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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看!民法典这些条款简直是为女性量身定制的!| 家理律说

 易轶婚姻律师 2022-08-08 发布于北京
经常有粉丝对我们说,女性是婚姻中的弱势群体:老公出轨难认定、想起诉离婚不顺利、当全职太太吃力不讨好……

作为律师,我们看得到现实生活中女性残酷的婚内现状,已婚女性如何保护自己的婚内财产和权益,一直是一个热门话题。

而《民法典》颁布实施后,有针对性地加强了对女性的法律权益保护,今天,家理律师带大家详细了解以下条款,看完这些,愿所有女性敢于拿起法律武器,既有进入婚姻的炽热勇气,也有及时止损的底气!



一、明确规定了老公有过错行为,离婚时可以少分或不分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87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109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在《民法典》实施以前,即使婚姻一方有过错,仍可分一半财产,《民法典》的这些规定,使无过错方不仅可以要求赔偿,还可以申请多分财产。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对方有过错,一定要找律师搜集好证据。


二、夫妻离婚时,孩子不满两岁的,原则上直接判给母亲

《民法典》第1084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作为女性,争取孩子抚养权的意愿往往会更加强烈,虽然可能会过得不容易,但孩子今后的陪伴和成长是没办法用任何物质条件去替代的。



三、分居满一年,妻子再次起诉离婚的,法院应该判决离婚

《民法典》第1079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在此之前,若婚姻中一方无过错且一直拖延离婚,那么另一方想起诉离婚是很难的,此项规定给予了更多的离婚自由。


四、妻子可以在不离婚的情况下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民法典》第1066条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婚姻中,如果发现对方有赌博、吸毒、找小三或转移变卖财产等行为,若不想离婚,要及时主张婚内财产分割,分割前,最好找律师搜集相关证据,确保万无一失。


五、全职妈妈受重视,家务劳动有偿

《民法典》第1088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世人总是低估全职妈妈的能力,以为做家务带孩子是女性本能,但是论及沟通能力、承压能力、条理性、勤奋度、责任心、全职妈妈并不会亚于职场人士。

如果遇到了另一方对家庭不管不顾的“丧偶式婚姻”,那么《民法典》的此条规定能够保护婚姻中承担较多义务一方的权益,全职妈妈可以通过此项规定证明自己的劳动价值。



婚姻生活犹如一条长路,在漫漫人生道路上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的困境,是安于现状还是追求自我,是敢于发声还是沉默是金,每个人都会有不同的选择。

《民法典》无疑是婚内保护权益的有效武器,如果你正身处婚姻的泥沼,一定要勇敢地拿起法律的武器,乘风破浪作生活的主宰!

每个人都应该好好学习一下《民法典》,如果你已经充分了解了未来可能出现的情况和法律对此的规定,你不仅能保证自己的合法权益,甚至,你还可能在这个基本框架内,找到你在婚姻里真正渴望得到的爱与信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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