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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时的心情会影响案件的结果吗?

 刑事律师何忠民 2022-08-06 发布于湖南

某日,同一位老朋友聊天。

他说,他的一位亲戚是乡下的一个木匠,手艺精湛,人品也好,所以在当地非常有名。

传奇的是,乡下有人传言这位木匠会“鲁班术”。如果主人家对他们师徒招待得好,他们做出来的木工货就好用些。

比如建房子,住房子里的家庭人财双发、家道兴隆;比如制嫁妆,夫妻和睦,儿女双全;就算是建猪栏、牛栏,猪牛都不会发瘟病。

什么叫“鲁班术”

鲁班,即春秋时代的公输般,是建筑业的祖师爷。

鲁班知道他的行业是苦力行业,无权无势,凭的就是技艺吃饭,被分派在五行八作,深恐他的徒子徒孙为人所轻贱、欺辱,所以为后世的子孙留下一些神秘的法术,用来惩恶保身,当然也有一些不肖子孙将这些法门用到害人的地方。

据说,鲁班把自己的法术汇成了一本书——《鲁班书》

这是中国古代一本关于土木建筑类的奇书,分上下两册,上册是技术,下册是法术。但除了医疗用法术外,其他法术都没有写明具体的练习方法,而只有咒语和符。

还有一种版本分上中下三卷,上卷是关于修造技术,中卷是关于道术,下卷是解法和医疗法术。

在修建建筑时,一些安全事故是不可避免的,所以在《鲁班书》中,有着大量的法门讲祈福、预防、治疗等。这些都可以看作是建筑行业最原始的保护措施。在某些时刻,可能还会遇见一些怪异的事,所以又有一些道术是驱除邪恶的。

总之,书中的内容很复杂,一般人难窥其门径。反正,本人只是听说过,没有研究过。如果没有精通此书的人指导,就算给你一本书,你也看不懂的。

另外,据说学了《鲁班书》的人要“缺一门”,鳏、寡、孤、独、残任选一样,由修习开始时选择。因此,《鲁班书》又有另一个名称叫《缺一门》。金镛先生笔下的《葵花宝典》,说不定就是从《鲁班书》得到的启发。要不,怎么会有“欲练此功、必先自宫”呢?

那些记载在《鲁班书》中的方术,就被人们称为“鲁班术”

讲了这么多,不太好懂吧。看一个关于“鲁班术”的故事,也许更能加深理解。

有个村子叫马头山,马头山有个姓王的大户人家,良田百亩,骡马成群,老太爷四个儿子都成了家,老太爷便张罗着分家,一家二十亩地,一片菜园,骡马各一头,一人还给了一出原来的空宅基地。

这里单说王二,三十出头,娶了一个河西的媳妇,这媳妇精打细算很会持家,唯一不好的就是嘴上不饶人,尖酸刻薄,擅于算小账,没分家时帮工的工钱她都能一而再再而三地克扣,弄得帮工的颇有微词。

这次分家,王二分得了村中央的一大片空宅基地,于是他两口子便张罗开建房子了。找的石匠班子是湖边的,工头姓林,带着十几个工人,先是挖地基填石材,慢慢用青石往上垒。

村子里的风俗,石匠干活主家管饭,王二媳妇一合计,这些人挣着工钱,还得管饭,便在饭菜上做文章,一天两顿不是咸菜就是白菜,最好的也就炖个豆腐,平素不见荤腥。

那时候的建房子不比现在,全是大块青石,凭人力一块块垒上,工人们都干的有气无力,老林看在眼里急在心里,施工进度慢了工头利润就少了。

这天老林找到王二媳妇说,东家,咱这饭是不是换换样,好饭也禁不住天天吃。王二媳妇装聋作哑,依然如故。这老林也没说什么,转头就走了。

转眼过去几个月,房子建好了,门楼高耸,院落整齐,三间红瓦房在村中甚是惹眼,老林和王二算清工钱便带着工人回去了。

王二两口子便欢天喜地搬进去,日子过得有滋有味。然而好景不长,先是王二赶集买菜,被一匹惊了的马踢到,肋骨折断,看病疗伤,在家卧床三个月;后是王二媳妇,下地浇园,竟犯了头晕,一头扎进井中,幸好旁边有人,七手八脚捞将出来,也是手脚折断;这还不算,王二家地里收的庄稼竟然一夜间被贼人偷光。刹那间一个殷实的家境变得家徒四壁,就一座房子值钱了。

这接二连三的霉运,让老太爷觉得很不正常,便请来村南的五爷来看,中午在王二家摆了一桌酒,五爷落座环顾四周,直言说,老二的房子不存财啊。

老太爷和王二连忙问究竟,五爷命人搬来高梯,伸手向梁上摸去,果然摸下一个纸包,打开纸包赫然是一副泥巴捏成的马车,巴掌大小,马头朝外,马车上装满泥巴捏的元宝钱币。

五爷叹道,再大的家业也顶不住昼夜用马车往外拉呀。老太爷父子忙问如何破解,五爷道,这人算是良心未泯,用这个法术也没害你性命,准备一道黄纸,三钱朱砂,用白酒冲开拿来。

不多时东西准备完毕,五爷拿起毛笔,饱蘸朱砂酒,笔走龙蛇画起了奇怪的符咒,画完交于王二,嘱咐道,今夜子时院中央焚化,磕三个头,今后可保平安。说罢酒也不吃就走了。

没过几日,听说老林领工人干活时不慎摔下脚手架,落得个终身残疾。有好事者向五爷打听,五爷只是摇头,最后只说一句,自作自受,罪不至死。到底是在说老林呢,还是说王二,不得而知。反正从那时起,五爷不再给人看这些事情,直至去世。

玄不玄?

确实好玄的!

我的老友补充说,他亲戚跟他说:“其实我没有看过《鲁班书》,也不懂鲁班术。不过,主人家若是好相处的话,我们心情愉快,干起活来确实顺利些,做出来的家俱质量也确实好些。

我相信:这确实是木匠的肺腑之言。

我曾看过一篇文章,主要观点是“金字塔不可能是奴隶建造的”。

1560年,瑞士钟表匠布克在游览金字塔时,做出这一石破天惊的推断:“金字塔的建造者,绝不会是奴隶,而是一批欢快的自由人。”理由是从自身的经历得出的感悟。

他是一位钟表制作大师,在被囚禁期间,被安排制作钟表。在那个失去自由的地方,布克发现无论狱方采取什么高压手段,自己无论如何都不能制作出日误差低于1/10秒的钟表;而在入狱之前,在自家的作坊里,布克能轻松制造出误差低于1/100秒的钟表。

布克以为是制造钟表的环境太差,后来布克越狱逃跑,又过上了自由的生活。在更糟糕的环境里,布克制造钟表的水准,竟然奇迹般地恢复了。此时,布克才发现真正影响钟表准确度的不是环境,而是制作钟表时的心情。

所以,布克大胆推断:“金字塔这么浩大的工程,被建造得那么精细,各个环节被衔接得那么天衣无缝,建造者必定是一批怀有虔诚之心的自由人。难以想象,一群有懈怠行为和对抗思想的奴隶,绝不可能让金字塔的巨石之间连一片小小的刀片都插不进去。”

一位考古学家说了一句意味深长的话:其实我们早就该知道金字塔不可能是奴隶所建,一切极具智慧和创造力的工作都得靠每个人真真切切的付出与高度的思想与身体的自由,正如我们今天社会的协作与创造,一群奴隶是没有能力缔造出任何一个真正辉煌的奇迹的。

人,只有挣脱了身体与思想的束缚,具有了人的价值与尊严,才能爆发出无穷的创造力。

其实,律师办案子也是这样。心情愉快时,案子办得肯定顺利些,案件结果当然也好一些。

记得2014年时,我担任某案件的辩护人,接受委托时当事人亲属对取保候审寄予了厚望。

本案委托合同约定是12万元律师费,并且三日内一次性付清。可是,委托人第一次只付了4万元。

当时,我虽然没有说什么。但内心咯噔一下,觉得这不是个好兆头。委托人付钱不痛快,这个案子可能会有难度。

果然,我去办案单位一了解,当事人既有犯罪前科,又涉嫌两个罪名。像这种情况是刑事诉讼法规定应当逮捕的情形,怎么可能取保候审呢?

最后,这个案子直到判决时都没能取保。不过经过努力,还是为当事人争取到了缓刑的结果。

还有一个案子

当事人在看守所呆了三四个月了还没能取保候审,当事人亲属有点着急了,对律师出言不逊。

律师当时理解他们的心情,也没有与他们计较,但律师的心里还是不舒服的。

经过努力,在审查起诉阶段,当事人被取保出来了。

在审判阶段,经过努力,检察院和法院均同意对当事人免予刑事处罚。因案件特殊,需要层报最高法院。虽然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均同意基层法院免予刑事处罚的意见,但最高法院拍板判三年实刑,结果当事人最后就被判处了三年实刑。(这个案子确实是一个无罪案件,律师是做无罪辩护的)

这个结果是律师无法控制的。在这个案子上,律师确实已经全力以赴、尽职尽责了,但客观上还是没能实现预期的辩护目标。

从上述两个案例来看,办案时的心情客观上影响了案件结果。虽然,心情与结果之间并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而且律师该做的工作一点也没少做。

玄不玄?

还是有点玄吧。

这大约只能用量子力学中的“量子叠加”现象来解释了。

量子叠加,就是指一个量子系统可以处在不同量子态的叠加态上。著名的“薛定谔的猫”理论曾经形象地表述为“一只猫可以同时既是活的又是死的”。

也就是说,一件事情在发生之前有多种可能性,一旦有人的主观意识介入,多种可能性就变成了唯一的形态。而人的主观意识是可以影响事情最终的形态的。

律师办案时的心情,可能会影响案件的结果。

总之,对于法律事务,客户如果能够自己做,可以不委托律师。

如果必须委托律师,那就要充分相信律师,让律师自由发挥,不要胡乱干涉律师的工作。

特别是不要影响律师的心情,律师在心情愉快的状态下,案子会办得更顺利,结果可能会更好些。

到底对不对?

大家可以在工作中反复试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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