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改编自期刊Environmental Science & Technology 标题为:Incorporating VOC Emission Control in China's Hazardous Waste Regulatory System.2021. 作者:Gang Yan, Yixuan Zheng, Qian Tang, Miao Ning, and Yu Lei 在不断实现空气质量目标和未来气候目标的前提之下,我国大部分的VOCs排放源的排放量均有明显减少,或者未来将持续降低。例如,电动汽车的发展降低了汽车尾气排放,减少了燃料VOCs的排放,在我国无论是工业生产污染源还是移动污染源废气目前都是受到VOCs排放控制行动的监管。然而,我国危险废物的VOCs排放可能仍未有效控制。今天,小E将为您分享关于我国危废领域VOCs排放控制的专家观点。 中国生态环境部组织的实地调查结果显示,由废弃有机溶剂、矿物油、蒸馏残渣、染料和涂料、VOCs材料容器和用作VOCs吸附剂的废弃活性炭组成的危险废物可能是VOCs的重要来源之一。在2017年,危险废物源占中国人为VOCs排放的2%以上,与焦化、制药等行业公认的VOCs排放占比相当。同时,我国危险废物源中VOCs主要的种类是芳烃和烯烃,它们是臭氧生成潜势(OFP)最高的物种,对臭氧污染会有很高的贡献。作者发现,危险废物的显著贡献尚未得到广泛关注,目前仍未受到有关部门的监管。例如我国的VOCs排放清单尚未记录危险废物的VOCs排放,因此危险废物的VOCs排放可能是被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 相比之下,美国《资源保护和回收法》(RCRA)中要求控制危险废物的VOCs排放。RCRA明确规定了危险废物处理、储存和处置设施(TSDF)的VOCs排放标准。自2017年以来,美国等倡议也聚焦于减少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的VOCs排放,进一步证实了控制这些的VOCs排放来源的重要性。 近年来,我国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快速增长,2015年至2019年增长60%,产生量达4500万吨。鉴于溶剂使用等相关行业的需求不断增长,预计这一趋势将会持续下去。因此,如果没有适当控制,危险废物排放VOCs的贡献也将继续增加。在处理含VOCs危险废物的所有阶段几乎都会有VOCs的排放,包括处理、储存、运输和处置过程,而且这些排放大多是无组织排放,需要精细的控制措施。然而,目前我国可能仍然缺乏具体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指导文件等,可能导致控制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过程中排放的VOCs变得困难。 表1 我国已有的危险废物管理系统, 以及尚未存在或需要改进的机制或者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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