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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岁男孩做“代驾”,车载“全家福”—5口人去旅游,对暑期防溺水有何警示

 平湖一柱家教号 2022-08-07 发布于山东

【平湖一 第1858期 安全专题

【核心提示】安全无小事,意外之中“必然”,要将孩子的安全落到实处,家长才是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唯有家长脑中绷紧了安全弦,将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孩子的溺水悲剧才不会再发生……


爱玩水,是孩子的天性,特别是炎炎夏季,孩子们更是喜欢到水中"乘凉"。但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能给孩子带来欢乐,同样也会带来危险。

今年以来,多地发生中小学生溺水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这一方面是因为,一些地方存在预防学生溺水教育不到位、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另一方面也是由于一些地区特别是农村开放水域巡查防护不到位造成的。为尽最大努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学生溺水事件发生,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下发《关于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22〕18号),提出了“八个强化”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二是强化隐患排查,三是强化巡查防控,四是强化防护设施,五是强化宣传教育,六是强化关心关爱,七是强化疏堵结合,八是强化督导考核,积极做好中小学生溺水防范工作,最大限度地杜绝悲剧的发生。

但是,中小学生不仅是学校的学生,更是家长的孩子,学校、教师提醒很重要,但家长真正重视更关键。毕竟,暑假期间,孩子是在家里,学校教师能做的仅是提醒,巡河,对每一个学生,不可能做到24小时全天候监控,因而,家长更要对孩子负责。

但可惜的是,个别家长认识不到这一点,认为孩子下河洗澡是件小事,自己小时候的夏天,天天泡在河里都没事,洗个一两次澡没啥大不了的,甚而至于是自己亲自领孩子下河。但家长没有意识到,河水不认人。某地就曾有一个家长,自己领着孩子去洗澡,发生意外后,家长不仅没有反思自己,却反赖学校教育、提醒不到位,硬逼着学校赔了钱

家长对孩子安全认识不到位,除了溺水之外,还表现在各个方面。最近两个“12岁孩子开车上高速”的极端案例可以作为佐证。

7月18日,浙江湖州一12岁男孩,乘家长不注意,偷偷拿了车钥匙,带着自己9岁的妹妹开车上了高速,狂飙100多公里……

近日,又有一个12岁的男孩,开车上路。这一次,是河北廊坊,一辆车上竟然坐了5个“全家 ”福”——男孩的爷爷、爸爸、妈妈和妹妹。据报道,男孩的爸爸前一夜没睡严重犯困,不能继续开车,妻子身体不好也无法驾驶,便将驾车“大任”交给了12岁的儿子!儿子一路开了40多公里,直到在香河站被拦下。男孩及其父亲均表示,男孩第一次开车,但以前在模拟驾驶的游戏里玩得挺好……

呜呼,如果说前一个孩子还是趁大人不注意,偷偷地驾车,后一个男孩,则直接是家长“授权”,堂而皇之地驾车……

无证驾驶非常危险,是一种违法行为。让12岁的未成年人驾车,危险有多大更是不言而喻。实在不知道这些家长、特别是让孩子“代驾”的家长,脑子里还有没有安全意识?心中还有没有孩子?

所以,平湖一柱认为,包括防溺水在内的安全教育,教育孩子很重要,教育家长更关键。

孩子毕竟是孩子,自制能力差,对危险的预判能力小,初生牛犊不怕虎,因此,抑制不住对住水的渴望,要以身犯险,也是情有可原的。

但是,孩子“犯险”的动力,除了自身“无知”外,却也与家长无意,甚至有意的纵容有着极大的关系!就像被家长授权“代驾”的12岁男孩——车都敢开,到河里洗个澡岂不是小菜一碟?

安全无小事,意外之中“必然”,要将孩子的安全落到实处,家长才是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唯有家长脑中绷紧了安全弦,将孩子的安全放在首位,孩子的溺水悲剧才不会再发生!

(作者:李玉柱,本文为 平湖一柱原创作品,欢迎指导,转载或引用请注明作者和出处,违者必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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