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Day1:助人为乐却不小心致他人受伤……

 平淡水的平凡 2022-08-01 发布于辽宁

生活中

我们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烦心事

见义勇为受了伤

却不知该找谁来赔偿

网购商品收到后

却发现遭遇虚假宣传

......

要想从容应对这些难题

就一定要用好法律武器

从今天起

我们将带大家

“挑战100天学习民法典”

通过一个个贴近生活的案例

掌握实用的法律知识

本栏目每个工作日更新

觉得有用的话

别忘了点赞、在看、评论


案例

小张逛街时,路遇心脏病发、失去意识的老李。曾学习过急救知识的小张见状,上前对老李实施了紧急心肺复苏,老李逐渐恢复意识。后老李被送至医院,经检查,老李因心肺复苏导致肋骨断裂。本是助人为乐,却导致他人受伤的小张需要为此担责吗?

以案说法

不需要。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本站是提供个人知识管理的网络存储空间,所有内容均由用户发布,不代表本站观点。请注意甄别内容中的联系方式、诱导购买等信息,谨防诈骗。如发现有害或侵权内容,请点击一键举报。
    转藏 分享 献花(0

    0条评论

    发表

    请遵守用户 评论公约

    类似文章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