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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企业收到预收款开具带税率发票,被税务系统预警了!

 刘刘4615 2022-08-05 发布于辽宁

何博士说税 2022-08-02 18:30 发表于北京

原题:企业错开发票,税务上门纠偏

来源:中国税务报

日期:2022年08月02日

版次:06

作者:李伟松 易璐 记者陈俊峰

本报讯(李伟松 易璐 记者陈俊峰)近日,潮华实业(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潮华公司”)负责人带领财务人员,为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前海税务局送来了一面写有“心系企业办实事,为企纾困暖人心”字样的锦旗,感谢该局税务人员及时发现企业开票问题,帮企业及时化解涉税风险。

潮华公司是一家去年成立的从事电力安装业务的企业,主要为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电力安装等服务。不久前,潮华公司中标了一个标的额为4000多万元的安装工程。随后,企业收到了客户1000多万元的工程预付款,潮华实业的财务人员为客户开具了相应金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但没过多长时间,企业就接到前海税务局税务人员的通知,称税务机关的征管系统在筛查信息时,发现企业有一项工程业务的开票数据,经分析具有“有销无进”疑点。税务机关怀疑该项业务不具备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条件,企业具有虚开等涉税违法嫌疑,因此税务人员需上门进行核查。

听闻此事后,潮华公司经理林晓珊觉得很是不解:企业确实有这个工程,也收到了预付款啊?哪里出了问题?

随后,前海税务局税务人员王薇来到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的核算制度、企业承揽工程的进展及发票开具等情况,并仔细查看了企业提交的相关说明资料。

经过核查,王薇发现,企业出现系统风险预警的原因,是财务人员收到预付款后开票的做法出现了失误。为此,王薇对企业进行了详细的业务辅导。她向企业人员表示,即使企业有真实业务,但在未完成货物销售或还未提供服务的情况下,因收了部分预收款,就为对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种做法不符合税法相关规定。企业若确实有开具发票的需要,可以选择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在发票“货物与应税劳务名称”栏中选择“建筑服务预收款”,“税率”按规定选择“不征税”,这样才是规范的开票处理方式。按照相关规定,像企业这种预付款项在项目完工前可暂不缴纳税款。

“听财务人员说,企业涉嫌虚开,我吓了一跳,还好是一场虚惊。但这次特殊的'整改’经历,让我们很有收获。按照原来错误的开票处理方式,我们要缴纳160多万元税款,现在这笔款在项目完工前暂时不用缴了,相当于为企业增加了流动资金。财务人员经过这次'事故’,也充分掌握了工程业务的开票知识。”林晓珊感慨地说,“今后我们一定持续加强财务人员涉税业务学习,以避免由于工作失误带来涉税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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