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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怎么入学?学区在哪?

 戈壁风神 2022-08-02 发布于内蒙古

2022年阿拉善左旗中小学、幼儿园

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附学区图)

为进一步规范我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管理和招生秩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幼儿园工作规程》《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阿拉善盟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旗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原则
坚持免试就近划片入学、阳光招生、阳光分班、按计划招生和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全覆盖、零拒绝”原则,确保阿左旗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入学工作有序开展。
(一)幼儿园
1.足龄入园。幼儿园适龄幼儿一般为3至6周岁,幼儿园小班入园年龄以2019年8月31日之前出生为准,需年满3周岁,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幼儿入园。
2.免试入园。幼儿园招生实行免试入园,依据《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在普通幼儿园就读入园前,应当按照卫生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健康检查,合格者方可入园。不得对幼儿和家长进行任何其他形式的考试或测查。
3.公民同招。阿左旗学前教育阶段通过公办、民办并举,满足适龄儿童入园需求。民办幼儿园实施自主招生,招生工作纳入招生统一管理,与公办幼儿园同步招生。
(二)义务教育
1.足龄入学。小学秋季招收的一年级新生年龄必须满6周岁(即2016年8月31日以前出生),各小学不得以任何理由招收不足龄儿童入学。
2.免试就近。严格按照教育部生源就近入学的基本要求,严格遵守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招生执行“就近原则”和“相对就近原则”(“就近原则”指安排在家庭住址所在学区内的学校入学就读;“相对就近原则”指如果所在学区学位已满,安排在所在学区较近的学校入学就读)。
3.应收尽收。有学习愿望和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有依法接收义务教育的权力。各普通中小学要依法接收适龄、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能适应普通中小学就读环境但能适应特殊教育环境的在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就读。


二、坚持阳光招生
(一)幼儿园招生
1.规范招生。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招生,幼儿园小班不超过25人。各幼儿园按照新入园幼儿的性别、年龄、居住地等因素,在合理搭配的基础上进行均衡编班。幼儿园每年秋季进行招生,其他季节不得随意进行招生。若有缺额,须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对符合招生条件的进行统筹安排。
2.合规收费。各公办幼儿园要严格按照《阿拉善盟行政公署办公室关于调整幼儿园保教费政策的通知》(阿署办发〔2020〕25号)要求收取保教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要接受阿左旗教体局指导,原则上不得高于公办幼儿园中自治区示范园550元/月的保教费收费标准;其它民办幼儿园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阿拉善盟户籍的适龄儿童均享受200元/月的保教费补助,差额部分由家长自行承担。幼儿园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或捐资助学等费用,禁止以特色班、兴趣班等形式向家长乱收费。
3.入园办法:
(1)巴彦浩特地区公办幼儿园。实行划片入园(见“阿左旗2022年公办幼儿园学区划分图”)。
符合以下条件的到对应幼儿园报名入园:
①阿左旗户籍且年满3周岁(即2019年8月31日以前出生);
②父母(法定监护人)在该公办幼儿园学区内自有住房且实际居住或孩子出生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址同居住(三代同户),其间孩子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母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
注:监护人名下既有住房又有商铺的,以住房界定划分学区,原则上商铺不做学区划分。
③适龄幼儿能适应普通幼儿园教育、生活环境的。
(2)巴彦浩特地区民办幼儿园。民办幼儿园不划分学区,由家长自主选择、幼儿园自主招生入园。各民办幼儿园要根据办园的实际规模及能力,按国家控制班额进行招生。
(3)原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阿左旗各原民族语言授课幼儿园均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开展保教活动。蒙古族适龄幼儿可就近自愿选择原民族授课幼儿园就读,也可按相应条件选择到其他幼儿园入园就读。
(4)农牧区幼儿园。不划分学区,各幼儿园应招收足龄的适龄儿童入园就读,做到应收尽收,并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混合编班。
(5)入园登记所需材料:户口簿、房屋产权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入园健康体检报告单、儿童预防接种证(需经疫苗接种单位查验盖章)。
(二)普通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1.按计划招生。各学校严格按招生计划招生,不得随意突破招生计划或班级定额(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必要时由阿左旗教体局根据各学校实际招生人数调整招生计划。
2.巴彦浩特地区普通中小学招生:
(1)划片入学(见“阿左旗2022年中小学学区划分图”):
A.父母(法定监护人)持有学区内房屋产权证的,不分户籍,按就近原则,在划片相应学校报名入学;
B.孩子出生时父母与祖辈同户同址同居住的(三代同户),其间孩子和父母户籍未做任何迁移,父母名下无其他住房(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由阿左旗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按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C.租住、借住、寄住的(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由阿左旗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原则上在本方案公布后签订租房协议的租住户不作为学区房认定;
D.新购房未入住、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和购买他人房屋未过户至监护人名下、购买车库改建住宅等情况,按租住、寄住的学生对待,由阿左旗教体局统一安排到指定地点报名,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就读;
E.自有住房和商铺两套及以上房屋的,以住房界定划分学区,商铺不做学区划分;
F.申请住校的学生,由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寄宿制学校入学就读(寄宿制小学:阿左旗第五小学;寄宿制中学:阿左旗第八中学)。
(2)入学登记所需材料:父母及儿童少年户口簿;父母与孩子户口分开的,需提供父母结婚证;房屋产权证(未办理房屋产权证,实际居住须提供网签合同及购房机打正式发票)。
3.农牧区中小学招生:
(1)农牧区小学,负责招收本辖区内的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少年入学。苏木镇政府落实普及义务教育职责,广泛宣传招生政策,做好招生动员,确保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要严格控制未满6周岁儿童入学,严格控制农牧区适龄儿童少年向巴彦浩特镇地区学校无序流动。
(2)农牧区九年一贯制学校小学毕业生,直接升入本校初中部就读,学校要做好报名注册入学工作。
4.原民族语言授课中小学招生:
(1)巴彦浩特镇地区蒙古族适龄学生,可按居住地到就近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免试报名就读,也可以按划定的学区到相应普通中小学报名就读。
(2)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招收的起始年级学生可以自主选择在民族语言授课班级就读,也可以选择在普通班就读,各班要均衡编班。
5.落实多孩同校就读政策。为适应国家人口政策调整,有效减轻家长接送学生负担,对二孩、三孩入学进行适当照顾。凡因学校划片发生变化而产生二孩、三孩不能与其在读兄(姐)选择同一所学校时,由其监护人提出申请,原则上将二孩、三孩安排在其在读兄(姐)同一所学校就读。双胞胎、多胞胎可向学校申请就读同一个班。
6.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各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学生建立学籍档案。严格落实“一人一籍,籍随人走”的学籍管理要求,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不得擅自删除学生电子学籍信息。加强对学籍工作的核查,及时查处和纠正学籍建档过程中的不规范行为,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现象出现。
(三)特殊教育招生
1.学前教育阶段。积极为残疾儿童拓展学前服务。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今年继续招收年满5周岁不足6周岁(幼儿园大班学龄段)的能够适应特殊教育学校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残疾儿童就读。
2.义务教育阶段。各普通中小学必须依法接受本校学区范围内能适应学校学习环境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招收不能随班就读但仍能接受集体教育、生活环境的义务教育阶段学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不适合在校学习且有学习能力的残疾儿童少年,由阿拉善特殊教育学校组织采取“一人一案”送教上门的形式保障其受教育权益。
(四)优待对象子女入学入园
1.现役军人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政〔2021〕48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现役军人子女入学入园给予优待照顾。
(1)现役军人本人子女若居住在公办幼儿园学区范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对入中小学的现役军人子女,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3)在阿拉善盟服役期间的现役军属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所在部队的证明、军官证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2.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内蒙古自治区消防救援总队、内蒙古自治区森林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子女教育优待细则〉的通知》(内消〔2021〕176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入园依照细则中消防救援人员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其子女如居住在公办幼儿园学区范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其子女入中小学,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3)烈士、因公牺牲、一至四级残疾和立功的消防救援人员子女需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
(4)阿拉善盟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所在单位的证明、消防员证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3.在职公安民警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应急管理公安厅、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内公办发〔2019〕51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在职公安民警子女入学入园依照办法中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其子女若居住在公办幼儿园学区范围内,可不受户籍限制,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公办幼儿园就读;
(2)其子女入中小学,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3)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和一等功奖励的公安民警子女需提供相应证件和证明材料(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4.高层次人才子女。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引进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教发〔2021〕15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入园依照办法中引进人才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幼儿园和普通中小学时,应遵循“免试就近入学”原则,按照招生入学办法,可有一次选择公办学校(公办幼儿园)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机会;
(2)其子女入中小学,可不受户籍限制,按实际居住地所在学区就近安排入学;
(3)引进人才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引进人才证明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5.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者子女。根据阿拉善盟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激励专家人才在疫情防控一线担当奉献的若干措施〉》(阿人才字〔2021〕8号)精神,对阿拉善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疫情防控一线突出贡献者子女入学入园依照措施中突出贡献者子女优待对象给予优待照顾。
(1)对在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盟委行署以上表彰的专家人才,优先安排其子女入园入学(起始年级),其中:子女需就读幼儿园的,按家长意愿,优先安排入园;子女需就读小学或初中的,可根据学生和家长意愿,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后安排到相对就近学校就读;
(2)疫情防控一线做出突出贡献者子女入学需提供家长获奖证明和孩子出生医学证明及居住地相关证明(未能按时提供相关证明的不享受优先安排政策)。
三、新生预报名登记时间
(一)幼儿园新生预报名登记时间
1.符合巴彦浩特镇地区公办幼儿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于2022年8月15日至16日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相应片区幼儿园报名登记。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幼儿园报名时收存,由阿左旗教体局、阿左旗公安局、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19日。
2.不符合公办园入园条件的适龄儿童,可自主选择到巴彦浩特镇地区各民办幼儿园报名入学,报名时间原则上与公办幼儿园同步。
3.农牧区幼儿园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组织预报名。
(二)义务教育新生预报名登记时间
1.有房有证且实际居住的新生,于2022年8月15日至16日持相关证件材料到片区相应的学校报名登记。户口簿和房屋产权证原件学校报名时收存,由阿左旗教体局、阿左旗公安局、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进行复查,复查时间为2022年8月17日至19日。
2.巴彦浩特镇地区租住、借住、寄住、三代同住等情况的,于2022年8月15日至16日持相关证件材料到阿左旗教体局指定地点报名登记。租住户、借住户、寄住户需提供父母及子女在巴彦浩特镇地区无房屋产权信息查询证明,租住户要签订责任书,承诺租住合同的真实性,并接受社会监督。(指定报名地点:阿左旗第八小学)
3.在阿左旗教体局报名登记的中小学新生就学分配名单于2022年8月24日在阿左旗第八小学校门口公示。

四、坚持阳光分班
阿左旗教体局要严格落实阳光分班制度,坚持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均衡阳光分班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做好此项工作作为规范办学行为、加强教体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均衡阳光分班工作的组织和领导,确保均衡、阳光分班工作公开、有序、规范实施。
1.学生均衡分班。分班要力争做到“五均衡”,(即:学生人数均衡、男女性别均衡、民族成分均衡、学识水平均衡、盟内外户籍均衡)。不得设重点班,(包括以特长班、特色班、快慢班、尖子班、兴趣班和“奥赛”班、国际班等名义的变相重点班)。巴彦浩特镇地区各中小学于8月25日面向社会公布本校新生招生名单,并于8月27日面向社会公布均衡分班结果。
2.教师均衡搭配。坚持学生分班和班主任、任课教师搭配背对背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各学校要按照“均衡搭配、结构合理”的原则,确定相应的任课教师,每个班的师资力量配备力求统筹兼顾、合理搭配,尽可能做到任课教师在年龄、教龄、专业能力等各方面均衡组合。巴彦浩特镇地区各中小学于8月28日向社会公布新生班班主任和任课教师师资搭配组合。
3.坚持阳光定班。坚持先分班,后定班主任的“阳光定班”原则。阿左旗教体局于8月29日统一组织“阳光定班”仪式,确定各中小学班主任所带班级并向社会公布。
4.坚决堵塞漏洞。学生应当按预报名时间完成预报名。确有特殊情况未在预报名时间内报名的要做出说明,并由阿左旗教体局按“相对就近原则”安排,最迟不得晚于2022年8月23日。如仍有“阳光定班”后才报名的学生,学生和家长必须服从阿左旗教体局统筹安排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并由学校组织该学生以公开透明方式确定所在班级。

五、办理延缓入学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为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享受同等水平的义务教育,凡年满6周岁因身体或其他原因不能正常接受义务教育的学龄儿童需延缓入学的,各幼儿园联系家长,办理延缓入学手续,提交延缓入学申请表,由各幼儿园统一报送阿左旗教体局基础教育办;各苏木镇、街道要对辖区内适龄但未及时入学的儿童少年进行统计。凡年满6周岁未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适龄儿童,阿左旗各公办、民办幼儿园不得接收入园;开学后阿左旗教体局组织开展入园督查,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领导和有关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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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关于转学流程的规定
(一)本地户籍学生转学
1.因现居住地发生变化而带来的学区变化,学生本人或家长提出申请转学的,按以下流程办理:
(1)家长或学生填写阿左旗中小学转学登记表(一式三份),如实填写转学理由,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
(2)由转出学校校长在阿左旗中小学转学登记表上签字并盖转出学校公章;
(3)经转入学校审核转学理由是否充分,转入学校是否有学位等方面审核,并确定转学理由充分和有空学位的情况下由转入学校校长签字并盖转入学校公章;
(4)经阿左旗教体局转学复审同意后,办理转学手续。
2.转入学校在接收学生转学时要严格控制班级人数,不得在未经阿左旗教体局审核的情况下私自接收转入学生,以免导致学生在转学后学籍还留在原学校,出现人籍分离和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二)外地户籍学生转学
1.外地户籍转入学生持学籍基本信息表、房屋产权证直接到阿左旗教体局办理转学手续,经审核基础上在有空学位的情况下安排到学区内学校就读,如学区内该年级无学位,则分配到相对就近有学位的学校就读。
2.外地户籍转入学生持阿左旗教体局开具的阿左旗中小学新生分配单到所分配学校报到入学,阿左旗各中小学在未接到阿左旗教体局开具的阿左旗中小学新生分配单情况下,不得私自接收外地户籍转入学生,以免导致学生在转学后学籍留在原学校,出现人籍分离和大班额、超大班额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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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阿左旗教体局、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成立相应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要认真学习、准确把握、严格执行上级招生政策要求,科学制定招生方案,统一步调,妥善处理有关招生矛盾和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问题,规范、平稳、有序地做好各中小学、幼儿园招生工作。
(二)明确工作职责。阿左旗公安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及法定监护人户籍查验工作;阿左旗自然资源局负责入学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房屋产权证查验工作。
(三)规范招生程序。阿左旗教体局负责办理小学和初中录取名册的审批和建籍工作,任何学校不得无计划或超计划违规招生,不得以小班化名义随意拆班增班。
(四)加大监督力度。阿左旗教体局要按照上级规定,加大招生政策宣传力度,公开招生办法、招生咨询、举报电话(0483—8222009),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并对辖区内各中小学、幼儿园的招生工作实行监督管理,有违必查,有责必究。家长因学生择校提供虚假户籍和房屋信息者,经查属实,阿左旗教体局面向社会发布通告,并将违规情况向家长所在单位和有关部门反馈,家长需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
(五)主动公示公开。各学校按要求及时向社会公布办学性质、办学规模、招生计划及学区范围。在显著位置张贴招生政策信息、入学事项公告,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六)做好残疾儿童入学宣传。各学校要积极做好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宣传、调查和动员工作。结合实际,采取切实有力的措施,做好视障、听障和智障等残疾儿童少年的招生工作或推荐工作。
(七)严格建立学籍信息。新生入学后,各中小学要按照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要求,及时将新生信息录入并上传学籍管理系统,同时做好户籍核查工作,整理好三类残疾儿童少年、留守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等相关材料,并于学籍审查时上报阿左旗教体局。小学和初中学籍审定为9月1日至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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