王常占卜某日是否可以由某位贵族行籍田礼,是否要让某位贵族于某地主持籍田事宜。周代文献所见籍田礼参礼人员也有贵族诸侯,如《礼记·祭义》中有“天子籍千亩……”“诸侯为籍百亩……”可见,商周籍田礼均有贵族的参与。

商代设有专管籍田事宜的官员。

(27)己亥卜,观籍。

 己亥卜,贞:令吴小籍臣。 

(《合集》5603)【宾出】


 甲骨卜辞中多见小臣。商代有称为“小籍臣”的专门管理耕作事务的官员。于省吾认为“令吴小籍臣,即令籍小臣吴的倒句,也即令主管耕籍小臣吴的省语。”甲骨文中吴既是商代贵族,有自己的军队, 负责征伐平叛的同时,又担任了小籍臣的职务。“小藉臣”可以“呼小众人臣”,“小众人臣”可以“令众黍”。有意思的是“小藉臣”不能跨过“小众人臣”而直接“令众黍”的。“小众人臣”的人选很有可能就是其家族内势力较大的家族长。

 发展至周代,籍田礼愈发完备,从参与的官员可管窥一二。《礼记·月令》:“帅三公、九卿、诸侯、大夫, 躬耕帝籍。”杨宽认为,周代籍田礼,参与到行礼前的准备工作的官员大致有太史、稷、司徒、司空、农大夫、乐师。负责举行飨礼工作的官员有鬯人、犠人。正式举行“籍礼”时的官员分别有后稷、膳夫、农正、 太史、司徒。籍田礼过后宴会的参与者有宰夫、膳宰、膳夫。监督和巡查庶人耕作的官员很多,有司寇、 农师、农正、后稷、司空、司徒、太保、太师、太史、宗伯等各个层级的官员。周官中的司徒有省民之职,籍田礼中司徒需要对庶民的籍田活动进行巡视省察。

 商周两代籍田礼的最末端参礼人员是平民,即“众”和“众人”。

(28)……卜,贞:众作籍不丧。

(《合集》8)【宾三】


 丧的含义除了作为地名之外,在此为逃跑之意。这条卜辞是卜问在籍田上耕作的“众”是否会逃跑。

 商代籍田礼最底层的实行者为“众”。甲骨卜辞中,“众”是依附于商王和各大贵族之下的自由民。卜辞中“众”也是籍田礼中数量最多,担负最重的实际劳作人员,属于籍田礼施行的主体人群。正如卜辞中的“众作籍”和“大令众人曰:劦田”,“众”是籍田礼中非常重要但地位不高的参礼人员,需要听令进行农业劳作。从《周语·上》中说宣王“不籍千亩”的“千亩”二字看出,周代籍田礼规模之大,举行籍田礼必定需要大量劳动力。

 总之,卜辞所见“王其观籍”“我籍”“王籍”都是商王在籍田礼环节亲自参与的文字记录。商王参与籍田活动明显具有示范性和强制性。商王带头行礼后,“呼”“令”贵族、小臣、小籍臣与众进行翻耕和播种活动。

 商代籍田礼有商王、贵族及“众”的参与,周代籍田礼同样是在王先行籍田礼后有诸侯和各级官员的参与。两代的王都亲自参与礼仪之中,都起到核心主导作用;都需要平民参与,且平民在两代籍田礼中的地位和作用也基本一致。可见商周时代虽异,但都有籍田礼的存在。究其原因,先秦礼制受宗教影响甚重,农业亦是如此。周作为殷商曾经的方国,和商王一样都是巫祝的首领,拥有相近的宗教信仰和习俗,沿袭和发展商代籍田礼是不言而喻的。

四、与周代籍田相同的行礼地点


“无论是商王呼某人'耤’于某地,还是某人直接'耤’于某地,我们发现它们地名都并不固定。”宁镇疆先生认为商代籍礼与周代有固定地点明显不同。实际上,商周籍田礼的行礼地点的范围是大致一致且相对固定的,都分别于王畿和诸侯方国的田地举行籍礼。《周礼·考工记》中有:“国中九经九纬,经涂九轨,左祖右社”。这说明举行祭祀的场所并不是随机的,籍田礼实际亦如是。殷商籍田礼行礼地点是必 须经过商王卜问或贵族官员实地相看后才能确定的,主要在王畿和诸侯、方国境内。

(一)王畿内的行礼地点

商代籍田礼的部分行礼地点分布于王畿之内。周代也是一样的。

(29)辛未,余卜,乎图片比射□若。

丁丑卜,我贞:伐彶籍于永……

(《合集21595》)【子组】


“永”在这条卜辞中做地名,释为永地。陈梦家认为永地位于河南商丘市永城县。

(30)弜籍噩旧,其受又年。

 (《合集》28200)【何二】


 此处噩也释作“丧”。“丧”的字形如缀有果子的桑树,在甲骨文中做地名,其地大致位于今河南滑县以东桑村一带。丧地位于王畿南部,这条卜辞是问询在丧地和旧地行籍礼,是否会有好收成。

(31)今春王黍于南 。

(《合集》9518)【典宾】


 甲骨文中的地名常有方向和水名或地名结合的形式,卜辞所记水是商代一条重要的河流,位于河南滑县东北方向的白马津。商王亲临种黍是籍田礼的重要环节,这条卜辞是说商王于今年春日在图片水南边亲自种黍。

(32)呼籍于㐭北图片不……四八 

(《合集》9509)【典宾】


《说文》:㐭,“从入回,象屋形,中有户牖”。王襄以“㐭”为古“廪”字,郭沫若认为㐭像仓谷之象形,陈梦家认为㐭像露天的谷堆之形。“㐭”现在也多认为同“廪”字。在甲骨文中有一“廪”字。杨树达认为 “㐭”字是“鄙”的初文。廩和鄙在字义上都表示粮食生产的郊野之地,在甲骨文中,该字除了用作人名、仓廩之义外,卜辞的“廪”字实际含义就是鄙字,表示王畿附近的郊野之地。因此,这条卜辞是占卜派人到位于郊野的水北边的粮仓主持籍田礼的相关事宜,结合上第(32)条可知,王籍之地并不一定每次都是商王亲自耕籍行礼,也可由王呼令某人去行籍礼。

(二)诸侯方国内的行礼地点

 诸侯与方国的所在地,也在商王朝行籍田礼的地点范围内,是商代行籍礼的重要地点。

(33)丁酉卜,争贞:乎圃,秜于图片 ,受有年。

(《合集》13505)【典宾】

(34)王占卜曰:我其田圃籍在图片年。

(《合集》900反)【典宾】


 图片位于河南省郾城县以东二十多里处,属王畿以外,商王朝南部地区。地相关的卜辞于前文已提到。陈梦家认为“秜”便是稻。于省吾在稻的基础上,认为秜是跨年生的稻。但彭邦炯则认为“秜”指 种稻谷的农活,指头年将稻谷子抛留田地里,待来年长出秧苗,然后加以移植和拔秧插秧之事。由此看来插秧法也是源于商代。黄锡全认为秜作名词,可能是一种经过人工培育的野生旱稻,或为“稻”的别名。在本条卜辞中,秜作动词较为合适,解释为种秜在图片地。

甲骨文中关于籍的卜辞常用“呼籍于某”的辞例,“于”后接地名。除了上文的“图片 ”外,该句式还有:

(35)丙辰卜,争贞:呼籍于陮受有年。

(《合集》9504正)【典宾】

(36)乙卯卜,宾贞:陮受年。

(《合集》9783正)【典宾】


陮在此作地名。陮从阜从隹,从阜与从土古可通,所以陮即堆,又堆与敦亦通。“山东省阳谷县西南观城集,古敦丘当在今观城集南约10公里,此地西距卜辞敦地约75公里,它可能就是卜辞中的陮地。” 这条卜辞是商王卜问派人到陮地耕籍有好收成与否的记录。

关于“囧”地,由甲骨卜辞可知,与囧相关的卜辞绝大部分与农业有关,且多与黍同见,商人祭祀祖先的粮食有很多都来自“囧”地,是商王亲籍的地点之一,其中有如下卜辞:

(37)壬寅卜,宾贞:王往氏众黍于囧。二  

(《合集》10)【宾三】 

(38)丙午卜,…令…黍于囧。 

(《合集》9546)【宾三】

 (39)庚寅贞:王米于囧以祖乙。

 (《合集》32543)【历二】


甲骨文中“米”多作本意,惟“囧米”之“囧”作地名,“米”作祭品。“囧”地的粮食多用于祭祀先祖,祭祀所需的粮食祭品数量较大。“囧”地有商王亲耕,亦有众人耕作,所获作物也作祭品之用。囧地位于河南省兰考县北约十公里,位于商王畿以东,即商王朝的东部地区。

(40)乙卯卜,㱿贞:呼畴籍在名,享不图片 。 

(《合集》9505)【典宾】


“名”在卜辞中用作族名、地名或人名,在这里作地名,同前文所见“雷籍于名”的“名”。名地应该距雷地不远。甲骨文中“畴”字写作图片形,与《说文解字》中的畴字省文相同。《说文·田部》有“畴,耕治之田也,从田。”图片象耕屈之形,图片或省。这里的畴与籍是指用两种翻耕土地的方法同时在名地进行翻耕土地。甲骨文中畴字有作祭祀名用的,也有作耕治田地用的。“享不 ”其义不明,且有不同句读,也有人认为可能不属于该辞。

有学者根据令鼎铭文认为“諆田”是周行籍田礼的地点,亦有据“天子为籍千亩,诸侯为籍百亩”认为周王行籍礼之地在“千亩”,诸侯行籍礼于“百亩”。也有学者据《周礼·天官》认为“南郊”是周王行籍田礼的地点。总的来看,周代行籍礼的地点无外乎是王畿和诸侯国之内。

 综上,商行籍田礼的永、丧、图片水地处王畿附近;图片 、陮、囧、名等地则为诸侯与方国之地。商周籍田礼行礼地点同样在王畿附近,也在较远一些的诸侯和方国之地。商周行籍礼地点的范围大致一致且相对固定。宁镇疆先生认为商代籍田礼行礼地点与周不一致,故商代没有籍田与籍礼。这一观点是值得商榷的。

五、商代籍田礼的时令选择


“三月可能与周代籍田礼的时间还算接近,但十二月属冬季,就不好解释了。”宁镇疆先生未提及商历与周历之不同,认为商代籍田礼的十二月与周行籍礼相差较远,将其作为商代没有籍田与籍田礼的观点支撑。笔者认为商周籍田礼的行礼时间实际大致一致。商代甲骨文中有诸多依照农时举行农业礼仪并开展农业活动的例子,甲骨文中明确提及籍田礼行礼时间的卜辞有以下几条:

(41)庚子卜,贞:王其观籍,唯往?十二月。

(《合集》9500)【宾一】

(42)王大令众人曰:劦田。其受年。十一月。 

(《合集》1)【典宾】

(43)贞:惟辛亥劦田。十二月。三 

(《合集》9499)【宾三】

(44)丁酉卜,㱿贞:我受圃籍在图片年。三月。

(《合集》900正)【宾一→典宾】


商代历法已经较为健全,并且已有闰月。商代未产生夏冬概念,只有春秋之说。卜辞中的十一月, 十二月与三月有别于现在的阳历纪年,此中的月份当为殷历月份。关于殷历,本文从建午说。以建午说来看(以五月为月首),殷历十一、十二月为夏历三、四月左右,殷历三月相当于现在的夏历七月左右,即在夏历三四月行籍礼,在收获季前的夏历七月贞问年成。商人一年内贞卜受年十分频繁,七月是其问询年成的月份之一。以常玉芝为代表的建午说认为,由于商人还未掌握置闰规律,故有失闰或多闰情况出 现,所以有时夏历四五六月均可能为殷历岁首。王晖亦从建午说,认为“卜辞种黍多在一月,到四月就成熟收割了……黍的生长期很短……载籍记载黍的生长期一般在夏历五至八月……,这也说明了殷历是以夏历五月为岁首”。商代籍田礼是从整治田地到收割作物的一整套礼仪,行礼时间应相对更长。周历是对商历的一步提升。《礼记·月令》记载天子率贵族于孟春时节进行籍田礼,即春季首月行籍田礼。殷商籍礼的行礼时间与周代籍礼的时间基本一致,每年春季都会大行籍礼。殷周两代衔接,历法虽有不同,但气候与种植的作物品种不会有较大差异,故农时也应相对一致。商周两代从气候上看差异不大。胡厚宣认为殷代气候至少当与今日长江流域或更南者。竺可桢认为殷墟时代是中国的温和气候时代,当时西安和安阳地区有十分丰富的亚热带植物种类和动物种类。周朝建都西安,虽有寒冷期但总体温暖,与商朝差异不大。商周两代从作物结构来看也较为相似。安阳殷墟刘家庄北地、大司空村、新 安庄三个遗址的浮选谷物绝对值百分比和出土概率中,粟无论在绝对值百分比,还是出土概率上,都处于一个绝对的统治地位;黍与大豆绝对值百分比远远无法与粟相比。晚商时期商文化圈内共享大致相似的农作物结构,五谷俱全,但粟始终处于一个绝对主导的地位。宋镇豪认为“禾”为殷商主要粮食, “黍”在当时为贵重食物。在周原遗址浮选样品中发现了各种植物碳化种籽,以各种谷物为多数,包含有粟、黍、小麦、稻谷和大豆五类。粟的数量占出土谷物总数的92%。可知,商周时期五谷俱全,粟在周原遗址与殷墟三个遗址所出土的谷物遗存中均占有绝对优势。籍田礼与农业年成密切相关,周的历法不会违背自然规律,强改耕作、种植等农作的自然时间。虽然历法有异,但行礼时间仍应大体一致。

通过对现有卜辞资料的辨析,我们认为,籍不仅指耕作,亦为当时礼制的反映。时王在商周籍田礼中均起到了主导作用。商周籍田礼行礼地点同样都在王畿地区,也有在诸侯、方国等地行礼的明确记载。商历与周历虽有不同,但两代籍田礼在时间上基本一致。宁镇疆先生虽然否定商代籍田或籍礼,但仍承认周代籍田礼与殷商的联系。实际上,周作为殷商曾经的方国,拥有相近的占卜方式和宗教信仰, 周代籍田礼在此基础上有了更为繁杂的行礼流程,因此,以周代籍田礼的时间、地点及时王起到的作用与商代不同,否定商代没有籍田和籍田礼是错误的。甲骨文资料显示籍田礼在商代是一整套的农业礼制,其形成及发展由来已久,并非周代于一朝一夕可创造的,是在继承商代籍田礼的基础之上进行了改造和完善,商代的籍田礼不仅仅是礼制,更是殷人敬天地重鬼神宗教思想的反映。

作者李雪山,系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教授;吕懿净,系河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硕士研究生

注释从略,完整版请参考原文。

编辑:湘 宇
校审:映 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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