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一直在准备明天的一个庭审。其实上周五就已经开始准备这场庭审了,越准备越是信心满满。 在这个案件中,我代理的是被告,表面上看,被告十分被动。但仔细分析原告厚厚的一打银行流水,发现涉案款项资金的流向,结合原告方的起诉证据,我方再到银行调取了相对应的银行流水,涉案资金流向瞬间变得十分清楚。因此,案件无论是从证据角度,还是从程序来看,原告的诉讼请求都很难得到法院的支持。在我们提交被告的银行流水凭证之后,原告的诉讼请求被法院裁定驳回,便成了大概率事件。 但在本案中,原告并没有等着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在看到我方提交的关键证据之后,或许经过了犹豫,在第二次开庭前,最终选择撤诉。 诉讼中,原告撤诉,时有发生。就算我代理原告的案件,也曾撤过诉。总结来看,撤诉的原因,多是由于如下几点:
其实如果细分,原告撤诉的理由还可以分的更详细。 我曾经在日照有个案子。原告以合同纠纷起诉。我们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坚持主张该合同系劳动合同,案件属于劳动纠纷,法院也倾向认同我们的观点。看到法院态度明朗之后,原告也就不再争辩,直接撤诉,准备申请仲裁去了。这个案件中的原告撤诉,就属于原告起诉错误导致的。 明天准备开庭的案子,事实上已经也开过了一次庭,我作为被告的代理律师,提交了一份关键的银行流水作为证据。这份银行转账凭证,充分说明了涉案200万元的资金流向。由于这份证据的提交,案件事实变得格外清晰。原告也请了专业的律师,看到这份证据之后,在第二次开庭前,索性就撤诉了。这个案件中的原告撤诉,就属于原告自己也知道坚持诉讼,也难以胜诉的情况。 我的意见是,诉讼要谨慎,尤其是率先提前诉讼的一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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