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卓琦咨询: 专注质量,深耕质量,提高质量 本专题,我们通过天天看《医疗器械生产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11月21日 发布),了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上位法,进一步认识和体会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开办的条件、面临的要求、日常管理的注意事项。 今天进入《第二章 生产许可与备案管理》 第14条 1、 企业需要增加生产产品时,核对本法第八条的规定,识别需要变更的内容。如:是否涉及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扩大、新增品种是否有涉及生产场地和设施环境的变化、品种不同是否存在生产设备和检验设备的变化、工艺流程图肯定不同。总之、有涉及变更,应当依据第八条的要求进行识别,准确提交符合新增品种的资料。 2、 提交流程与原方案一致,提交部门也与原发证部门一致。 1、 生产范围变化的,与原批准内容肯定有较大差异,必然会涉及现场检查,这一点需要企业规划好时间安排。 1、 属于原生产范围,且与原工艺和条件相似,且符合规定条件,进行登记。这里注意与原工艺和条件相似,企业应当做好充分的评估,评估要合理、科学,评估一定要真实,避免为了要相似而评估相似,容易给后续的实际生产带来风险。 2、 经评估,存在实质性不同的,也不要有压力。前期的充分评估、输出合理且有效的措施,能够避免后续仓促生产带来的风险。只要准备充分,现场核查权当是多一道审核、多一层把关。 3、 这里有个建议。任何一次新增品种,除了评估与原品种的一致性外,还应当识别新品种对原品种的影响(如污染、混淆和差错的风险)。 历史推荐 用科学指导质量, 让习惯灌输日常, 使兴趣创造思维, 让质量回归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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