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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用曾国藩 外用胡雪岩》:上部《 内用曾国藩 》第一章 须先立坚卓之志之二: 严于律己 修身养性①

 陈之秀 2022-08-03 发布于北京

  曾国藩认为:“君子之立志也,有民胞物与之量,有内圣外王之业,而后不恭于父母之身,不愧为天地之完人。”意思是:君子立下的志向,是想让自己有为民请命的器量,有圣人一般的德行,有称霸天下的大功,然后才不辜负自己的父母生育了自己,不愧为天地间一个完全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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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儒学作为一种伦理中心主义的“人本”文化体系,自先秦形成伊始,就特别强调个人道德品质的修养,并且把它作为基础环节,与“治人”密切联系起来。而到了宋代程颢、程颐、朱熹的解释,关于道德修养的宗旨和程序也就进一步学理化,复杂化了。这典型地反映在经其改定和解释的《大学》经文及传文中,不但整理认定了“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这样一条环环相扣的长链,而且对“修身”在其中属根本性环节以及它与其他诸环节的关系原理进行了发挥性阐释,其大旨是从“格物”到“正心”四个环节,都属以修身为归结的必须过程,而“修身”对于“齐家”、“治国”、“平天下”来说,又是根本和前提。

天地之间的一切客观存在的事物包括人的行为方式都是“物”,推究其“理”所在就是“格物”,这属于与“致知”相连贯的事情;而按照所知去努力实行不存欺饰,便是“诚意”。这两者并进而不偏废,不论是“下学”还是“上达”便都做到了。也可以进一步说,曾国藩是把包括格“书”在内的“格物”界定在对事物不仅知其然,而且知其所以然的意境;“诚意”,则不仅仅是限定在意念上,而特别推衍到按格物所获知的道理去力行方面,要达到“知”与“行”的统一。

曾国藩所“格”明的格重要理则,就是认定要特别重视“敬”、“静”二字的修炼功夫,将其作为主要课程。对所谓“敬”,曾国藩即把它界定在“整齐严肃,无时不惧。无事时心在腔子里,应事时专一不杂。清明在躬,如日之升的意境。稍后,更要言不烦地释为“内则专静纯一”,“外则整齐严肃”。可见,“敬”与“静”是相互连通的,“静”乃“敬”的一种内在属性,即要达到心思专一,不虚浮躁动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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纵观成就大事者,儒学思想的精髓多少对他们产生了一定的影响。诚然,一个人的成功与否多少还与环境、人际关系有关。曾国藩的成功与穆彰阿的扶植同样有一定关系,但在10 余年宦海生涯中,那仅仅是一个原因,况且比较偶然。过去,人们全盘否定曾国藩,把这种因素夸大其辞,如皇帝召见一事;出自稗史。其最主要、最直接的原因还是曾国藩个人的努力。曾国藩出身寒门,秉性淳朴,不善钻营取巧。他每日按儒家“克己归仁”的目标严酷地反省自己,对个人思想中不符合儒家道德规范的“私”字,严厉地克制、革除,每每痛骂自己。

实际上曾国藩的10 余年京官,并未成就“曾国藩的大业”,而是自我教育,刻苦修养,成就了“曾国藩的人格”。如果没有京官以后的对抗太平军,他或者成就一个真正的道学家,或者成为平平庸庸的、寓克自扰的官员。但他不会成为营私舞弊的贪佞之官,因为他要求自己太严格了!他的老师唐鉴、倭仁帮他制定的“日课”,那“十二条规”,最主要的就是自我反省,简直就像个宗教徒,实则正是儒教教徒、清教教徒。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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