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也适用于申请再审以外的启动或改判(发回重审)。 虽然理论上申请再审有13条事由,满足1条就可以启动再审,但是这里面大多数的情形你根本套不上,或者套的歪扭七八,甚至有的人的案子就是错案,竟然在这13条里找不到适用的情形。因为现实情形,千奇百怪,很难全覆盖。 但是实践当中,什么才是标准?这个标准通常要比13条的任何1条要高。8个字:当维则维,当改则改。 当这个字的意思,不是应当满足13条之一,就应当启动再审的那个当的意思。而是值当的意思,值当和应当是两个意思,不一定是值当更难或更简单,但是值当与否与你的运气是否在线脱不了关系…… 比如如果因为你这个案子的启动,会揭开你们当地一些事情,那你的维权过程会更艰难。比如因为你的案子,还要继续进行大量调查、探索尘封往事、研究历史遗留问题,太复杂、数量大,那也不好启动。即值当,就是个对比。但是,你不继续,更没戏。 总结:应当与值当,律法与看法。 (如果你有法律问题,可以私信,我会回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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