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不读水浒”,可偏偏因为这句话,不知引诱了多少个少年去读,十几岁的我就是其中之一。不过,读完之后,既没被带坏,也没读出金圣叹所感叹的一连串“妙”来,反而感觉:水浒里的世界,已经完全混乱、毫无正常秩序;生活在那个黑暗时代,其实挺可怕。 最可怕的是那些所谓的“好汉”们视人命如草芥,哪个手上不沾着鲜血?最疯狂的当属李逵,嗜好滥杀,救宋江劫法场,杀得兴起,“不问军官百姓,杀得尸横遍野,血流成渠,推倒倾翻的,不计其数”;晁盖等人却都劝不住,“身上血溅满身……一斧一个,排头儿砍将去”。为了逼朱仝上梁山,连四岁小孩都不放过,“头劈作两半”。三打祝家庄,又杀了扈家庄一门老幼。死在“黑旋风”斧下的无辜百姓,你说冤不冤?估计施耐庵自己都觉得过意不去,给李逵安排了“天杀星”的名号,是上天派下来专门杀人的,把责任推给了老天爷。不知为何,金圣叹对李逵这等货色还异常称赞:“李逵是上上人物,写得真是一片天真烂漫到底”。看来,在古人眼里,人命不值钱,喜好杀人貌似不是什么大错误。 还有张青和孙二娘,在十字坡开黑店,做无本买卖,顺便卖人肉叉烧包,张青给武松露底:“实是只等客商过往,有那些入眼的,便把些蒙汗药与他吃了便死,将大块好肉切做黄牛肉卖,零碎小肉做馅子包馒头”。试想,倘若你是一个商人,辛辛苦苦赚了点钱,走了大半天路,好不容易投宿客栈,准备烫壶酒、洗个澡、美美睡上一觉,哪想一头扎进了强盗窝,不仅钱被抢,命也丢,还被剁成馅做成包子,大概只能去阎罗王那儿喊冤叫屈了。有些人特别欣赏孙二娘,可做“野蛮女友”,不少影视剧也将之演绎得野性十足、风情万种。这种审美,还真不敢苟同。想起了早时自己写过一首《二娘醉》。这里稍作修改,权作此闲篇结尾: 酒不醉人,为什么晕? 色不诱人,为什么昏? 笑语盈盈, 血雨纷纷。 未做裙底客, 先成刀下鬼。 十字坡下, 埋了多少枉死魂? 眼儿媚,心恁狠, 凭什么作夜叉,甘沉沦? 不懂你心, 佳人奈何作贼? 只想问: 到底是我醉? 还是你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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