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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害物质限量认证能作为评分项吗?

 航柒寒 2022-08-09 发布于天津

在家具采购项目中,要求投标供应商要提供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将此认证能作为评分项合理吗?

《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第十八条明确规定,根据采购需求特点提出的供应商资格条件,要与采购标的的功能、质量和供应商履约能力直接相关,且属于履行合同必需的条件,包括特定的专业资格或者技术资格、设备设施、业绩情况、专业人才及其管理能力等。

虽然有害物质限量认证一定程度上能够反映家具材质所含的有害物质情况,与产品性能有一定的关系。但是,经咨询了解,有害物质限量认证对申请的企业有一定的要求,如公司需要成立3个月以上,且需要花费巨额的费用,企业需要给发证机构的费用约为2万元,由发证机构指定委托相关的检测机构。由于检测机构需要对产品进行检测,因此,也会收取企业几百元到一千元不等的检测费,最后评审机构每年派遣两位老师对产品进行年审时,同样需要一定的费用,故该资质的办理费用并不低,一定程度上加重了新成立企业的负担,对新成立的企业也构成歧视性。因此,该认证不宜作为评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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