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一直在考虑如何做案子的问题,作为律师,面对形形色色的案子,不免有些踌躇和思考。 律师无疑是想赢案子的,这是我们工作的价值。但在赢案子这个目标的驱动下,不同律师,选择的道路其实是不同的,因为选择不同,执业风格也是迥然各异。 我的选择呢?一位朋友告诉我一句话,我深以为然,“公平留给法官,律师守住底线”。 公平留给法官…… 我对律师伸张正义的说法,不以为然。律师注定是不可能客观公正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这是我们工作的要求。 既然作出选择,站到了一方,就无公平正义可言。无论当事人如何大奸大恶,律师一旦接了委托,就得尽职履责,确保自己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这是律师义务,义不容辞。 律师大谈特谈公平正义,其实是不尽职的表现、不专业的体现。自己几斤几两要清楚,公平正义那是人民法官要考虑的事情。我,作为律师,该干的事情就是,踏踏实实替我的当事人维护好权利、表达好诉求,通过我的工作让我的当事人权益最大化。这是我该干的事情。至于公平正义,那是我们的人民法官要肩负的责任。 ……律师守住底线 律师不代表公平正义,但不是说,律师为了赢案子,就可以无所不用其极。这是不可能的。 律师是有底线的!该说的说,该辩的辩,当事人有一分的理,律师就辩一分的理,充分论述这一分的理,该说的不少说,还得充分的说,不该说的绝不说,不仅不说更不该做,尊重事实,这也是律师的底线。 律师遵守事实,最终受益的是选择这样律师的当事人。 说句心里话,很多当事人是喜欢看到律师为其无所不用其极的,就算是明知自己没理儿,也愿意看到自己的律师去周旋、去胡搅蛮缠。但事实上,人都不傻,对法律理解或许分高下,对人情事理的看法,人跟人怎会有太大的区别? 一味的胡搅蛮缠,不仅无助于我们合法权益的保护,反而极有可能因为不当的诉讼行为给当事人自己造成切切实实的损害。 把别人当成傻子的人,才是傻子。你敢把法官当傻子一样骗,最后吃亏的一定是你自己。特别提醒,这损害的最终承担者是当事人自己,而非律师,所以选律师还真是门学问。 尊重事实的律师,恰恰能给自己的当事人带来最为合算的利益,这其实是我今天想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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