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公司因工程质量原因给我司造成损失,双方签订违约补充协议同意罚款从工程款中扣除,因对方给我们单位已开全额发票,现在对方可以要求对罚款开具红字发票吗? 答:根据现行增值税规定,贵公司在未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的情况下收取的违约金,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征收增值税。对方公司因工程质量问题,贵公司通过协商收到的违约补偿金,不是因提供应税劳务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不属于开具发票的范围,因此不可开具发票。双方公司可依违约金收款收据、相关合同协议及银行的付款凭据在税前列支或作营业外收入处理。 以下内容参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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