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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场不同

 于哲律师 2022-08-12 发布于菲律宾

一个事情做久了,才会知道,自己到底是喜欢还是不喜欢。执业时间慢慢久了,才真的发现,原来我命中注定就是来做律师的。

但也就是因为喜欢律师这个职业,不知不觉中,律师视角在逐步生长和固化着我自己。真的是在不知不觉之中。大学同学很多在公、检、法、纪委监委、政法委等机关工作,无意中聊几句闲话,会猛的发现,原来我们之间价值观的差别,早就似鸿沟一般。

尤其是在刑事案件中。

我也是无意间抱怨,当前有些案件,被拔高了,判重了。有同学当即反驳,事实上是被降低了,原本会被判的更重,但由于时间紧、办案质量粗糙、证据收集存在问题,才不得已轻判的……

我说,我办理的有些案件,当事人一直喊冤。有同学当即驳斥,喊冤不一定冤,抓了的肯定是有问题,只不过办案时间紧,难以突破而已……

我说很多案件都是口供,没有客观证据。当即被同学嘲讽,涉黑案件中的绝大部分受害人根本不敢出来作证,问啥都不敢说,你的案子有证人证言就不错了……

我说,有些案子,庭审的时候律师说话受限制,动不动就要发司法建议、给律协打电话告状;同学冷嘲热讽的反问道,民警办案压力有多大你知道吗?他所在的地区就出现过,办案过程中,民警受到威胁,有人给民警家里送子弹、砸玻璃……

原本同学之间的叙旧,慢慢就演变成了各执一词、互不相让。这样的情形,我经历也已经不是一次、两次了。

猛然觉醒,各自的职业生涯,固化着我们各自的职业立场,而这立场深入骨髓。

这争论的根源仅仅是因为,因为我们各自热爱着自己的职业。各自都是在凭着自己的良心办案。案子,可能有对、有错;理解,或许有宽、有窄。但初心都很正,所以才敢争辩、才会争辩。毕竟各自的职业立场,使我们坚信,我们自己的观点是对的。这就是为什么要把同一群体的法律人,细化成多个职业。

只是我们现在才意识到,学校所学的“法律共同体”,确实只是一句口号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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