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介绍一下什么是“ODR企业”,ODR即“Online Dispute Resolution”,中文的意思就是“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企业可在市场监管部门介入前,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与消费者沟通互动,直接在线处理投诉、和解消费纠纷,有利于建立和谐的消费关系;利用平台数据进行在线汇总、分析消费投诉情况,便于企业更好地加强管理、改进工作。同时,也充分体现企业在客户投诉处理方面的服务效能,降低调解成本,减少企业自身的负面影响。 一、成为ODR企业有什么好处? 实现了政府搭台,企业维权,大大减少维权成本;直接在线处理投诉,和解消费纠纷,建立和谐消费关系。 (一)对消费者来说,可通过手机或电脑登陆ODR系统,直接与企业协商解决纠纷,“一次也不用跑”; (二)对企业来说,减少了中间环节的沟通成本,将消费纠纷化解在源头; (三)对市场监管部门来说,落实企业消费维权主体责任,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成为ODR企业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一)有较强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自觉履行消费维权社会责任; (二)企业客服售后机构建全,具备以下条件:一个相对固定的解决消费纠纷的场所;一名以上专职或兼职的工作人员;一台可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一部专用电话;一套受理和处理投诉的工作制度; (三)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组织等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 三、ODR企业应履行什么职责? (一)通过平台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的投诉; (二)在平台上反馈消费者投诉处理情况; (三)对本单位员工进行有关消费维权法律法规的培训; (四)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工作。 (五)对在处理消费者投诉中获知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 四、如何申请成为ODR企业? 需提交以下材料,到企业属地的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审核通过后在全国12315平台开通账号及用户权限。 (一)《全国12315平台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ODR企业)申请书》; (二)《及时处理消费投诉承诺书》; (三)《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四)《其他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情况说明》。 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联席会议作用,全面推动各行业主管部门,采取“培育、监管、示范”三位一体的工作模式,大力培育发展ODR企业,推动构建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新格局,大幅提升消费者满意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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